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3212020031/2023-1226112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12-26
发文字号 泰海政办发〔2023〕25号 时 效 有效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陵区统筹利用存量资源发展养老托育服务“一事一议”工作机制》的通知
  • 信息来源: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12-26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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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各园区管委会,区各直属单位:

《海陵区统筹利用存量资源发展养老托育服务“一事一议”工作机制》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陵区统筹利用存量资源发展养老托育服务“一事一议”工作机制

为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1〕75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泰政发〔2022〕55号)、《泰州市促进和规范利用存量资源改造建设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工作指南》(泰发改发〔2023〕164号)等文件精神,盘活利用存量资源发展养老托育服务,经研究决定,建立全区统筹利用存量资源发展养老托育服务“一事一议”工作机制。

一、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发展相关工作要求,成立全区统筹利用存量资源发展养老托育服务“一事一议”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重要事项,有效解决利用存量资源改造建设养老托育服务设施的瓶颈问题,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

“一事一议”工作协调小组由区发改委、民政局、卫健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住建局、消防大队、各镇(街道)等单位组成(详见附件1),具体职责为:

区发改委:完善工作机制,根据需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存量资源改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工作中的问题和重要事项,协调各方意见,形成工作合力。

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具体负责收集、汇总、报送养老、托育领域存量资源改建有关项目信息和意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牵头统筹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组织联合勘探,对项目进行可行性评估;提出区域功能布局适宜性意见。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就项目所在地是否有土地收储计划、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是否符合养老设施相关规范要求、是否适用过渡期政策等提出意见;协助做好不动产权属查询工作。

区住建局:就房屋结构安全等提出意见。

消防大队:就消防安全管理提出意见。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部门职能,积极配合开展工作,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各镇(街道):根据属地实际,结合区域内养老托育服务供需情况,就项目必要性、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及潜在社会稳定风险等提出意见。

三、工作规则

1.“一事一议”工作协调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增加或调整成员单位;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等参加会议。

2.各成员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将需协调处理的项目或事项进行汇总,形成议题报送表(附件2),报送至“一事一议”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经区领导审阅后组织召开相关会议。

3.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做到信息互通、响应及时、协作有力,加强对议定事项的跟踪落实。

4.重大事项按程序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

附件:1.海陵区统筹利用存量资源发展养老托育服务“一事

一议”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2.海陵区统筹利用存量资源发展养老托育服务“一事

一议”议题报送表


附件1

海陵区统筹利用存量资源发展养老托育服务“一事一议”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殷海成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曹锦明  区政府副区长,区红十字会会长

韩建荔  区政府副区长,区残联主席

孙  乾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柯  杰  区服务业发展中心主任

储卫兵  区民政局局长

刘  峰  区财政局局长

王元昶  区住建局局长、地震局局长

谭  忠  区卫健委主任

田金龙  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常宝海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政务办主任

于圣筛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知识产权局局长               

周爱玲  海陵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  展  自然资源和规划海陵分局局长

谢  毅  海陵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陆  荣  九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人选

周玉金  苏陈镇党委书记

王雪华  罡杨镇党委书记

曹  亮  华港镇党委书记

刘新民  城东街道党工委书记

姜  军  城南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  晋  城西街道党工委书记

花寅军  城北街道党工委书记

殷恒林  城中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陈正浩  京泰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李志伟  红旗街道党工委书记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柯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因人事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接任者担任。


附件2

海陵区统筹利用存量资源发展养老托育服务“一事一议”议题报送表

填报部门(单位):                                   年  月  日

议题名称

提请讨论的主要问题

基本情况、需研究协调的问题、解决问题的建议等(可另附)

建议参会部门(单位)

征求意见情况

本部门(单位)

主要负责人意见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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