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部门
索引号 /2020-17875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泰州市海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0-02-04
发文字号 时 效 有效
海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布日期:2020-02-04 09:16
  •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有关要求,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认真办理落实了公开政府信息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新《条例》要求,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科室各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牵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报、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各科室提供信息,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统一发布,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坚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做到政府信息公开与退役军人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为进一步完善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各类信息公开按规定程序及时公开。建立健全了以局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提供信息为基础,由办公室专人汇总收集各类信息,建立按规定程序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对涉及退役军人业务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收集、整理。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做到依法公开,注重实效。

(三)及时维护,内容全面

一是内容发布及时准确。

二是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

(四)加强学习,提高水平

我局注重加强学习,做好宣传,组织全局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新《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的精神,使全体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就是为民服务的理念。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过程中,坚持做到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严格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有效遏制违法腐败现象。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收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0条。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未发生针对我局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请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他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结果维持

结结果纠正

其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结果维持

结结果纠正

其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在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主要有: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人员紧缺,与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三是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今后,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完善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梳理,及时全面进行公布。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发布政策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