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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212020031/2022-09051115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减灾
发布机构 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09-05
发文字号 泰海政办发〔2022〕32号 时 效 有效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陵区“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信息来源: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09-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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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各园区管委会,区各直属单位:

《海陵区“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区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陵区“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推进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泰州市海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泰州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现实基础

“十三五”以来,海陵区提振“争先、领先、率先”精气神,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务实创新,开拓进取,在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就,较好地发挥了职能部门的托底功能。

——困难群众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实行低保救助城乡标准一体化,落实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城乡低保标准已从2016年每人每月570元增长至2020年每人每月710元。拓宽低保范围,将我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白血病、尿毒症患者纳入低保。实施医疗阳光救助,创新医疗救助方式,发挥商业保险在助力社会救助中的积极作用,帮助低保人群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为我区低保对象(不含农村建档立卡户中的低保对象)按每人每年200元标准参保,保险公司对医保平台导出的低保对象医疗费用进行梳理、测算,并进行理赔发放。2018年我区医疗阳光救助低保对象医疗、津贴285人次,重疾31人,合计赔付金额20.4823万元。2019年我区医疗阳光救助低保对象医疗、津贴233人次,重疾6人,合计赔付金额30.126万元。2020年医疗津贴621人次,合计金额31.79万元。逐步健全临时生活救助体系,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在急难型贫困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中的托底保障作用,进一步织密编牢社会救助安全网,有效实现对“急难”对象的救助和帮扶。对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人员发放物价补贴,进一步完善物价上涨动态补贴制度。

——社会福利事业长足发展。加快养老机构建设,全区已建有养老机构10家,养老总床位数5199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42张,护理型床位数1253张,初步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老机构市场化,打造公建民营养老品牌,建成我区首家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泰州祥和老年康乐中心。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提档升级,打造“安全、诚信、优质”的养老机构新形象。促进养老医疗融合发展。建成祥和老年康乐中心颐乐居爱心护理院,实现我区护理院零的突破。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方式,全区已建有日间照料中心6家、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94家。依托“泰有福”养老信息平台,建立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推动养老资源均衡配置。开展标准化老年人助餐助浴服务,全区建成老年人助餐点56家。保障特殊群体权益。按照自然增长机制形成“五保”、“三无”、困境儿童提标方案,推进“五保”供养全区相对集中,目前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23元,城市“三无”人员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1691元,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1704元。实行尊老金制度,2016年至今共发放资金5100万元。

——社会管理创新深入推进。社区建设不断加强,合理规划城乡社区布局,全区现有城市社区66个,村36个,涉农社区47个。规范城乡社区用房建设,截至目前,城市社区用房达标率为100%,农村社区用房达标率为99.8%。建立健全社区治理模式,形成“互助户治”社区治理模式,创成江苏省首批现代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创新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出台《海陵区村(社区)网格信息员管理考核办法》,将3456名中心户长整合为2482名,推进网格化社会治理“七个一”机制,健全网格信息员选聘管理、入户走访、网格户治例会制度、社区协商议事等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推进社区服务品牌提档升级,编制《海陵区社区项目服务基本规范》,继续创建有特色的社区服务品牌,建成城市社区服务品牌63个,为12万多居民提供160多项服务。社会组织加快发展,开展公益创投活动,优化公益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政策环境,简化登记手续,实行“专业化孵化、透明化创投、执法监察严肃到位”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模式,截至目前,海陵区注册登记社会组织835家,每万人拥有19个社会组织,建成8家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基层民主发展充分,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强化村(居)委会建设,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及村务监督工作,全面推行城乡社区协商,继续搭建睦邻平台,全区已打造315个睦邻点。“政社互动”深入推进,实施社区工作准入制,全面清理压缩城乡社区的组织机构、工作任务、台账设置等事项,形成政社良性互动。基层社区人才队伍逐步壮大,全区职业化管理的社区工作者人数共454名。社区工作者培训教育逐步加强,对社区工作者进行岗前培训和经常性履职培训,举办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开办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全区社工队伍中共有助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426名,全面实现了“一社区一工作师”。推进“全科社工”服务模式,形成“综合受理、一门服务、全科社工、全能服务”的社区工作新机制。出台《海陵区城市社区工作者鼓励激励办法(试行)》,从考核激励、岗位激励、示范激励和发展激励健全社区工作者激励机制。出台《泰州市海陵区关于乡镇(街道)“泰有爱”慈善和社会工作站建设的实施方案》《海陵区慈善社工站内部管理制度》等文件,有序推进镇街社工站建设。

