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文件
| 索引号 | 3212020031/2023-1127113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海陵区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3-11-27 |
| 发文字号 | 泰海政发〔2023〕45号 | 时 效 | 有效 |
区政府关于刘阿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信息来源: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11-27 11:40
- 浏览次数:
区残联:
经研究决定,提名:
刘阿兰同志为泰州市海陵区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副理事长人选(试用期一年);
霍松同志不再担任泰州市海陵区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副理事长职务;
吴璇同志不再担任泰州市海陵区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副理事长(挂职)职务。
请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履行程序,结果报区政府备案。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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