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索引号 3212020031/2026-0327161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6-04-16
发文字号 时 效
关于《公布海陵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的解读
  • 信息来源: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6-03-27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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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目的

为落实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要求,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规范土地征收工作,依据省政府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文件,结合海陵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经省政府批准调整公布执行标准,为全区土地征收提供统一补偿依据,保障征地工作有序开展。

二、编制程序

严格遵循法定流程:一是对标上位文件,结合海陵实际开展调研测算;二是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三是上报省政府审批,获原则同意后公布实施。程序严谨规范,确保标准科学合理、符合实际。

三、主要内容

1. 核心补偿标准:海陵区为二类地区,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61000 元 / 亩(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各30500 元 / 亩),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2. 不同地类补偿:集体建设用地参照农用地标准;集体未利用地按农用地标准0.7 倍执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采用宗地地价评估确定。

3. 其他补偿依据: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市政府 2023 年 104 号文件执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按省、市相关办法执行。

4. 实施与期限: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2026 年 1 月 1 日至本通知施行期间获批土地征收,按新标准补齐差价。

本标准为海陵土地征收提供明确补偿基准,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助力征地工作依法依规推进,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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