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020031/2022-05260937 | 主题分类 | 公安、司法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2-05-26 |
发文字号 | 时 效 | 有效 |
- 信息来源:海陵区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2-05-26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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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公安司法在各个领域工作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实现派出所、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信息共享、风险会商、发挥特长、协同联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结合海陵实际,公安海陵分局、区司法局联合出台《海陵区“警法融合 所所共建”实施方案》,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背景
年初,刘宇轩副市长在市司法局调研时,提出了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公安司法深度融合的工作要求,市公安局、司法局经协商确定将“警法融合 所所共建”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并要求海陵区先行试点,为全市警法联动融合建设提供更多的海陵方案、贡献更多的海陵智慧。
接到试点任务后,我区迅速传达贯彻市领导要求,第一时间抓好落实。2月下旬,组织调研组,先后到罡杨、华港、九龙等地开展调研座谈,听取派出所、司法所及基层法律服务所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初步确定了我区“警法融合 所所共建”的工作思路。3月上旬,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相关领导到我区城东街道开展“深化警法融合、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专题调研,会议再次明确要将警法融合、所所共建作为今年公安、司法重点工作强力推进。3月中旬,结合各方意见建议,拟定了海陵区“警法融合 所所共建”实施方案,并报请曹祥副区长及市司法局审核。4月中旬,公安海陵分局与区司法局联合出台《海陵区“警法融合 所所共建”实施方案》,印发至各派出所、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正式施行。
二、方案主要内容
为确保“警法融合 所所共建”工作如期完成并取得实效,结合海陵实际,重点推进和实施“456海陵方案”,即实现四个目标、实施五大行动、实行六项机制。具体为:
(一)实现四个目标
努力实现“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护安作用进一步彰显,治理效能进一步优化”四个阶段性工作目标。
我们要通过“警法融合 所所共建”工作的全面推进,积极探索派出所、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融合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拓展三所联动的广度和深度,在基层行政执法、矛盾纠纷调处、特殊人群管理、法律宣传服务、信息资源共享、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充分展现公安、司法在基层维稳中的主力军作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海陵、法治海陵提供坚强保障。
(二)实施五大行动
主要包括三所共建筑基行动、联调解纷护安行动、平安前哨归途行动、法律服务直通行动、规范执法阳光行动。可以概括为基层基础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和提升治理质效提升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基层基础建设方面,通过基层基础联建、业务技能联训全面提升三所规范化水平。要以“枫桥式”创建为总抓手,各所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合理调配业务用房、调整功能分区、调优便民设施,三所要在各自服务大厅、指挥中心、站点互设席位,实现硬件互通;在警务通、矫务通、苏解纷等平台探索资源信息共享,实现软件互联。队伍建设方面,强化党支部联创共建,设立党员示范岗或示范窗口,选树先进典型,形成比学赶超良好氛围。开展业务技能联训,通过政治轮训、执法培训、案例分析、主题演讲、心得交流、队伍拉练、技能比武等形式,提升广大干警的综合素质,激励全体人员坚定信念、担当进取、奋发有为,打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政法队伍。二是维护社会稳定方面,通过矛盾纠纷联调、特殊人群联控全面提升基层维稳的成效。升级“警司联调”海陵模式,构建区、镇(街)、村(社区)、网格四级“警法融合”纠纷处置机制,推动更多非诉讼纠纷化解资源与公安力量深度融合。区级层面两局之间实现月度工作信息共享,联防联动处置特别重大或者跨区域的矛盾纠纷。镇(街)由司法所牵头,规范设立公安司法联合调解室,配齐配强专职调解员。村(社区)全面落实治安网格员、“老娘舅”调解员队伍,加强与警务室的联动对接,筑牢基层维稳第一道防线。要依托“平安前哨”工作站,强化对社区矫正、刑满释放、吸毒及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管理,实现人员联控、风险联防。在节假日和特殊时间段,要加大对重点人群的巡查力度,实现“全覆盖、无缝隙”实时掌控。聘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特殊人群的“法律管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促进监管稳定,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助其早日回归正常生活轨道。