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023-0005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海陵区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3-01-18 |
发文字号 | 时 效 | 有效 |
- 信息来源:海陵区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3-01-18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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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海陵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tzhl.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海陵区应急管理局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公开办事制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区应急管理局权力清单共有258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4项,行政处罚事项254项,均已在政务服务网上公示, 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职权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高度重视公开政府信息审核审查工作,对各科室(单位)报送的信息加大事前审核力度,确保不发生错情、泄密事件,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对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才能对外发布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审查,分管领导审批的程序进行公开,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的审查工作格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灵活地采取多种公开形式。如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我局工作动态信息等内容通过区政府网站、机关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人事信息、干部廉政信息等内容在局内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深入推进应急管理领域信息公开,强化监督检查工作,鼓励广大干部、群众主动参与监督积极反映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4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信息的有效性、便捷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陵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