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020031/2025-03171443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5-03-14 |
发文字号 | 时 效 | 有效 |
- 信息来源: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5-03-14 14:43
- 浏览次数:
市农业开发区综合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各园区管委会,区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优者奖”的导向,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奋力推动城市更新与民生改善工作,更好服务中心大局,根据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等文件规定,决定对在2024年度城市更新与民生改善专项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个人进行及时奖励,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在2024年度城市更新与民生改善工作中成绩突出、贡献较大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奖励数量和名额分配
拟奖励个人不超过30名,其中,记三等功10名左右,嘉奖20名左右。科级领导干部奖励人数控制在15%以内。具体申报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1. 城市更新项目。围绕“注重功能品质兼顾、内涵形象并举,不断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集聚辐射力、核心竞争力”要求,在厚植文化底蕴、焕新城市面貌、完善基础设施、深化城市治理等方面成效明显、亮点突出、作用发挥显著的。
2. 民生实事项目。围绕“实现更高水平‘民生七有’,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要求,在促进就业创业、关爱“一老一小”、做实公共服务等方面工作务实、成果显著、群众认可度高的。
3. 征收搬迁。围绕“尽快启动今年征收搬迁项目,加快完成扫尾清零任务”要求,在加快实施新开地块整体搬迁,奋力推动历史地块扫尾清零,全力确保安置区竣工交付等方面实效突出、作用发挥显著的。
4. 幸福教育。围绕“持之以恒推进‘幸福教育’改革,加快领军型教育人才培养,持续优化集团化办学体制机制,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在持续推进“幸福教育”工作实效突出、作用发挥显著的。
5. 健康海陵。围绕“打好卫生健康三年攻坚行动收官战,全力支持泰州四院争创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持续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进一步加强医共体建设”要求,在持续推进“健康海陵”工作方面实效突出、作用发挥显著的。
对因同一事由已获得同级或上级有关表彰奖励的个人,年内已获得其他专项工作及时奖励的个人,原则上不重复申报。
四、评选程序
1.推荐申报。城市更新与民生改善工作涉及部门(单位)根据分配名额,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数与拟奖励人数保持至少20%的差额。
2.材料审核。区政府办成立审核小组,对推荐对象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信访、征信等部门意见,提出拟奖励对象初步建议名单。
3.复评审查。区政府办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对拟奖励对象初步建议名单进行集中评审,形成拟奖励对象建议名单。
4.研究决定。由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集体会商后,将及时奖励对象建议名单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5.集中公示。对拟奖励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6.履行手续。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照管理权限,分别履行审批手续。
六、工作要求
1.严格标准条件。城市更新与民生改善工作涉及部门(单位)要坚持以政治素质、业绩贡献为主要衡量标准,及时发现和推荐有影响、获好评的先进典型,坚持好中选优。
2.突出基层导向。坚持向基层一线倾斜,推荐申报人选担任乡科级领导职务的,不超过推荐总数的15%。
3.按时报送材料。各部门(单位)要及时做好推荐申报工作,按照业绩及贡献大小排序上报。相关材料(附件2)请于3月21日前报区政府办综合三科,联系人:钱进,联系电话:18796758448,邮箱:434991419@qq.com。
附件:1.城市更新与民生改善工作专项及时奖励申报名额分配表
2.城市更新与民生改善工作专项及时奖励推荐表
3.城市更新与民生改善工作专项及时奖励推荐对象汇总表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组织部
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城市更新与民生改善工作专项及时奖励
申报名额分配表
序号 | 推荐单位 | 推荐名额 | 合计 | |
行政 | 事业(国企) | |||
1 | 区委办 | 1 | 1 | |
2 | 政府办 | 1 | 1 | 2 |
3 | 组织部 | 1 | 1 | |
4 | 发改委 | 1 | 1 | |
5 | 教育局 | 1 | 1 | 2 |
6 | 民政局 | 1 | 1 | |
7 | 财政局 | 1 | 1 | 2 |
8 | 人社局 | 1 | 1 | |
9 | 住建局 | 1 | 2 | 3 |
10 | 城管局 | 1 | 1 | 2 |
11 | 卫健委 | 1 | 1 | |
12 | 审计局 | 1 | 1 | |
13 | 文体旅局 | 1 | 1 | |
14 | 生态环境局 | 2 | 2 | |
15 |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1 | 1 | |
16 | 水利分局 | 1 | 1 | |
17 | 海发集团 | 1 | 1 | |
18 | 城东街道 | 1 | 1 | 2 |
19 | 城南街道 | 1 | 1 | 2 |
20 | 城西街道 | 1 | 1 | 2 |
21 | 城北街道 | 1 | 1 | 2 |
22 | 城中街道 | 1 | 1 | 2 |
23 | 京泰路街道 | 1 | 1 | 2 |
合计 | 18 | 18 | 36 |
注:推荐名额与拟奖励名额比例为1.2:1,最终差额确定及时奖励人选。
附件2
城市更新与民生改善工作专项及时奖励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照片) | |||
政治 面貌 | 身份 性质 | 公务员/事业人员/国企人员 | 参加 工作 时间 | |||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级) | ||||||
主 要 贡 献 | ||||||
主 要 贡 献 | ||||||
推荐 单位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审核 机关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附件3
城市更新与民生改善工作专项及时奖励推荐对象汇总表
推荐地区或单位(盖章):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身份性质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简要事迹 (300字左右) | 备注 |
1 | |||||||
2 | |||||||
3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