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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212020031/2022-09132105 主题分类 卫计、体育、妇女儿童
发布机构 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09-13
发文字号 泰海政办发〔2022〕38号 时 效 有效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陵区“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信息来源: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09-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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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各园区管委会,区各直属单位:

《海陵区“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区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陵区“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由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健康素养,实现人民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进健康海陵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推动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持续巩固“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服务理念,践行“共建共享,全民健康”战略主题,深入研究“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筹谋划好“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思路,规划好“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未来五年的发展趋势方向,大力推动“以病人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转变,“十四五”期间突出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促进卫生健康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协调发展,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健康服务。

一、“十三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概况

(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按照省、市医改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坚持“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和“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

一是着力推动公立医院改革。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总会计师制度和人事薪酬制度,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模式,完成医院章程制定,实现以章程为统领,推动公立医院管理更加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

二是着力推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工程项目建设,建成泰州市九龙镇中心卫生院病房楼,改造海陵区城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海陵区城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实现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政府办乡镇卫生院、每个街道办或3-10万人建好1所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目标,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达省定标准化建设率100%。

三是着力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成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个,建成家庭医生工作室3个。推动实施“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动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实行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实行中医诊所备案制和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医务室、护理站备案制,取消康复、护理、精神、妇产、儿童专科医疗机构及门诊部、诊所机构数量和规划布局限制,全区社会办医疗机构占全区医疗机构总数的54.59%;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占全区医疗机构床位总数的23.47%。

四是着力深化医联体建设。组建以泰州市中医院为牵头单位,联合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及1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成员单位的泰州市中医院医联体,构建以泰州市中医院中医临床重点专科为技术支撑的中医骨伤科专科联盟,推动联合病房运行管理模式,建立区域消毒供应中心,以及核酸检测信息化应用平台,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助推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增强群众就医获得感。

五是着力实施卫生人才强基工程。落实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政策,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就业协议33人。落实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政策,三轮遴选出基层卫生骨干人才63人、被确认为省优秀基层卫生骨干人才24人。落实县乡村基层卫生人才能力培训政策,培训基层卫生人才30人。落实全科医生培养政策,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6人,助理全科或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4人。落实人才引进和招聘政策,引进高层次人才37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录急需紧缺人才36人。

(二)公共卫生服务全面开展

逐步提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至人均每年80元,有力保障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全面实施。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到2020年底,共组建100个家庭医生团队,一般人群签约率37.76%,重点人群签约137272人,签约率67.9%。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取得新进展,创建成“省慢性病综合防控达标区”,一类疫苗免费接种率100%,2020年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154.71/10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率100%。

(三)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能力不断提升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落实三孩政策,不断完善生育支持体系建设,推行生育登记制度,推进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优化妇幼健康服务管理,规范化妇女儿童保健门诊建设,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两癌筛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重大项目,为育龄对象提供优质的生殖健康服务。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扶政策,政策兑现率100%,“十三五”期间共发放各项奖励扶助资金1.35亿元。开展“雨后阳光—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援助行动”,为计生特殊家庭提供生活关怀、精神慰藉和社会关爱等服务,并在全国现场会上推介。

(四)基层内涵管理与服务水平有效提升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通过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复审,争创三级综合医院,建成国家基层胸痛中心,省防治卒中中心、省健康促进医院、省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新增市级临床重点专科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服务能力评价基本标准5家、推荐标准1家,建成“全国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2个、“全国优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建成省级社区医院1个、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2个、省级示范村卫生室16个,以及市级社区医院1个、市级基层特色科室3个。全区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3.24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1.75人、每千人口执业护士数2.13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3.06人。

(五)中医药特色服务不断彰显

海陵区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验收,再次被确认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深入推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行动计划,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完成省第三批综合医院示范中医科建设项目任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成国家级国医馆8个,覆盖率100%,建成市级样板式中医馆项目1个、市级样板式中医阁1个,以及中医药景观化工程项目2个;建成泰州市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项目3个;入选市级名中医1人,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2人、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师承)1人。深入推动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试点工作,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占社会办医疗机构总数的23.76%。全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中医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40%以上,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处方)数占处方总数的30%以上、中药饮片处方数占处方总数的5%以上、中医非药物处方数占处方总数的10%以上,群众中医药服务满意度达90%以上。

(六)综合监督成效显著

完善综合监督体系,建成卫生监督分所2家,建立基层医疗监督哨点69个,其中一级哨点10个,二级哨点59个;建立基层计生监督哨点132个,其中一级哨点10个,二级哨点122 个。推动综合监管水平提升,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46件,取缔非法诊疗场所16家。

