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部门
索引号 11/2023-0005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海陵区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3-01-18
发文字号 时 效 有效
泰州市海陵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海陵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3-01-18 20:19
  •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海陵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涵盖海陵生态环境局管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tzhl.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州市海陵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永晖路18号,邮编:225300,电话0523—8619562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泰州市海陵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全年主动公开发布海陵生态环境工作各类信息421条,其中包括项目审批信息129个,行政许可信息达到107个,行政处罚信息125件,部门动态类信息10条,部门公告4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生态环境信息45条,进一步满足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全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凡是公开的信息,均履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及时对政府门户网站信息进行更新并完善,充分利用公众号、网络等媒体形式公开信息,加强与群众的交流互动,把政策法规、政务动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固定性工作持续公开,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是加大业务培训。积极参与区政府办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学习最新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动公开工作缺乏常态化和制度化,信息公开和更新的速度有待加强。

2、改进措施。2023年,我局将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完善相关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执行力度,在加强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提高群众满意度,充分发挥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作用,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陵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