——社会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婚姻收养登记工作规范有序,海陵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获“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力推进,制定《海陵区留守儿童工作指南》,开展针对留守儿童、监护缺失、涉罪等未成年人的巡查救助、心理辅导、监护指导、观护纠正、教育辅导和服务督导等专业服务,做好“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救助管理取得实效,强化流浪乞讨人员巡查和救助服务,及时发现及时救助,实现巡查救助全覆盖。殡葬改革成效显著,开展散坟整治专项行动,深化殡葬改革,改善殡葬设施,修订完善殡葬用地规划,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区划地名工作取得进展,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完成标准地名录和地名词典编纂,做好地名成果转化,完成最新政区图编印工作。区划调整红利更多地惠及群众,新成立京泰路街道泰顺、春景、润泰、泰安和泰康社区,城南街道学院社区,九龙镇龙江社区,城西街道韵梅社区,城东街道梧桐社区和苏陈镇茶庵社区,合并歌舞、洧水社区为洧水社区,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效能全面提升。

(二)发展形势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海陵处在全面深度转型、迈向现代化的关键阶段,迈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海陵民政事业承担新的使命,机遇与挑战并存。

——迈入新发展阶段,民政工作肩负新的任务。全面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推动“幸福海陵”建设再出发,我们必须扛起“幸福之区、品质之城”的光荣使命,深入推进暖心民政、法治民政、智慧民政建设,推动海陵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市前列。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要求我们建立健全分层分类、阶梯递进的社会救助体系,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切实做好低收入人群、特困人员、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等群体的基本民生保障,为实现共同富裕兜牢民生底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基数大、增速快、寿龄高、空巢及失能多的重度老龄化成为常态,要求我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巩固居家社区养老的基础性地位,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高质量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要求我们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促进民政事业城乡和区域间协调发展,着力实施普惠性民生工程,加快推进基本社会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制度化,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纵深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我们畅通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加快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相统一。

——迈入新发展阶段,民政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民政事业发展的外部环境日趋复杂。福利彩票政策调整、公益金总量大概率降低,对持续改善民生和民政事业发展的经济基础带来压力。人口平均寿命增加,生育意愿下降,失去“生产型”结构的有力支撑,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和供养负担加大,如何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发挥家庭养老基础作用,是必须要回答好的时代课题。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推进民政工作信息化刻不容缓,必须要在数据、资源、力量整合上下大力气,实现民政工作融合发展。面对“有没有”“够不够”“好不好”叠加的多层次民生诉求,民政服务既要“增项”,又要“扩面”,更要“提质”,发展任务艰巨。“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如何在“放”的同时加强有效监管,对于监管力量薄弱、监管手段滞后的民政部门提出严峻挑战。海陵民政改革进入攻坚期,机制改革、政策突破、举措创新的难度越来越大,民政改革能力还存在明显的不适应。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领域还存在不少短板弱项,需要“十四五”时期接力补齐。

——迈入新发展阶段,民政工作蕴含新的机遇。党的坚强领导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纵深推进,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不断彰显,这些都为海陵民政事业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提供了宝贵的历史机遇。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大幅度提升,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明显提高,社会组织、慈善力量、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的主动性更强,民政工作发展力量、发展资源更加丰富充实。