(七)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开展健康知识科普,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建成省级健康村2个、健康社区13个、健康医院5个、健康学校1个;建成省级卫生镇3个、省级卫生村51个,市级卫生村14个。落实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措施,加强农村卫生环境专项整治,将农村改厕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质量发展等工作,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红黑榜定期进行通报,累计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62305户,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8.72%。

(八)卫生应急工作发挥成效

一是卫生应急组织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全面落实卫生应急管理的总体要求,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完善卫生应急管理组织架构和管理机制,健全卫生应急网络,构建自上而下的卫生应急工作体系,提升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协调处置能力。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网络体制建设,依法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流程,加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核查管理力度,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监测、识别和管理水平,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8起,处置率100%。坚持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平战结合的原则,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41场次,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卫生应急专家库共38人,组建卫生应急专家队4个。深入开展全民卫生应急知识普及宣传,自2017年启动“第一目击者‘救’在身边”院前急救培训活动,累计培训达0.7万人,“第一目击者‘救’在身边”院前急救培训活动2019年度荣获省“十佳青年志愿服务项目”。推动社会突发事件紧急救援体系建设,投放AED卫生应急紧急救援设备1台,用于突发心源性疾病的紧急救援。加大卫生应急资金投入力度,逐年增加卫生应急资金投入,纳入财政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保障卫生应急工作,2016年以来投入卫生应急专项资金540万元,其中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投入475万元,用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

二是卫生应急预案体系逐步完善。按照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新目标,逐步完善卫生应急预案,有力保障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开展,编制修订《海陵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预案》。新编制《海陵区新冠肺炎局部小规模疫情处置预案》,修订完善部门预案11个。

(九)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加强医疗救治队伍保障。选派参与市援鄂医疗保障队骨干人员2人,选派参与市级新冠病毒核酸应急检测队骨干人员2人,选派参与首诊隔离观察点保障人员17人。

二是加强医疗机构设施配套保障。全力加强发热门诊建设,改扩建留观室至5间,独立设置CT室,合理布局、完善功能、规范流程,达到合格建设标准。全面提升核酸检测能力,投入资金208万元,推动二级综合医院新增负压式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PCR实验室),拥有PCR扩增仪3台、总孔数288个,具备核酸检测资质人员25人,单日理论最大核酸检测能力达到3000人份,弥补区核酸检测能力的空白。

三是严格落实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抓实抓好预检分诊、发热门诊、门急诊以及住院病区的全环节管控管理,加强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工作,做好出院患者跟踪随访管理,强化感控措施落实,开展应急演练,紧紧抓牢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工作。全区自疫情发生以来,对116万进出医疗机构人员开展筛查,二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检分诊病人44.98万人次;2020年累计发热门诊就诊病人5480人次,留观105人次,重点人群核酸检测33229人次,确诊患者和无症状感染患者出院后跟踪随访分别为2人、3人。

四是加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组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队伍4支共计205人,有效应对常态化下可能发生的疫情。实施疫情防控分类管控措施,针对不同风险地区、不同人群,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做到精准防控、快速处置。加强境内风险地区返泰来泰人员和入境人员的管理,出台《海陵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首诊隔离观察点和集中医学观察点设置与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设置区级集中医学观察点(健康服务点)4个,130名医务人员参与管理,9名医务人员参与入境人员接驳管理,集中医学观察931人次、解除集中医学观察931人次、核酸检测1862人次、检测阳性2人次;健康服务8881人次、核酸检测9991人次、检测阳性1人次。开展中高风险地区来泰返泰人员核酸检测7021人、28176人次,血清抗体检测6014人;开展入境人员核酸检测955人。加强复工复学疫情防控指导,派驻127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区461家企业和712家公共场所,以及36所中小学进行疫情防控指导,有力推动复工复学。

(十)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开展

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落实“月晒季评年考”和“双查双处”制度。全面做好“大走访大落实新风行动”,持续开展“五带三星”活动。积极培育党建特色品牌,“第一目击者‘救’在身边”、“护佑健康梦”、“角色互换”体验等党建品牌颇具行业特色。扎实开展“远离回扣、廉洁从医”反腐倡廉专题教育活动、“蓝盾卫健”系列活动,进一步整肃医疗市场,规范医疗秩序。在全系统的共同努力下,海陵区卫健委先后获得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优秀单位、泰州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突出贡献集体嘉奖等市级以上荣誉。

