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9-17882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海陵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19-02-20 |
发文字号 | 时 效 | 有效 |
- 信息来源:海陵区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19-02-20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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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泰州市环境保护局海陵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泰州市环保海陵分局办公室(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永晖路18号;邮编:225300;联系电话:0523-86195677。
一、概述
根据《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政府网站开辟专栏、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等,并重点加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咨询情况
本局2018年度共接收市民咨询450次,咨询电话接听960次,当面咨询接待260次。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支出和收费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局机关的财政管理。
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六、存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所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
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基层单位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一是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在主页上建立查找政府信息的快速通道,在较为显眼的位置设置相关连接,方便查找政府信息。二是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