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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泰州市海陵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9-02-20
发文字号 时 效 有效
海陵区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海陵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19-02-20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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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制定并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泰州市海陵区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泰州市海陵区财政局办公室,电话:86225401。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以及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等“五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上升到新水平。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形成一把手局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各处室共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海陵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系列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操作程序,配备相关工作人员2名,具体负责办理政务信息公开、“12345”热线、人民来信等工作,积极参加区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局到2018年12月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业务工作类的信息1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2.4%,主要内容涉及区本级财政预决算公开方案、部门预决算、财政主要改革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相关政策解读等方面。除此之外,还对相关人事任免工作及时公示,及时报送信息公开年报等。通过这些信息的公开,使广大网民及时了解本区财政工作情况,并为公众获取相关信息提供了有效的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8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局2018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开展顺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例如:信息免于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调整、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2019年我局将按照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细化优化工作流程,在信息公开运行机制的完善、专职人员的业务培训等方面下功夫:一是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健全信息公开与人民群众的互动机制,畅通群众表达诉求、反映意见的渠道。二是加强专职人员的业务培训。主动参加区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增强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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