二、存在问题

(一)“十三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医疗供给侧与人民需求不匹配。公立医院改革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不够深入,分级诊疗模式尚未完全形成。公立医院的管理体制、分级诊疗体系、医务人员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等方面仍有优化空间,区域内无二级中医院,起不到引领和带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作用,无法有效应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

2.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发展滞后。海陵区域内无独立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凸显卫生应急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监督体系的不足,以及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的薄弱之处。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质量内涵和能力建设待加强。一是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备标准化建设发展不平衡,不能顺应当前深化医改的新形势、新要求、新发展,与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不相匹配。二是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度相对滞后,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与社会发展要求不匹配。三是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配置和医疗设备配备均未达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的要求。

4.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引进问题突出。现有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高学历、高职称人才偏少,缺乏足够的学科带头人,尤其是基层实用型人才缺乏,因受绩效工资、职称评聘、学历提升等因素影响,人员存在学习动力不足、规培或能力提升后流失等问题,严重影响健康事业发展。

5.信息化建设滞后于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需要。区域内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未能实现信息共享共用,起不到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支撑作用。尚未有效利用基层医疗卫生系统、公共卫生系统与家庭医生签约系统的“三位一体”全民健康综合服务平台,区域内“互联网+医疗”未能有效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仍任重道远。

6.人口老龄化应对措施亟待完善。随着我区人口老龄化日趋加深,人口结构发展均衡矛盾凸显,“一老一小”成为社会关注热点。老年人健康管理体系尚不够完善,医养结合机构供给不足,婴幼儿照护服务刚刚起步,这些问题影响了社会和谐、家庭幸福。

(二)“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重心转移。首先要完成以疾病为中心向以患者为中心的转变,进一步强化大健康的理念。落实预防为主方针,构建具有海陵特色的“治未病”大健康体系;其次要完成“注重数量、规模”向“注重质量、内涵”的转变,督促医疗机构摒弃依靠基础建设、大型设备、药品耗材等物耗资源增长的发展思路,转而构建依靠人才、科技、信息等创新要素,提高质量效率的发展格局,努力实现医疗卫生领域的高质量发展。最后要加强卫生领域的行业服务、管理和监督,促进卫生健康治理体系现代化,构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2.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体系重构。首先要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促进形成政府办医负责保障最核心、最基础的基本医疗服务,社会办医用于弥补医疗卫生资源不足,并对政府办医形成有益补充的良好发展格局;其次要处理好事业与产业的关系,坚定维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在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上下足功夫,发展好医疗卫生事业,科学统筹卫生健康产业布局;最后要处理好存量与增量的关系,存量提质量、促整合,增量补短板、促均衡,在合理调控中促进结构优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生育政策调整、慢性疾病增多、群众健康需求日益增长等带来的新挑战;四是要处理好整合与外延的关系,随着医联体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防-治-养”一体化模式等工作的推进,将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从碎片化、间断化、不联动向整合型、连续性、一体化转型,服务链条将加快从疾病治疗向前端的预防保健和后端的康复护理延伸。

3.卫生健康事业供给侧和需求侧协调推进。加大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和升级工作,在硬件基础设施上完成供给侧的建设,针对特色科室、人才、技术等内涵建设上必须协同需求侧进行改革,协调推进,精准匹配。一方面要提升居民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从需求侧拉动居民的健康需求,推进预防为主的健康管理供给;另一方面统一调配区域内的医疗资源,分级分类,精准布局,有针对性匹配区域内的人民医疗健康需求,实现供给侧和需求侧的协调推进。

三、“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思路和建议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使命担当,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部署,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和综合监管体系健全完善,更加注重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更加注重医疗水平提升和 医疗服务优化,更加注重服务机构自治和社会参与监督,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努力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为建设“幸福海陵”夯实健康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发展。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分析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现状、面临的形势及问题,科学制定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

2.坚持解放思想,创新发展。以改革的思维统领规划,注重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破解瓶颈问题。积极探索符合海陵区实际的医改新思路,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深化医疗联合体建设内涵,坚持政府主导,市场驱动,“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提高医疗卫生健康的质量、效率和效益,创新发展模式。

3.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结合全区的总体部署,统筹考虑区域之间、公立和民营之间、中医和西医之间、医疗和公共卫生之间的资源分配和发展,既兼顾各方利益,又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协调发展。

