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索引号 3212020031/2025-0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海陵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5-02-18
发文字号 时 效 有效
海陵区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5-02-18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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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tzhl.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海陵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区各单位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做到了政府信息传递到位、政务服务便捷高效、政策解读通俗易懂、群众关切及时回应。

(一)主动公开情况

立足国家和省市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扎实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求,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抓保障促落实,全面、系统、有序推进各领域、各条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7108件,新增教育、医疗等4个主题专区,上线政策文件库,制作各类解读、图解30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办理流程、规范答复内容。指导区各部门围绕精准引用法律法规、严格按时限办结送达、全面明确答复要素等关键环节,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最大限度减少因非实质性内容或原则性规定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风险,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全年区政府共办理依申请公开126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并按时予以答复,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全生命周期管理,及时梳理公开我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性文件,本年度新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23件,现行有效26件;督促各单位做好主动公开目录动态调整,指导各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高标准创优门户网站,持续优化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在内容更新上做到及时准确,在页面设计上体现简洁美观,在功能设置上突出便民利民,持续着力提升政府数字化服务水平;高要求打造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同源发布、服务同步更新,着力打造功能完善、体验优良、群众认可的政务新媒体矩阵。

(五)监督保障情况

积极推动国家、省市有关政务公开文件部署落实,全年举办全区政务公开专项培训会议1次,从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公开的主体和范围、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和时限等方面进行培训,不断提升全市政务公开业务人员工作能力;强化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依法规范开展考核、评议。按时检查各单位主动公开目录,常态化开展更新情况网上巡查,严查菜单栏目空白链接、信息发布错敏词等问题,同时向各单位迅速反馈存在问题并指导整改、逐步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23

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32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95

行政强制

85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909.948

注:2024年,本区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重新认定和清理,故存在与往年数据不衔接的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6

0

0

0

0

0

1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0

0

0

0

0

0

3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7

0

0

0

0

0

1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0

0

0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6

0

0

0

0

0

5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9

0

0

0

0

0

9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26

0

0

0

0

0

1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8

0

2

2

12

6

0

0

0

6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报送质量有待提升。部分单位报送的信息内容的深度、广度和时效性不足,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较为有限。下一步,将着力提升信息质量,定期进行栏目更新提醒通报,常态化开展网上内容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反馈立即整改。

二是政策解读工作不够深入。部分单位对政策解读工作重视程度不足、对群众实际需求把握不准,导致政策解读存在精准度不高、覆盖面不广等问题。下一步,将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加强与部门配合,优化解读流程、创新解读方式、丰富解读内容,提升解读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三是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滞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有待提高,平台功能与群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便民原则,整合提升信息查询、政策咨询、互动交流等功能,切实提升平台的实用性和便捷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全区政府系统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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