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海陵
- 发布日期:2020-02-19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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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精神,由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海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tzhl.gov.cn)予以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陵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科联系,电话:0523-86236529,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府前路26号,邮政编码:2253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海陵区政府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的精神,严格执行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全面落实政务“五公开”要求,推行政务运行阳光透明,加强政策公开解读回应,优化完善公开载体建设,切实增强便民服务能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高质量转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一)着力强化体制机制建设
完善工作制度。根据国务院和省、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制定《海陵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海陵区政府网站审核机制,明确政务信息“三审制”,规范信息发布。
强化学习培训。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公开栏等平台转发新《条例》全文及解读材料,开展广泛宣传。编发《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汇编》,推动学习贯彻全覆盖。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邀请专家对新《条例》实施背景下的政务公开工作实务进行解读和指导。
严格绩效考评。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19年度区级综合绩效考核体系且最高分为8分。
(二)扎实提升主动公开水平
稳步推进主动公开。及时公开机构职能、人事信息、政府会议、联系方式等各类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91条,其中政府文件13件,政府办文件28件,部门文件246件,政策解读98件,政府常务会议15次,其他政府信息891条。利用其他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其中,中国海陵微博公开发布1303条信息,微海陵公众号公开发布1540条信息,微博关注量有2571个,公众号订阅数达到39438个。
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权责清单公开,对区发改委、财政局等26个部门的3286项权力事项集中公开发布。抓好财政预决算领域信息公开,全年全区62个部门在省公共预决算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情况,公开率达100%。推进重大项目信息公开,发布26条项目及进展信息。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通过海陵区政府采购平台发布政府采购公告107条。加大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发布28条房屋征收类信息,主动公开《海陵区2019年度租金补贴保障家庭名单公示》、《泰州市区2019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通告》、《泰州市区2019年城市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保障通告》等住房保障信息。强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招聘招考类信息49条。主动公开医疗机构登记、备案、注销等医疗卫生信息46条。及时公布食品药品抽检结果30条。根据土地规划变更公开批前公示信息19条和批后公布信息14条。
提升政策解读深度,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政策文件明确主动公开,按照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及时发布公开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积极开展政策简明问答工作,制作发布《海陵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相关政策简明问答》、《海陵区第五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相关问题简明问答》等12期。
(三)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
2019年,海陵区坚持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一年来,全区共收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4件,其中自然人申请68件,法人申请86件,所有154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无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的申请。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房屋拆迁、土地征用、政府文件等方面。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6件,5件结果维持,1件其他结果;复议后被提起行政诉讼4件,尚未审结3件,结果维持1件。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共6件,4件结果维持,2件其他结果。
(四)持续强化公开载体建设
加强网站信息发布。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重点工作,积极开展线上宣传,全年共发布动态信息18967条,制作发布9期专题专栏。圆满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互联网+政务督查”、“讲文明树新风”、“扫黑除恶”等宣传工作。
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工作要求,对全区53个政务新媒体进行关停整合,新媒体数量精减至29个,采用“人工+智能”手段加强对新媒体的日常监管,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政务新媒体规范化运行。
(五)不断促进政民互动交流
畅通网上互动交流。通过网上区长信箱受理市民来信,流程、结果全公开,全年收件561件,办件率100%。围绕网络安全、公共服务等问题开展网上问卷调查和民意征集,全年完成12期调查征集。针对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通过热线选登、民生直通等栏目积极进行回应和解决。发布热线选登56条,公开民生直通信息48期。围绕课后延时教育、消防安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气象防灾减灾等主题制作发布在线访谈4期。 打造建议提案办理公开平台,公开人大代表提案199件,公开政协委员提案299件。
扩大线下公众参与,开展“政务公开进社区”活动,邀请群众参观信息公开查询点,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水平。
(六)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
健全完善政务服务。拓展网上政务服务旗舰店,设立网上服务专区,推出个性化服务应用,实现“一键式”移动服务。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注册用户达到169822个,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数量3359项,可全程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693项。在线办事服务办件总量166866件,其中自然人办件108463件,法人办件58403件。打造“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区”,为市民提供“全方位、全天候”自助服务。推进政务服务纵向延伸,建成“就近办”基层服务点,试点推广“全科社工”服务模式。
上线运行“陵好办”营商环境效能督查平台,提供服务咨询和反馈功能,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
(七)加快政务数据互通共享
依托泰州市政务数据开放平台,海陵区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梳理部门清单,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更新法人库、自然人库和电子证照库等数据库,推进各职能部门共享开放相关数据。全年完成120万条数据共享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2 | 7 |
规范性文件 | 0 | 8 | 2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24 | +19 | 28388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05 | +18 | 317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512 | -38 | 419 |
行政强制 | 7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3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56 | 287837.36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8 | 86 | 0 | 0 | 0 | 0 | 15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8 | 1 | 0 | 0 | 0 | 0 | 2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6 | 25 | 0 | 0 | 0 | 0 | 3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0 | 50 | 0 | 0 | 0 | 0 | 8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七)总计 | 68 | 86 | 0 | 0 | 0 | 0 | 15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5 | 0 | 1 | 0 | 6 | 4 | 0 | 2 | 0 | 6 | 1 | 0 | 0 | 3 | 4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存在问题:公开平台栏目设置有待完善,系统功能仍需优化,平台建设对照新《条例》的规定还存在差距。改进措施:按照国务院和省、市的要求,统一规范公开栏目设置,规范公开指南、公开制度、主动公开内容和年度报告等四个部分建设,优化页面设置,加强信息检索、文件下载等功能,推进数据互联共享,预留数据交换接口,做好与上级公开平台的对接,打造规范、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存在问题: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需要充实,公开范围比较狭窄。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切实转变公开观念,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强化监管考核,规范各部门主动公开行为,尤其密切联系民生的民政、卫健、住建等部门要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和深度。严格公开审核,制定政策文件明确公开属性,除涉密外的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加强解读回应,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原则,实现“一文一解读”。
(三)政务公开创新创优方面。存在问题:主动公开的途径和方式比较单一。改进措施:拓展公开渠道,除网站、新媒体、公开栏外,利用报纸、宣传册、室外大屏等多种载体,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采取文字、图解、视频、访谈、发布会相结合的方式解读关系民生的重大政策。积极开展各类公开活动,扩大公众参与,回应人民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