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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泰州市海陵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1-01-22
发文字号 时 效 有效
海陵区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民政局
  • 发布日期:2021-01-22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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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积极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重点督查内容,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加强专门机构建设,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政府网站等工作,做好人员配备,选派人员专业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完善制度体系。目前,我已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考评制度,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和发布,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严格履行保密审查制度。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强化问责制度,定期开展社会调查评议,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办理制度,强化部门监督职责,依法依规处理举报问题,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突出强化政府网站作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

四是强化内容保障,规范信息发布。进一步明确责任分エ,强化内容保障。加强对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五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2

1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5

+3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8

 -11

 0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箱处理时限要进一步缩短。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所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对属于公开范围的,及时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对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对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规范权力流程,促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在规范和完善行政权力公开目录的基础上,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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