4.坚持健康优先,和谐发展。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要求,把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促进健康的理念融入“十四五”规划制定实施的全过程,加快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促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推动健康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实现全民健康覆盖,提供公平可及的健康服务,促进和谐发展。

5.坚持优质服务,均衡发展。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级,加强区域优势学科建设,完善卫生功能的设置和布局,注重区域内的统筹协调和均衡发展,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民的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医疗服务”的方式满足群众的医疗需求。

6.坚持供给侧改革和需求侧改革相结合的发展模式。一方面加大医疗资源供给,另一方面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加深居民对自身健康状况的了解,从而引导健康需求,精准匹配医疗资源。

7.坚持科学编制,持续发展。结合海陵区经济社会发展特色,科学设计指标体系,合理设定规划目标指标,反映时代特征、本区特点。按照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要求,明确各项主要任务,做到可分解、可操作、可评估。

8.坚持立足当前与谋划长远相结合。既关注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又注重预测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的长期性问题,增强规划的预见性。进一步健全规划的动态调整和修订机制,加强执行规划编制各环节的程序规定,建立规划的运行评估、中期修订、实施保障和实施后评估机制,确保规划能有效实施、持续发展。

9.坚持人口与社会协调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深入贯彻国家人口政策,加强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完善有利于人口均衡发展的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各类奖励扶助制度。加快老龄事业发展步伐,建立覆盖城乡的老年人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老年康养服务体系,实施老年人精神关爱工程,积极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加快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广大家庭和谐幸福、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健全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妇幼卫生体系、卫生监督体系、卫生应急体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依法开展执业活动,净化医疗市场秩序,提供多元化、多样化的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健康服务质量和健康保障水平有所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增强,卫生健康事业得到快速发展,主要发展指标达到预期值。

1.健全医疗服务体系,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坚持“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的原则,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推动政府办二级综合医院提档升级创建三级医院。着力推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着力推动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优化区域医疗资源配置,提供多样化的医疗服务。深入推动医疗水平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计划以及护理优质服务活动,加强政府办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和“互联网+护理服务”建设、综合医院三大中心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特色科室建设,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2.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全力保障建设高水平的全民健康。紧扣“共建共享、全民健康”战略主题,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实施健康海陵行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构建“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强化重大疾病综合防控和重点人群健康管理,重视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多形式多途径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和健康技能传授,提高群众健康素养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疾病。

3.健全妇幼卫生体系,提升妇幼卫生保健水平。加强妇幼卫生体系建设,完善妇幼卫生服务功能,拓展妇幼卫生服务内涵,延伸妇幼卫生服务内容,持续抓好儿童和孕产妇健康服务管理质量,深入推进实施重大妇幼卫生项目。

4.健全卫生监督体系,强有力开展卫生监督。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快推动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健全卫生监督体系,完善卫生监督网络,履行卫生监督职能,提升卫生监督能力。

5.健全卫生应急体系,高效率开展卫生应急工作。深入推进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覆盖城乡、反应迅速、信息畅通和功能完善的卫生应急工作体系,完善卫生应急工作机制,加快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建设,争创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区,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四)发展目标

类别

序号

指标

2025年

目标

指标属性

健康素质指标

1

人均期望寿命(岁)

81

预期性

健康素质指标

2

婴儿死亡率(‰)

≤4‰

预期性

3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5‰

预期性

4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7/10万

预期性

5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9.6

预期性

6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30

预期性

7

15 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20

预期性

资源配置与利用指标

8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3.9

预期性

9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4.5

预期性

10

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张)

7.6

预期性

11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4.5

约束性

12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数(人)

同比增长50%

预期性

13

每万常住人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人)

1.19

预期性

14

每千人口拥有0-3 岁婴幼儿托位数(个)

4.5

预期性

15

社会资本办医床位数和服务量占比(%)

≥25

预期性

16

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占社会办医疗机构总数(%)

≥35

预期性

17

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床位数占社会办医疗机构总床位数比例(%)

≥5

预期性

18

省、市认定的名老中医(人)

5

预期性

19

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机构

30%

预期性

20

申报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国自然基金项目(项/年)

1-2

预期性

21

申报市级以上科研课题项目(项/年)

3-5

预期性

卫生健康业务完成指标

22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

95

约束性

23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0

约束性

24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5

约束性

25

0-6岁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

≥95

约束性

26

肺结核报告发病率(/10万)

