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文件
索引号 3212020031/2023-03140909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海陵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03-14
发文字号 泰海政发〔2023〕5号 时 效 有效
区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
  • 信息来源: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03-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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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开发区,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各园区管委会,区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省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22〕39号)要求和相关会议精神,推动我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土壤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是继1979年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之后,开展的又一次全国性土壤资源情况调查。全面查明查清我区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为土壤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奠定基础,对于加快我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精准施策加强耕地保护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等具有重要意义。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加强耕地保护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全面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

二、高质高效开展普查工作

遵循土壤普查的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坚持“六个结合”“六个统一”要求,即摸清土壤质量与完善土壤类型相结合、土壤性状普查与土壤利用调查相结合、外业调查观测与内业测试化验相结合、土壤表层采样与重点剖面采集相结合、摸清土壤障碍因素与提出改良培肥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专业支撑相结合,实行统一普查工作平台、统一技术规程、统一工作底图、统一规划布设采样点位、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统一过程质控,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按照序时进度高效组织实施,确保普查工作和数据信息安全。

三、切实加强普查工作保障

土壤普查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抓好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区级成立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质保障等工作。区级财政承担的经费要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监督管理。用好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海陵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海陵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韩建荔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国琴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丁永圣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区委农办主任,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张 展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 褚文强 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

    胡志珍 区财政局副局长

    费剑平 区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顾 玮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曹 凡 区统计局副局长

    毛德丰 九龙镇人武部部长

    孙 宇 苏陈镇副镇长

    张丽萍 罡杨镇副镇长

    李志兵 华港镇副镇长、人武部部长

    杨根松 城东街道三级主任科员

    陶遂强 城西街道人武部部长

    宗贵斌 京泰路街道副主任

    蒋年生 红旗街道副主任

    成 浩 海陵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张宜勇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党组成员

    李 根 水利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顾玮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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