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020031/2021-12011420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 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1-12-01 |
发文字号 | 泰海政办发〔2021〕29号 | 时 效 |
- 信息来源: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1-12-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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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各园区管委会,区各直属单位:
现将《海陵区河道长效管护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陵区河道长效管护工作实施细则
为全面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围绕“着力提升首位度、致力发展高质量”目标,更好地推进河长制工作,破解水环境治理难题,实现我区河道周边环境长效管护,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长效管理范围
我区境内水网密布、水系纵横,目前,共有河道732条,长1043.26公里。其中市级河道7条74.69公里,区级河道30条142.89公里,乡级河道110条244.27公里,村庄沟塘585条581.41公里,水域面积约54.24平方公里(含坑塘)。
根据《关于印发泰州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泰政规〔2011〕2号)有关规定,河道管理范围为:有堤防的河道,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滩地、青坎(含林带)、迎水坡、两岸堤防及护堤地(背水坡堤脚线外不少于10米);无堤防的河道,乡级河道管理范围为河道及两侧河口线外不少于5米,村级河道管理范围为河道及两侧河口线外不少于3米。其中,引江河管理范围为省水利厅确权划界的范围,其余6条市级河道管理范围为2017年全省实施的河湖划界工作中确定的管理范围,29条区级河道管理范围为2020年海陵区实施的河湖划界工作中确定的管理范围。
二、长效管护标准
1. 水面漂浮物及时打捞,河道内无渔网渔簖、扳罾,无网箱养殖,无电捕鱼,无沉船、废弃船只,渔船、农用船、保洁船等须指定位置集中停放、有序管理;
2. 岸坡无垃圾、无扒翻种植,绿化养护到位;
3. 管理范围内无新增违法建设,无畜禽养殖,无侵占水域、岸线行为;
4. 管理范围内无工厂企业排污行为;
5. 生活污水、服务业行业污水逐步截污纳管;
6. 利用现有水利工程体系调水、活水;
7. 严控水体黑臭和突发水质异常。
三、长效管护职责和分工
将河长制作为河道长效管护主力抓手,一层一责、各方联动,常态化维护好河道周边环境。
(一)河长职责
1. 总河长职责
总河长是本行政区内河长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河长制落实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督促检查、绩效考核和问责追究。
2. 区级河道河长职责
区级河长职责:牵头制定河道整治和长效管护方案(含污水截污纳管等),组织属地和相关部门按方案实施,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巡河工作,及时解决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下级河长履职情况。
乡级河长职责:配合区级河长做好河道整治和长效管护方案制定和实施工作;及时处理上级河长交办的问题,定期向上级河长汇报履职情况。
村级河长职责:每天对河道进行巡查,对河面漂浮物、岸坡垃圾、扒翻种植等及时安排清理,维护好岸坡绿化;发现违法建设、违法取水排污等情况及时制止,向上级河长办、相关部门反馈,并配合做好执法工作;对水质恶化等突发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向上级河长汇报河道动态情况。
3. 乡级河道河长职责
乡级河长职责:牵头制定河道整治和长效管护方案(含污水截污纳管等),组织属地和协调相关部门按方案实施,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巡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交下级河长、相关部门处置;做好违法建设、新增排污口的处置,发现水质恶化等突发情况及时汇报,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村级河长职责:每天对河道进行巡查,对河面漂浮物、岸坡垃圾、扒翻种植等及时安排清理,维护好岸坡绿化;发现违法建设、违法取水排污等情况及时制止,向上级河长办、相关部门反馈,并配合做好执法工作;对水质恶化等突发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向上级河长汇报河道动态情况。
4. 村级河道河长职责
村级河长职责:牵头制定河道整治和长效管护方案(含污水截污纳管等),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每天对河道进行巡查,对河面漂浮物、岸坡垃圾、扒翻种植等及时安排清理,维护好岸坡绿化;发现违法建设、违法取水排污等情况及时制止,向上级河长办、相关部门反馈,并配合做好执法工作;对水质恶化等突发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
(二)属地职责
及时清理河面漂浮物、岸坡垃圾、扒翻种植、沉船及废弃船只;按指定位置集中停放、有序管理的要求,管理好渔船、农用船、保洁船;维护好岸坡绿化;发现新增违法建设、违法取水排污、畜禽养殖、渔网鱼簖(含扳罾)立即制止,并及时反馈给有关职能部门,同时配合做好执法等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截污纳管方案制定及方案实施工作。
(三)部门职责
水利部门:负责非法取水的查处,联合城管部门做好河道岸边违法建设的查处;遇河道黑臭和突发水质异常时,利用现有水利工程体系调水、活水。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工业企业违法排污的查处,并督促其封堵排污口;遇河道黑臭和突发水质异常时,及时取样鉴定,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并采取应对措施。
