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部门
索引号 /2021-17870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泰州市海陵区供销合作总社 发文日期 2021-01-22
发文字号 时 效 有效
海陵区供销总社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供销总社
  • 发布日期:2021-01-22 07:27
  •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泰州市海陵区供销合作总社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海陵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全文公开并提供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社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积极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加强组织领导,我社以办公室为主体,办公室分管领导亲自抓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重点督查内容,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加强专门机构建设,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政府网站等工作,做好人员配备,选派办公室相关同志专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完善制度体系。目前,我社已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考评制度,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和发布,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严格履行保密审查制度。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强化问责制度,定期开展社会民意调查,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办理制度,强化部门监督职责,依法依规处理举报问题,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突出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

四是强化内容保障,规范信息发布。进一步明确责任分エ,强化内容保障。加强对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

五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7

7

 20

规范性文件

   7

7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

/

/

行政强制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照先进单位还存在较大差距,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后我社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1.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组织系统全体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并做好政策文件的解读工作,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健全主动申请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细则,加大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等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要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政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4.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数据共享并维护好区政府网站群供销总社政务公开信息,充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更好地服务好“三农”,为我区乡村振兴工作、建设幸福海陵奉献供销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泰州市海陵区供销合作总社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