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部门
索引号 11/2023-0004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海陵区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3-01-18
发文字号 时 效 有效
泰州市海陵区供销总社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海陵区供销总社
  • 发布日期:2023-01-18 19:32
  • 浏览次数:

我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紧紧围绕海陵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在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优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海陵区供销总社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2022年,我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区供销总社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公开领导分工、机构职能、部门文件、政府采购、政策解读等内容,上报部门信息、通知公告、采购公告、项目公示等内容。在区政府网站部门动态公开工作动态信息37条,部门公告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社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完善制度建设

围绕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及时充实和调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指定工作人员,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建设,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

(四)强化审查督查

我社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日常管理,并持续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2022年,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并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五)增强公开实效

根据省、市、区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围绕全区改革举措和经济社会民生,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明确公开主体,着力推进群众关心关注的领域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的数量偏少,尤其在疫情防控保障保供方面的信息极度缺乏,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等。下一步,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着力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对于涉及到区供销总社的相关政策类文件应该及时公布;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大宣传力度,不定期的更新涉及区供销总社的相关部门文件和规章制度,不断扩大区供销总社的社会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泰州市海陵区供销合作总社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