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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泰州市海陵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1-01-22
发文字号 时 效 有效
海陵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1-01-22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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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区财政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准确、注重实效、便于监督的原则,对于在财政职责范围内、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事项,进行及时主动公开,依法办理依申请事项,推进行政行为公开透明。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全年区财政局共主动公开信息13条。

1、牵头组织全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新《预算法实施条例》,出台《关于严肃财经纪律 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意见》,严格执行《2020年海陵区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53个一级单位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预算和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信息公开接受监督,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实现预算单位、镇街园区“两个全覆盖”。

2、做好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部门政务信息公开。一是按照统一格式、统一内容在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和局门户网站上完成本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包括政府采购等方面内容。二是及时公开并解读财政政策,开展减税降费、政府采购等政策宣讲并编印文件汇编手册。三是公开机构相关信息,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室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得到及时依法办理。

(三)政府信息资源管理

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规范政府信息的分类、审核和公开,实现集约化采集、规范化登记、制度化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均纳入局内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流程、防范风险。

(四)平台建设

我局政府信息均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开,纳入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按规范标准、统一管理。

(五)监督保障

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组织实施。下设办公室,相关处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日常由局办公室牵头,确定具体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绩效考核。

(六)权力阳光运行

构建“政府采购监管系统+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管理系统+政府采购网站系统+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系统”多位一体采购全过程电子化交易管理平台,利用大数据实现采购过程全留痕,让监管更高效、采购更阳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0

0

0

《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13

1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9

6011.67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截至2020年10月底尚未办结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2. 对已公开的内容,公众参与程度较低。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区政府办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 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着重抓好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重大项目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2. 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

3. 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涉及财政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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