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9-17882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九龙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9-01-28 |
发文字号 | 时 效 | 有效 |
- 信息来源:海陵区九龙镇
- 发布日期:2019-01-28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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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九龙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附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海陵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九龙版块)全文公开并提供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九龙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23-86197266)。
一、概述
一年来,我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着公正便民、勤政廉政的基本要求,切实推行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了群众办事,促进了全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现将2018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充实了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袁恺宁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明确了工作机构,夯实了工作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
(二)加强政府信息审查,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办公室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主动公开镇政府及办公室不涉密的规范性文件、新闻动态、部门动态、基层动态等信息,确保重要的、有价值的、应该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做到不重不漏。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互动交流等服务。
(三)做好三个沟通,保障网上投诉办结率。一是做好与领导的沟通。每天按时接收市长信箱、区长信箱、政务论坛,及时加签处理,每周向领导反馈处理情况;二是做好与处理单位的沟通,及时了解处理情况,并督促其按时反馈;三是做好与网上投诉人的沟通,及时与投诉人联系并了解情况,严格按照网上投诉办理期限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止2018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3条,其中:其中公开规范性文件1条,制发规范性文件1条。另外,全年办理回复市长信箱、区长信箱来信1014件。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首页设置了“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等栏目,发布各类政务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我镇未收到网上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镇政府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尚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部分工作的相关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充分,政策文件公开数量尚有较大提升空间。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重点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常态化的管理机制,不断扩大和巩固公开工作成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二是拓展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三是加强工作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六、附表
2018年度九龙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42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0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94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2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申请来源 | ||
1.党政机关 | 件 | 0 |
2.社会团体 | 件 | 0 |
3.企业 | 件 | 0 |
4.宣传媒体 | 件 | 0 |
5.科研院校 | 件 | 0 |
6.公民 | 件 | 0 |
其中:律师 | 件 | 0 |
科研人员 | 件 | 0 |
媒体从业人员 | 件 | 0 |
7.其他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有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办理信件数量 | 件 | 0 |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9 |
(三)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场所移送相关文件、资料 | 份 | 0 |
(四)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五)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4 |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