28/10万

预期性

卫生健康业务完成指标

27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60

预期性

28

严重精神障碍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

≥85

预期性

29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72

约束性

30

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65

预期性

31

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65

预期性

32

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处方量占比(%)

≥45

预期性

33

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

≥90

约束性

保障

指标

34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24左右

约束性

35

基层医保基金使用比例(%)

≥30

预期性

四、“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战略任务和重点举措

(一)深化综合医改工作

1.深化医联体建设。全面推动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深入推进以泰州市中医院为牵头单位,联合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及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的医联体内深度协作,加快构建以综合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和中医院中医临床重点专科为技术支撑的专科联盟建设,以及社会办专科医院专科为技术力量的专科联盟建设,发挥专科优势与作用,孵化创建省级、市级基层特色科室,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继续推动联合病房运行管理模式,加快远程会诊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临床检验诊断中心、病理诊断中心、消毒供应中心、信息管理中心以及后勤管理中心区域资源配置整合优化,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实现互联互动、共建共享,有效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实施。

2.落实医药费用控制措施。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区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药物目录相衔接,保障药品供应和安全;卫生健康、医保部门协同推进二级公立医院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推行DRG付费,通过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控制住院费用,有效降低医疗费用;推动医保基金总额控制改革,使用区域(或一定范围内)医保基金总额控制代替具体医疗机构总额控制,适当向区级公立医院倾斜,确保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保基金达到当年筹资总额的30%以上,满足群众医疗费用报销需求,纾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难题。

3.深入推进医院运行机制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医院章程,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和年薪制,按照“标准核定、备案管理、岗位设置、分类聘用”的编制和人事管理原则,实行绩效工资制,推动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保障健康可持续发展。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优化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发展方针

1.巩固中医药发展成果,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不断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发展成果,稳步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全面推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行动计划,加强公立综合医院中医药能力建设,力争建成省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建成市级中医重点专科2个,每千常住人口中医床位数达到0.7张、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5人,城乡每万名居民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达0.7人。

2.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坚持中西医并重,大力开展“治未病”、中医康复等服务,建立中医健康状态评估方法,丰富中医健康体检服务,为居民提供融中医健康监测、咨询评估、养生调理、跟踪管理于一体,高水平、个性化、便捷化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促进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三级以上中医馆建设达到100%,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标准中医阁建设达30%以上。加快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8类,全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处方量占处方总量的45%以上,大力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3.加强中医药学科人才建设。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加强各级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建设,持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中医药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强化中医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领域中医技能型人才培养。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工程,培养一批中医药学术领军人物,形成一支由国医名师为杰出代表、中医名师为重要引领、骨干中医为中坚力量、优秀中医为有力支撑的中医药人才队伍。“十四五”期间培养省、市认定的名老中医不少于3名。

4.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工程,加大中医药文化科普工作力度,积极探索中医药文化的传播途径,鼓励各级各类中医机构利用多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中医药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养成健康生活习惯,不断提高健康素养。加强中医药文化科普队伍建设,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中医药文化公共服务体系。

(三)建立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夯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底。加快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合理规划、科学布局,通过撤并、新建、原址改扩建,推动社区卫生服务站点建设,延伸家庭医生工作室至社区,逐步实现每个社区根据需要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家庭医生工作室),促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力争2025年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机构达3家以上。

2.打造多元化办医体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市场活力,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服务确有特色、群众确有需求、供给确有不足的中医、康复、护理类医疗机构和影像放射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安宁疗护中心,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满足群众多层次医疗需求。深入推进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优先支持举办中医医院,力争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占社会办医疗机构总数的35%以上、床位数占社会办医疗机构总床位数的5%以上。

(四)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持续提高,不低于市定标准,不断丰富和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使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老年人、慢性病人等重点人群设计个性化签约包,不断提高居民对医疗卫生人员的依从度。试点推广优秀基层医生开设个人家庭医生工作室,逐步开展家庭病床、“互联网+护理”等上门服务项目,开展基层高血压、糖尿病医防融合试点工作。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扎实抓好健康重大行动,2025年全民健康素养明显提高。

2.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全面推动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强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分析、处置,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处置重大疫情,确保不发生疫情暴发,传染病网络直报率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率100%;肺结核痰涂阳治愈率达到85%以上,DOTS覆盖率100%;加强艾滋病防治,落实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艾滋病病人随访率达100%。扎实抓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到2025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