“十四五”时期,海陵民政事业发展机遇蕴含在挑战之中,危与机同生并存。应对变局、抓住机遇,考验着我们的信心、眼界和能力;克服挑战、破解难题,取决于我们的定力、智慧和担当。必须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的新内涵、新要求,准确把握民政发展环境的深刻变化,以改革落实新任务,以创新抓住新机遇,以担当迎接新挑战,不断开辟现代民政建设新境界。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区市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和民生、民政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扛起“幸福之区、品质之城”的光荣使命,着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切实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健全完善高质量现代民政六大体系,着力打造暖心民政、法治民政、智慧民政,努力推动现代民政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海陵的部署要求,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为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贡献。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发展民政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社会关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精准送到群众身边。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坚持创新的核心地位,发挥改革的攻坚作用,切实破除思维定势和路径依赖,坚持整体思维和系统观念,一体推进民政事业发展制度机制创新和工作手段创新。

——坚持统筹协同推进。强化民政各业务领域、城乡区域之间统筹,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协作,拓宽上下左右视野,打通各个环节通道,形成“一盘棋”、拧成一股绳,推动民政事业行稳致远。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高质量现代民政六大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民政相关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民政领域治理能力显著增强。

——高质量发展的兜底保障更加有力。社会救助标准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联动,分层分类、阶梯递进的救助体系基本建立,救助资源进一步统筹、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加。

——高效能社会治理的基层活力充分激发。社会组织、慈善力量、志愿者队伍的规模和效能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下移到基层、资源下沉到网格,党组织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和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更加健全。

——高品质生活的公共服务更加多元。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基本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管理有序、方便快捷的民政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建立,民政专项社会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海陵民政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民基本生活和平等参与权利得到充分保障,现代基层治理格局基本形成,城乡社区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实现基本社会服务均等化。

表 海陵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25

目标值

属性

1

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建成率

%

100

预期性

2

有意愿的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率

%

100

约束性

3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

补贴精准发放率

%

100

预期性

4

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

%

100

约束性

5

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比例

%

70

约束性

6

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

%

100

约束性

7

市(区)农村标准化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数量

3

约束性

8

接受上门服务的居家老年人数占比

%

18

约束性

9

市(区)标准化未成年人保护设施覆盖率

%

100

约束性

10

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

(关爱之家)覆盖率

%

90

预期性

11

城乡社区民主协商机制完善率

%

100

约束性

12

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标率

%

90

预期性

13

实行全科服务模式的社区覆盖率

%

90

预期性

14

等级社会组织覆盖率

%

50

预期性

15

乡镇(街道)慈善和社会工作站覆盖率

%

100

预期性

16

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

10

预期性

17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覆盖率

%

100

约束性

18

城乡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覆盖率

%

100

约束性

19

地名文化服务体系建成率

%

100

预期性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兜底线、精准化、发展型的大救助体系

1. 完善城乡低保政策。保持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落实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总体补差水平达到60%以上。深化低保“单人保”政策,将低收入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逐步纳入保障范围,逐步扩大“单人保”病种范围。持续深化低保专项治理,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完善防贫预警处置长效机制,织密村(社区)社会救助对象主动发现网络。加强低保专项治理督查,杜绝“错保”“人情保”和“漏保”现象的发生。

2. 强化精准救助。将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资金足额纳入预算,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探索“机构+社区”服务模式。深化特殊群体“爱帮360”行动,通过“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精准排查,确保关爱帮扶零盲区。

3. 突出“救急难”工作。稳步提升特困供养标准,实现城乡统筹,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探索“物质救助+服务帮扶”救助模式,引导慈善组织、专业社工、志愿服务队伍等多元化主体参与社会救助。

4. 提高残疾人福利水平。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落实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进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城乡一体化。加强政策衔接,优化审批流程,推动网上申请办理,逐步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完善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十四五”末,建成标准化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2至5个。

5. 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水平。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完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公安为主、城管协作、民政配合的街面巡查协作机制,规范发现、救助、转介等工作流程,确保发现及时、救助到位。

