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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0-02-04
发文字号 时 效 有效
海陵区住建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住建局
  • 发布日期:2020-02-04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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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海陵区住建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住建局办公室,电话:0523—80188080。

一、总体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认真加强组织和管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强化载体建设,规范办事行为,及时主动发布信息。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我局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三是及时发布,政务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

5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50

2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件(3260万元)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2

(七)总计

8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4

4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还需完善。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的大事抓紧抓好。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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