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索引号 3212020031/2020-1217175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海陵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12-17
发文字号 时 效 有效
《泰州市海陵区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 信息来源:区教育局
  • 发布日期:2020-12-17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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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满足我区基础教育特别是初中教育对优秀人才的迫切需求,大力提升区域教育的综合水平和竞争力,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着力引进一批优秀教育人才,提供海陵教育高质量发展人才保障,2020年11月,海陵区人民政府印发《泰州市海陵区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泰海政发〔2020〕54号)(以下简称《引进办法》)。现就《引进励办法》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进行解读。

一、《引进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人才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位置,对人才工作进行了新定位、提出了新要求、明确了新任务。教育的发展离不开优秀教育人才,人才是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幸福海陵呼唤幸福教育,幸福教育需要优秀教育人才来支撑。

二、《引进办法》中明确了哪几类引进人才?

引进人才一共分为五类:一是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二层次培养对象;省级教育系统最高层次培养对象;省级以上名师工作室(或同级别)领衔者,且教育教学实绩得到同行高度认可。二是基础教育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获得者,省教学成果特等奖获得者(不设特等奖的一等奖获得者);省特级教师,正高职称教师;45周岁左右及以下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省教学名师;40周岁左右及以下的省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获得者。三是基础教育国家教学成果三等奖获得者,省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不设特等奖的二等奖获得者);45周岁左右及以下的地市级名校长、名教师;40 周岁左右及以下的地市级教育系统最高层次培养对象、学科带头人、教学基本功大赛或优质课比赛特等奖获得者(不设特等奖的一等奖获得者)。四是35周岁左右及以下的省级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获得者;30 周岁左右及以下的县(市、区)级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或优质课比赛特等奖获得者(不设特等奖的一等奖获得者)。五是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省内知名师范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三、引进人才的办法有哪些?

引进人才的办法主要有靶向引才和定向选才。

四、引进人才的程序是什么?

通过靶向引才和定向选才方式拟引进的人员,须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五、引进人才享受何种待遇?

引进人才按类型分别给予200 万元、120—150万、100—120 万元、50—100 万元、20—50 万元、5—20 万元的补贴,以共用产权房或购房券的方式提供安家补助费,具体方式另行制定。人才引进当年可依据《海陵区优秀教育人才奖励办法》的规定,同时享受相关奖励。配偶、子女户口可随迁至海陵区;帮助配偶、子女安排就业,配偶、子女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可按规定办理调入手续;未成年人子女入学享受泰州市和海陵区高层次人才“学额奖励”政策。

六、引进人才的管理方法是什么?

引进的优秀教育人才须与区教育局签订 5 年以上服务期协议,不满 5 年调离的,需全额退回安家补助费和奖金。对引进的优秀教育人才实行目标管理,人才须按照双方约定,践行义务、履行职责,最大限度地发挥示范作用。区教育局是人才管理的主体单位,要细化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检查,并定期对引进人才的师德师风、工作目标和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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