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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1-01-22
发文字号 时 效 有效
海陵区卫健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卫健委
  • 发布日期:2021-01-22 07:27
  • 浏览次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电话:0523—86210508;传真:0523-86224331。

一、总体情况

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我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常态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至2020年12月31日,我委累计公开各类信息998条。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4

-22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6

6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海陵区卫生健康委员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认真加以改进。主要表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到位,主动性不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政策解读工作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价机制、监督管理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2021年,我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条例》,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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