3.加强妇女儿童健康保护。一是加强体系建设。构建区域妇幼中心、二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同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内涵建设,建立新生儿、孕产妇救治中心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妇幼健康促进行动,抓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保健工作,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0%。加强妇女儿童健康保障,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7/10万以内,婴幼儿死亡率控制在4‰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5‰以内。

二是落实国家基本公卫服务。积极推进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和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实施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以及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阻断等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逐步扩大“两癌”筛查覆盖面,力争实现每三年辖区内应检妇女全覆盖。

三是实施出生缺陷防治工程。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做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民生实事项目,以婚前、孕前、孕产期和新生儿健康管理服务为重点,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完善初筛、转诊、诊断、康复和随访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实现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全覆盖;目标人群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健康宣教全覆盖;符合产前诊断条件的孕产妇产前诊断率95%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的有效干预和疾病管理率95%以上,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阳性的新生儿心脏超声检查率95%以上。

四是做实做好儿童青少年健康与发展工作。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实现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5%以上,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55%。开展中小学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加强学生近视、龋齿、肥胖等常见病预防工作。关爱青少年生殖健康,减少非意愿妊娠。继续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创造有利于女孩成长成才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4.完善0-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家庭为主、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坚持普惠优先,注重安全规范,落实属地管理,坚持保育为主、保教结合,逐步建立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服务供给体系、标准规范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支持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婴幼儿照护难题,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和谐幸福。到2025年全区普惠性托育机构镇街覆盖率达到70%以上,每千人拥有婴幼儿托位数4.5个。

5.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各类奖励扶助制度。落实计划生育扶助政策,全面兑现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加大对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力度,确保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就医绿色通道“三个全覆盖”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不断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从培育健康人群为抓手,发展健康文化、优化健康服务、营造健康环境等为基础,依托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家庭建设,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推进医院、学校、机关及其他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十四五”期间广泛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持续推进健康促进示范区建设。定期开展居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普及合理营养、合理用药、科学就医和灾害自救互救等知识,到2025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

(六)全面推进医养结合

1.开展健康促进。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介,普及老年健康科学知识和相关政策,促进老年人形成合理膳食、科学运动、戒烟限酒及心理平衡等健康生活方式。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到2025年,全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建成率达到100%。

2.加强预防保健。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及分类管理,积极开展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做实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2%以上;实施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重视老年人心理健康。

3.提升诊治能力。通过新建、二级及以上医院转型(改扩建)等方式,积极发展、合理布局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推进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强化老年人用药保障,开展老年人疾病特别是多种病用药监测,加强老年人合理、安全用药指导,建立老年慢性疾病长期处方制度。

4.完善康复和护理服务。构建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健全覆盖老年人群疾病急性期、慢性期、康复期、长期照护期、生命终末期的护理服务体系。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到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数的比例不低于60%。

5.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实施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对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与家庭病床服务,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鼓励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发放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社区嵌入式为老服务机构建设;积极创建医养融合型社区医院,将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联体建设,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多种形式合作,建立完善医养协作和“双向转诊”机制。

6.完善商业保险保障机制。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建立补贴制度,持续深入推进并逐步健全覆盖全员、多元筹资、保障基本、待遇分级、鼓励居家、因地制宜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对接,发展老年商业健康保险,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

(七)着力推进综合监督能力建设

1.建立独立法人的卫生监督机构。根据《江苏省市辖区级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标准》要求,成立海陵区卫生监督所。加强对卫生监督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卫生监督体系,机构独立设置,人、财、物实行独立管理。

2.强化执法监督机构队伍建设。强化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法治、业务和纪律作风教育,全面提高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建立专业、高效、规范、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队伍,逐步实行卫生健康执法人员职位分级管理制度。

3.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水平。一是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医疗卫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容错纠错和免责机制,调动行政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定统一的执法监督检查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清单,建立随机抽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统一的监管信息平台(“一表两清单、两库一平台”),随机抽查事项实现全覆盖。三是推进信息公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每年至少一次向社会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人员信息、执业资质等信息,并做到及时更新。卫生健康部门在门户网站公开各医疗卫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检查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等信息。四是实行网格化管理。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纳入网格化社会治理内容,合理配置监管协管力量,整合基层卫生监督分所、协管、职业健康、计生专干等力量,通过派驻、授权、委托等方式,完善基层执法体制和工作模式,实现“定格、定员、定责”,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日常巡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处罚后复查等工作。五是推进协同监管。建立健全综合监管结果与机构校验、等级评审、医保定点协议管理、重点专科设置、财政投入、评先评优等挂钩机制。将从业人员医疗卫生服务监管结果与职称聘任、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绩效分配等挂钩,强化综合监管结果统筹运用。