三是提升治理质效方面,通过执法规范联推、法律服务联合全面提升基层治理的质态。推动规范执法、执法监督向基层延伸,探索“镇街+主管部门+司法行政”多维监督模式,试点在司法所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对镇街综合执法、公安派出所日常执法工作开展常态化、规范化监督指导。建立行政复议应诉联席会议机制,构建多元化解机制,提高化解行政争议实效。要统筹辖区法治资源,建立由公安司法干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组成的法律服务团队,全面入驻微安通、法润民生群、社区网格群、企业营商群,提供便捷、优质法律服务。在扫黑除恶、疫情防控、防范网络诈骗、群租房安全管理等专项活动及重要节点时段,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宣传活动,提高宣传教育实效。
(三)实行六项机制
“六项机制”即建立健全警法融合会商研判机制、法治建设多维评估机制、矛盾纠纷应急处变机制、特殊群体协调联动机制、法律服务全域协作机制、信息资源统筹共享机制。具体要求是:
一是警法融合会商研判机制。区级层面成立“警法融合 所所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会商研判,就融合发展推进过程中的重点疑难问题进行集中会办。镇(街)层面,各派出所、司法所和法服所成立联合协调小组,每月召开分析研判会,对辖区内基层法治建设、安保维稳、疑难案件、疫情防控等进行分析研判。三所各确定一名联络员,每周交换数据信息及需要协调的工作。二是法治建设多维评估机制。在派出所服务大厅、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立法民意征集区”,广泛征集立法意见建议,梳理汇总社会各界的法律服务需求。司法干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提前介入、全面分析评估,协调派出所解决治安处罚、征收搬迁、企业破产清算等过程中的执法争议,对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三是矛盾纠纷应急处变机制。探索司法所干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度介入110接处警全过程,有效释放警力,提高调解专业性和时效性。对于部分治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中的民事赔偿纠纷,协助判断案情、准确定性、精确测算赔偿。对调解不成或不适宜调解的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依法维权。四是特殊群体协调联动机制。创新建立百人警辅队伍,每个司法所明确两名专职社工,派出所在每个村(社区)选派一名辅警,配合开展特殊人群管控。派出所、司法所及时交换特殊群体人员信息,每月底对特殊人群情况开展分析研判,做到分类处置、全程跟踪、个性帮教,协同提高信息收集、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的能力,有效防范重新犯罪。五是法律服务全域协作机制。探索司法行政干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定期到镇(街)派出所便民服务大厅值班制度,协助对法律法规“权威解答”,对矛盾纠纷“现场开方”。融合“平安前哨”、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职能,“老娘舅”调解员发挥人熟、地熟优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发挥法律业务专长,配合社区民警收集民情民意、调解矛盾纠纷、开展法治宣传,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与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六是依托公安“技防工程”、“雪亮工程”等,发挥大数据监测预警功能,加强对矛盾纠纷动向、特殊人群管理等领域的分析研判。灵活运用“苏解纷”、调解小助手、微信工作群等平台,实现“警法融合”无缝衔接、数据互通、资源共享。联合建立专业人才库,吸纳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察、司法行政干警及具有法律背景的行家里手等人员加入,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人才支撑。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建立“警法融合 所所共建”机制,是今年市、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新实践。公安派出所与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要从构建“平安海陵”、“法治海陵”的高度,在法治宣传、纠纷调解、信访维稳、依法行政等方面展开多领域、深层次的合作,确保“警法融合”工作取得实效。
2.统筹推进,分步实施。确定华港镇、罡杨镇、九龙镇和城东街道为“警法融合 所所共建”工作首批试点,镇(街)由司法所牵头负责相关工作,结合本辖区资源禀赋条件,形成建设的“任务清单”及“时间进度表”,公安派出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做好协调配合。其他镇(街)在首批试点基础上适时推进,确保工作全面完成。
3.督查指导,提升实效。区“警法融合”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联席会,协调解决“警法融合”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强化跟踪调度,加强调研统筹,推动协同联动,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区司法局及时总结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打造警法共治“海陵模式”,实现“1+1+1>3”工作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