住建部门:负责联合属地对生活、服务行业入河排污口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制定截污纳管方案,并按方案实施到位。
城管部门:负责违法建设的查处,协调垃圾的收集、清运。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联合属地对畜禽养殖、非法设置渔网鱼簖(含扳罾)进行查处,打击电捕鱼。
公安部门:依法打击破坏河道资源、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非法行为。
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河道长效管理经费,监督河道管理专项经费的规范使用和管理。
四、考核办法
由区河长办对各镇街(园区)实行百分制考核,每月考核计分一次。
针对“12345”政府热线、书记信箱、区长信箱和区河长办巡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能够在交办时间内完成的,不扣分,否则每次扣2分。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能够在交办时间内形成方案的,不扣分,否则每次扣5分;能够按照方案和计划实施完成的,不扣分,否则扣10分。同一个问题,不重复扣分。每月考核情况在全区面上进行通报。
由于部门履职不到位、影响属地完成任务的,由区河长办将线索移交区效能办,与部门年终绩效考核挂钩。性质严重的,依规追责。
五、管护资金
河道长效管护经费实行区、镇街(园区)、村(社区)三级负担,区财政实行以奖代补。其中市、区级河道管护经费按河道长度每年4500元/公里作为计算奖励的标准,乡、村级河道管护资金按河道长度每年3500元/公里作为计算奖励的标准,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其余管护经费由属地负担,不低于区奖励的资金。
每月按照各镇街(园区)考核得分和相应管护经费基数计算当月实际奖励资金,计算方法如下:
管护经费基数=市、区级河道长度×4500元/公里+乡、村级河道长度×3500元/公里
当月实际奖励资金=管护经费基数÷12×当月考核得分÷100。
每季度,按照当季度累计实际奖励资金拨付给相应镇街(园区)。各镇街(园区)专款专用,规范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效益,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稽查。
年底结余资金由区级统筹,用于河道长效管护工作。
六、其他
市、区两级河道绿化,继续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陵区绿化护河行动奖补办法”的通知》(泰海政办发〔2018〕118号)执行。乡、村两级河道绿化,由属地自筹资金解决。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海陵区河道长效管护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泰海政发〔2019〕43号)同时废止。
附件:各镇街(园区)河道长效管护经费基数一览表
附件
各镇街(园区)河道长效管护经费基数一览表
序号 | 镇街(园区) | 涉及市级河道 | 涉及区级河道 | 乡级河道 | 村庄沟通 | 小 计 | 管护经费基数(万元) | 备注 | |||||||||
数量(条) | 长度(km) | 数量(条) | 长度(km) | 数量(条) | 长度(km) | 数量(条) | 长度(km) | 数量(条) | 长度(km) | 市级 | 区级 | 乡级 | 村级 | 合计 | |||
1 | 九龙镇 | 2 | 8.48 | 4 | 13.44 | 12 | 31.08 | 43 | 21.85 | 61 | 74.85 | 3.82 | 6.05 | 10.88 | 7.65 | 28.39 | 1. 引江河有专门长效管护单位,不纳入统计范畴; 2. 老通扬运河、南官河和界沟河部分河段是边界河道,由于流通性大,单侧长度的管护经费安全长计算管护经费; 3. 城北物流园区该企后,其境内河道划归城西街道; 4. 增加华港镇河道长效管护资金; 5. 2020年水利“一张图数据”更新,调整部分河道级别,新增新开河道。 |
2 | 罡杨镇 | 1 | 1.33 | 6 | 24.64 | 13 | 31.2 | 122 | 115.83 | 142 | 173 | 0.60 | 11.09 | 10.92 | 40.54 | 63.15 | |
3 | 苏陈镇 | 2 | 11.57 | 8 | 31.71 | 10 | 15.16 | 79 | 99.76 | 99 | 158.2 | 5.21 | 14.27 | 5.31 | 34.92 | 59.70 | |
4 | 华港镇 | 1 | 6.4 | 1 | 1.49 | 15 | 58.99 | 119 | 142.97 | 136 | 209.85 | 2.88 | 0.67 | 20.65 | 50.04 | 74.24 | |
5 | 城东街道 | 4 | 7.47 | 7 | 18.8 | 14 | 37 | 104 | 112.16 | 129 | 175.43 | 3.36 | 8.46 | 12.95 | 39.26 | 64.03 | |
6 | 城南街道 | 3 | 7.73 | 3 | 8.32 | 6 | 16.05 | 3.48 | 0.00 | 2.91 | 0.00 | 6.39 | |||||
7 | 城西街道 | 4 | 12.2 | 5 | 18.02 | 22 | 37.36 | 83 | 62.93 | 114 | 130.51 | 5.49 | 8.11 | 13.08 | 22.03 | 48.70 | |
8 | 城北街道 | 3 | 3.51 | 2 | 1.59 | 5 | 7.38 | 1 | 0.73 | 11 | 13.21 | 1.58 | 0.72 | 2.58 | 0.26 | 5.13 | |
9 | 城中街道 | 4 | 4.07 | 1 | 2.33 | 6 | 5.49 | 11 | 11.89 | 1.83 | 1.05 | 1.92 | 0.00 | 4.80 | |||
10 | 京泰路街道 | 3 | 6.22 | 11 | 30.87 | 10 | 12.29 | 35 | 25.18 | 59 | 74.56 | 2.80 | 13.89 | 4.30 | 8.81 | 29.81 | |
合计 | 6 | 68.98 | 30 | 142.89 | 110 | 244.27 | 585 | 581.41 | 731 | 1037.55 | 31.04 | 64.30 | 85.49 | 203.49 | 384.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