(八)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

1.推进医防融合。坚持“平疫结合”的原则,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深入落实区委、区政府“大兴实干之风、建强中心城区”重点工作任务,推动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三级医院建设,2021年底之前建成三级医院。建立疾控专业机构、综合医院、基层医疗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

2.改革疾病防控体系体制。建立以政府统领、卫生主导、多部门协作的疾病防控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进一步完善监测哨点;加强疾控体系现代化建设水平,全面提高区域公共卫生安全治理能力、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公立医疗机构设置公共卫生科,统筹管理院内预防保健、传染病报告和慢病管理等工作。逐步完善以区疾控机构、综合医院、卫生监督机构为主体,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支撑,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街道社区居民公共卫生委员会为网底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升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3.健全疾病防控运行网络。以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落实为主,以基层预防保健组织为抓手,依法依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健全完善“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四级网络布局,扩大疾病防控网络覆盖面,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与“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功能要求相适应的网络体系。落实各级医疗机构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体系中的功能和任务,二级医院主要承担常见传染病的诊疗,负责区域内传染病患者的收治、转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常见传染病的筛查、防治知识宣教、为恢复期患者提供康复等任务;社区卫生服务站强化常见传染病的识别能力。

4.健全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完善急救网络布局,推进院前急救机构和医疗机构应急组织体系、预案体系、救援队伍、信息化、装备储备等建设,全面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健全院前急救、医院急诊科、急诊ICU为(院内急救)一体的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好院前和院内,提供及时、快捷的院前急救服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采血、供血活动的支持工作,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力度;不断提高自动体外除颤仪(AED)配置水平,完善公众急救支持性环境。

(九)提升党的建设工作质效

1.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本部门本行业的重要论述,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发挥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提升党员干部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继续实施“月晒季评年考”制度,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以开展“党建+”系列活动为基础,继续深化党务业务服务“三务融合”,积极推进党建创新项目和服务品牌创建。持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注重抓早抓小,做实日常监督。

2.认真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贯彻《江苏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将党的建设列入《医院章程》建设体系,全面落实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分设工作。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完善落实医院党委与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从加强党委领导的“硬度”、提升党建业务融合的“深度”、淬炼党员队伍建设的“纯度”着手,贯彻落实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建设患者放心、人民满意的公立医院。

3.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大对重点科室、重要职能部门监督执纪力度,大力推进“党务公开”“院务公开”“招标采购”“跟踪审计”等阳光工程和防范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活动。深化医德医风学习和教育,形成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长效机制,完善医德医风考评、自查自纠、行风评议等监督制约和激励机制,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严肃查处违反“九不准”行为,严厉惩处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十)实施医疗机构扩容提档升级工程

一是加快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扩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三级医院建设步伐,按照《发热门诊建设标准(试行)》及《感染性疾病科病房建设标准(试行)》,建成标准化的发热门诊、感染病区和内科综合大楼以及影像中心、消毒供应中心、检验中心,增设床位800张,其中感染性病房200张,满足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的需求,增强综合实力,提升地区影响力。

二是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一轮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工程项目建设。完善城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设施提档升级和标准化建设。实施城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移址改造建设,对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改造,将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筹纳入城北便民服务中心规划。推进乡镇卫生院创新发展,规划建设区域医养中心,新建里华卫生院医养结合病房楼。适应疫情防控新要求,加强疫情防控哨点建设,科学布点设置,新建6个基层发热诊室,对预检分诊设施进行标准化建设。高度重视医疗场所安全工作,统筹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消防设施改造。

三是加快推进海陵区域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按照省标要求,重视和加强疾控中心基础设施和检测设备现代化建设,建成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等体系,迅速提升疫情监测、预警、分析和处置能力,形成常态化应对机制。

(十一)全面推动卫生人才强基工程

1.大力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招聘引进力度,多层次、多渠道、多举措推动人才队伍建设,壮大基数、强化中层、突出高峰。积极参加省组织面向全国的基层卫生人才招聘活动,优化招聘程序,进一步放宽户籍、年龄等限制条件。加大对急需、紧缺、实用型医疗骨干的引进力度,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适当增加中高级岗位名额,鼓励高学历、高素质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在招聘条件允许的前提下,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空缺编制中调剂部分事业编制,鼓励医疗卫生机构柔性引进高层次在职卫生技术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兼薪规定给予适当报酬。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力度,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才后备队伍建设,逐年充实壮大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力争到2025年再培养省“333工程”培养对象5-10名、市“311工程”培养对象20-25名、区“213工程”培养对象40-50名;培育省(市)专业领军人物3-5名、学科带头人5-10名、基层骨干15-20名、招聘紧缺型和实用型人才30-40人、定向委培50-80人。

