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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01-22
发文字号 时 效 有效
海陵区城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城管局
  • 发布日期:2021-01-22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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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区城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事项5 个部分。

1.加强组织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属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在办公会议上,针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对公开主体、公开方式、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等作了明确规定,同时,规定并落实了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为社会公众查询政府信息提供便捷的服务。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安全,全年未出现错别字、失泄密等情况。三是按照《条例》要求“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编制《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政府信息年度报告》,并及时更新。

3.强化监督考核。一是建立政务公开协调机制,落实工作职责,明确一名具体负责同志,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二是加强监督,从严查处公开不及时、公开不到位、公开中弄虚作假和侵犯人民群众权利的行为,从严追责,保证了政务公开的严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76242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因市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尚未完全到位,我局不具备行政许可职能,仍然以市局的名义进行行政处罚,故信息公开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公开重点不够突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务互动需进一步加强,公众参与的积极性还不够高。2021年我局将会积极改进,切实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效推进。

1.深化重点信息公开。2021年我局将会加大对政府公开信息的筛选,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由于我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严重不足,难以将精力全部投入到政务信息公开这项工作中,导致信息公开有所滞后,以后我们将安排专人负责联系各科室、中队及时收集、上传有效信息,确保信息上传的时效性。

3.强化考核机制。探索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对信息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日常监测和定期通报,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积极参与,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考核。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我局共承担72件建议提案办理任务,其中主办件22件(市级1件、区级21件),会办件50件(市级1件、区级49件)。为了按要求、高质量办理好建议提案,督察科牵头制定了《2020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并于4月7日召开了办理交办会,将72件建议提案逐一交办各职能部门,进一步落实办理责任,确保办理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4月25日,50件会办件全部办理完成,比区政府要求的时限提前了5天。5月8日,所有市级主办件办理完成,答复率、满意率达100%。截止6月29日,21件区级主办件全部完成办理工作。

2.各类交办件的办理工作。今年,共接到各类交办件3315件,其中包括市级交办件20件,区级交办件70件,12345区长信箱2569件,人民来信6件,来电来访650件,所有交办件均严格按照接件、初核、分派、交办、审核、回复、归档的流程进行处置,答复率、处置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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