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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2023-0003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海陵区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3-01-18
发文字号 时 效 有效
泰州市海陵区住建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海陵区住建局
  • 发布日期:2023-01-18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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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海陵区住建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tzhl.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重点将群众普遍关注的实际问题进行公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报送程序,按时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上报,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对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的信息实行专人审核,做到信息公开合理、合法、有度,及时主动发布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处理公开申请,及时与申请人联系沟通并规范答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坐到按期规范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针对单位实际请假,成立了分管领导任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同时认真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等制度,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强化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力度,确保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四)监督保障方面。按照“公正、公平、便民”原则,及时更新市民关心的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高效、及时、透明。完善相关政务公开管理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考核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编制完善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更新联系方式,方便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3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6

0

0

3

9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信息上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服务水平仍需提高等。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同时规范信息公开申请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推动依申请公开制度良性运转。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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