2.全面落实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政策。发挥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带头和引领作用,形成长效的激励机制,稳定基层人才队伍建设,遴选的基层卫生骨干人才不低于基层在岗聘用卫技总数的8%,全科医生数达到遴选基层卫生骨干人才总数的70%。全面落实助理全科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力争建成中医类助理全科规范化培训基地1个,临床类和中医类定向委培毕业生参加助理全科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率100%。组织开展医务人员及乡村医生业务知识常态化培训,实行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培训覆盖率100%。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率100%。

(十二)开展卫生信息化建设工程

1.建设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统一的“基卫云”综合业务信息系统、家庭医生签约系统、双向转诊系统、远程会诊系统、聚合支付系统;打造全区统一的智慧医疗便民服务入口,包括居民健康网、健康泰州APP;实现全区一张网,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数据备份中心上云,市统一信息安全保障。

2.标准化采集健康信息数据。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信息标准,建立信息标准体系,建立资源共享目录,制定数据采集标准、编码标准和应用系统间数据转换标准,改变健康信息数据采集模式,实现数据实时同步、清洗标化、抽取和回写,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备份数据上云,实现医疗卫生信息在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的共享交换和互联互通。充分利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膳食消费、环境因素、流行病学因素、虫媒监测等数据,开展大数据分析和挖掘,加强对各种传染病、慢性病、肿瘤、心脑血管等疾病的智能监测和精准预测。利用互联网新媒体手段,向公众提供传染病流行预警、传染病防控知识和营养健康等信息。到2025年,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不低于90%,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向签约居民全面开放。

3.全方位提供健康便民服务。实现一人一卡,便捷申领;一人一档,自我管理;一人一医,健康守护;应用于医疗服务,实现分时段预约挂号、报告查询、院内导航、智能导诊等线上应用,自助挂号缴费、排队叫号、扫码取药、报告打印等线下应用;应用于公共卫生服务,实现体检报告、妇幼保健、慢病管理、疫苗接种、药具申领等应用;应用于互联网医院、院前急救。

五、保障措施

(一)全面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制

切实把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建立规划的协调推进机制,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将规划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对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重大项目要明确要求、落实进度,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高度重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宣传工作,要加强部门协调,动员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卫生工作,为“十四五”规划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宽松的环境。

(二)构建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建立由政府牵头,卫生健康、财政、医保、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民政、体育等部门的协同机制,在医疗卫生用地、政府购买服务、编制调整等方面予以支持和倾斜。财政部门加强卫生健康经费保障和监督,不断完善各项保障政策;人力资源部门指导卫生健康部门做好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发展改革、住建等部门积极支持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重点项目建设;民政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共同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其他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实施规划,加强工作协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规划落实。

(三)强化政策支持体系加大政策倾斜力度

1.完善编制使用制度。根据上级核编标准,结合海陵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际,合理核定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总额,实行公立医疗机构编外人员备案制管理,由区财政给予人员经费补助,保障备案制人员与编内人员同工同酬,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编制使用制度。

2.优化财政投入补偿机制。完善职责明晰、分级负责的医疗卫生财政投入机制,进一步落实对基础设施建设、医疗设备、卫生信息化、临床研究和科技创新、人才与专科建设、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医联体协同服务、人员激励等合理的财政投入。落实“两个允许”政策,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 “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努力使薪酬制度更加体现行业特点。

3.优化绩效考核机制。深化基层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卫生健康绩效考核体系建设,健全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制度,以三级医院医疗资源下沉、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居民健康改善和居民满意度等为考核目标,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人事任免、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并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进修、晋升等挂钩。优化内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向高层次人才、高风险高强度岗位倾斜,适当增加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比例,允许对紧缺高层次卫生人才设置特设岗位。建立健全一套文化认同、措施有效、制度完善、保障有力的人文关怀制度。

(四)加强监测评估

本规划是“十四五”期间我区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以规划确定的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为基础,建立规划监测评估机制,强化激励和问责,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打造开放的规划实施监督平台,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监督重大项目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增强规划的硬约束,提高监测评估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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