6. 大力发展慈善和福利彩票事业。深入推进“泰慈善”品牌建设,鼓励发展平民慈善、草根慈善,创新慈善参与方式,推动互联网与慈善快速融合、稳步发展,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聚焦扶贫济困领域,编制优化慈善项目,加强慈善项目监管,推动慈善事业阳光、透明发展。到2025年,全区“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村(社区)覆盖率100%。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引导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对接“幸福家园”工程,承接慈善项目,满足群众慈善需求。优化网点布局,统筹做好站点征召布设工作,推动传统销售网点转型发展,提高购彩娱乐性、便利性。在保证安全销售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销售能力,为民生保障提供更多的公益金支持,加大福彩公益金使用宣传力度,强化信息公开,促进福彩事业健康发展。

(二)构建多层次、普惠型、高品质的大福利体系

1. 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机制。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优先将经济困难的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纳入基本养老服务保障重点。强化养老服务兜底保障,对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老年人实现“应养尽养、应助尽助”,确保有意愿入住机构的特困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70%。全面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探访制度,月探访率达到100%。因地制宜编制海陵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老年人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重要依据。

2. 丰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内容。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模式,鼓励养老机构利用自身设施和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依托辖区内养老机构以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所有城市街道至少建成1所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探索建立“家庭照护床位”试点,完善相关服务、管理、技术等规范以及建设和运营政策。建立健全“养老服务顾问”制度,设立一批社区和专业机构养老顾问点。

3. 强化养老服务供给保障。实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定期举办全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建设职业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养老护理员队伍。依托养老智慧平台,汇聚线上线下资源,精准对接养老服务需求和供给,为老年人提供“点单式”养老服务。建立老年大学分校,放大市老年活动中心和市老年大学示范效应,到2025年,全区30%的乡镇(街道)建立老年大学分校。

4. 提高农村养老服务水平。积极推进乡镇敬老院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农村敬老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到2025年,所有农村敬老院达到二级以上养老机构标准,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转型升级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全区建成3所以上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升级改造集中供养服务机构,满足失能(失智)特困人员专业照护需求。

5. 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产业。依托“金民工程系统”“泰有福养老服务平台”,推进养老服务智能化发展。开展智慧助老服务行动,引导社区、养老机构、老年大学设置针对老年人的智能信息技术培训课程,满足老年人智能消费新需求,解决老年群体“数字鸿沟”难题。

6. 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发挥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特别是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未成年人保护的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形成政府强兜底、家庭履责任、社会共参与的关爱儿童成长工作格局。完善儿童保障体系,加强资金供给,健全各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强化服务保障,拓展阵地建设,全面优化儿童“关爱之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的运营质态。强化人员保障,加强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人员的培训考核,推动培养骨干队伍。加强收养登记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坚持依法登记,全面实施收养评估,做到“逢收必评”,确保评估结果使用公正。

(三)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大治理体系

1. 强化城乡综合治理水平。通过以城带乡,建立统筹城乡的社区管理服务机制,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着力强化公共服务功能。开展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四新四化”创新突破年行动,增强服务百姓民生水平,实现社区治理能力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强农村社区干部队伍,加强村(居)民委员会班子建设,适时开展补齐配强工作,到2025年,村(居)“两委”正职“一肩挑”比例达100%。

2. 深化基层民主管理。推进村务公开、村务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基层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禁赌禁毒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建立民主共治管理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四议两公开”民主管理机制,到2025年,村(社区)“互助户治”联席会建成率100%,“有事好商量”议事协商平台建成率100%,实现社区“微自治”和民主共治。

3. 加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制定“一居一策”,整合资源,做好全科社工服务窗口改造,因地制宜改造客厅式服务区和独立式集中办公区,设置满意度评价器、安装摄像头,设置工作人员服务牌、公示服务清单,推进社区用房功能提升建设,为城乡“人气集聚计划”提供服务平台,到2025年,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率100%,综合服务设施直接服务群众的面积达80%以上,建设全科社工服务窗口100%,社区平台信息交流、睦邻友好、专业社工服务活动全覆盖。

4. 深化网格化治理。确保网格信息员选聘到位,管理规范,发挥作用明显,到2025年,村(社区)“社区-网格-楼栋”三级组织建成率100%,社区群众走访全覆盖,民生事项通过网格化治理机制得到有效解决。全面推广“互助户治”社区治理模式,深化全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通过以城带乡、以点带面、统筹推进,社区治理模式从社区-街区-片区全面突破,形成统筹城乡社区治理高质量发展路径,到2025年,所有城乡社区都能形成符合本社区的“互助户治”治理特色。

