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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海陵区国资办 发文日期 2022-01-26
发文字号 时 效 有效
海陵区国资办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海陵区国资办
  • 发布日期:2022-01-26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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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海陵区国资办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tzhl.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区国资办深入抓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聚焦国资国企改革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多措并举,推动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办政务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有明确的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我办所成立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区国资办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优化企业发展,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政策解读回应,着力提高工作透明度和政务公开服务水平方面深入调研实践,做出了一定成绩,为推动区属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推动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海陵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制度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见效。结合法定职责,面向区属企业制定发布《关于推进海陵区区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对全面梳理信息公开要求、依法确定信息公开范围、企业信息公开时限、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加强公开信息事前审查工作、开展信息公开风险评估工作、完善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探索形成推进企业信息公开的激励机制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加强协调和督促。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度,主动发布《海陵区国资办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不断增强企业、民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是夯实基础工作,推动监管企业信息共享公开。推动监管企业对外披露基本情况、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社会责任报告、主要财务会计报表等信息。按季度报送国有企业资产状况报表、区属国有企业名单、国资办出资企业名单、股权资产评估结果公示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办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政务公开不够及时、部分政务公开信息因涉及商业信息未公开、报送信息采用率低等问题,与当前全面推进“法治海陵”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办将紧紧围绕国资国企工作,加强学习研究,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加强对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创新方式方法。加强《条例》及相关文件的学习理解,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理念。丰富公开渠道,加强“两微一端”建设。

2.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做好区属国企及其他科室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努力提升信息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将信息收集工作作为政务公开的前提,增强报送信息的主动性和敏锐性,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

3.丰富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对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拓展,制定政务公开细分目录,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落实规范性文件与解读文件一并发布规定,做好制发文件的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陵区国资办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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