| 索引号 | 3212020031/2020-0227144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海陵区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0-02-27 |
| 发文字号 | 时 效 | 有效 |
- 信息来源:海陵区政府办
- 发布日期:2020-02-27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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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方案》的对象是哪些企业?
海陵区辖区范围内所有企业,经审批从2月10日零时起有序复工。
二、企业复工“七必须六到位”分别是指什么?
必须落实防控主体责任
必须明确员工返岗要求
必须严格实行医学观察
必须做好防控物资准备
必须强化卫生防疫措施
必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必须建立信息报告制度
工作人员管理到位
场所防疫措施到位
防疫物资保障到位
防控宣传教育到位
疫情应急管控到位
安全生产措施到位
三、企业申请复工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 企业复工申请表
2. 企业复工现场审核表
3. 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4. 企业返岗员工名册
5. 企业复工方案(内容要包括企业复工必备条件的落实情况);
6. 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和安全生产方案。
(报送材料均需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四、企业复工审批的程序是什么?

五、不同类型的企业审批过程中有什么相同点和不同点?
相同点:
1.申请复工的材料相同,都必须符合“七必须六到位”;
2.申请的流程相同,都必须先向所在镇街园区申请,审核 通过后报主管部门和区政府。
不同点:不同类型的企业上报的主管部门不同
(1)工业企业:区工信局
(2)服务业企业:区发改委、区商务局
(3)建筑业企业:区住建局
六、分批复工的时间安排是怎样的?
(一)工业企业
1. 规上工业企业(含产业链配套企业,下同)
分5个批次复工审批(2月10日—2月24日)
2月10日—2月12日,“三必需一重要”企业、重点企业及重点外贸企业;
2月13日—2月15日,上年度开票销售2亿元(含,下同)以上企业;
2月16日—2月18日,上年度开票销售1-2亿元企业;
2月19日—2月21日,上年度开票销售5000万元-1亿元企业;
2月22日—2月24日,上年度开票销售5000万元以下企业。
2. 规下工业企业
分3个批次复工审批(2月25日—3月4日)
2月25日—2月27日,50人以上企业;
2月28日—3月1日,10-50人企业;
3月2日—3月4日,10人以下企业。
(二)服务业企业
分3个批次复工审批(2月10日—3月4日)
2月10日—2月17日,为制造业和符合“三必需一重要”的企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含一般物流、快递、电商物流、仓储物流、邮政业、物业管理等),送餐外卖不设堂餐的餐饮企业;
2月18日—2月25日,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从业机构,限上批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
2月26日—3月4日,科技服务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暂缓复工的服务业企业:大型综合类商场、住宿业、餐饮业(堂餐类),经营性客运行业,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居家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培训,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文化、体育和娱乐、旅游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以上服务业企业复工审批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建筑业企业
分2个批次复工审批(2月24日—3月24日)
2月24日—3月4日,政府投资项目及重点民生工程;
3月5日—3月24日,其他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