5. 持续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厘清城乡社区的职责任务,严格执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推进社区服务设施功能提升,提升阵地基本功能融合度。

6. 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完善社工人才培养、聘用、教育培训和薪酬管理机制,建立“全科社工”评价体系,推行“全科社工”“全科网格”服务模式,实施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和社工名师培养工程,落实和完善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等薪酬管理制度、鼓励激励办法。加强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能力建设,到2025年,职业资格证书持有率达70%以上,每个村(居)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社区工作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

7. 加强镇街社工站、村(居)社工室建设。通过建立社工服务站(室),推动社区志愿者在江苏志愿平台注册登记,加强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监管工作,探索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区志愿者为依托、以社会慈善资源为助推的“五社联动”社区治理机制,不断满足居民多层次、多元化的服务需求,助力基层社区治理,到2023年镇街社工站、村(居)社工室实现全覆盖。

8. 打造社区服务品牌。着力打造质优物美的“金色海陵”社区服务品牌,补齐社区公共服务短板,到2025年,村(社区)服务品牌创建率100%,为老、小、弱、特提供“四精准”服务,实现“十分钟便民服务圈”全覆盖,社区服务生态良性循环。

9.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健全区、镇(街)、村(社区)三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机制,加强社会组织平台载体建设,提升各级社会组织培育中心孵化能力和服务功能。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公益慈善性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以及枢纽型社会组织。加强财政资金投入,每年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金不少于200万元,拓展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引领,实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覆盖。力争“十四五”期末,80%的镇街建成社会组织培育服务中心。

(四)构建规范、高效、专业的大服务体系

1. 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按照3A级全国婚姻登记机关要求规范建设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推进便民利民服务,“十四五”末实现全国通办。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水平,按照“互联网+婚姻服务”要求,推动婚姻管理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全面提高婚姻登记规范化、智能化应用水平。围绕创建江苏省婚俗改革实验区,深化婚俗改革,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打造集多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婚姻家庭服务。

2. 全面做好殡葬改革工作。完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大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大力推进节地生态葬,“十四五”末,建成城市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及集中守灵中心,乡镇立体式骨灰安放设施覆盖率达到90%,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到90%。持续推进惠民绿色节地殡葬和健康文明祭扫方式,积极倡导移风易俗,广泛推行厚养薄葬。

3. 加强地名规范管理与地名文化保护。提升地名管理规范化水平,稳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做好地名典志录编纂工作,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编制本级地名文化遗产名录,加强地名文化宣传,保护和弘扬红色地名文化,探索开发地名文创产品。

4. 优化区划和界线管理工作。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和维护,按时做好行政区划变更后的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创新界线管理方法,做好界线联检、界桩更换工作,推进边界重点地段隐患排查处置,维护边界平安稳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

进一步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增强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保持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战略定力。坚持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以特殊困难群体排查、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为抓手,整改基层民政存在的政策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强化对关键部位的监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永远在路上的态度抓好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落实十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推动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二)加强经费保障

建立健全以公共财政为主导,福彩公益金、慈善捐助资金、社会资金相结合的经费筹措机制,确保民政事业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将民政经费纳入财政依法增长保障范畴,形成事权财权相匹配的财政资金保障机制。要进一步加大民政事业投入,确保民政事业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按省定标准落实城乡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和社区基本运转经费两项经费,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大力引入国有银行、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社会化合作,加快推动养老服务、公益项目、救助保障、慈善促进等方面项目合作。

(三)加强改革创新

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主责、社会参与的现代民政运行机制,进一步厘清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深化重点业务创新,着力抓好社会救助改革、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等重点事项,以创新实践带动民政事业整体提升。深化方式方法创新。突出做好民政领域标准研制和宣传贯彻、“互联网+民政服务一网通办”和不见面审批改革,延伸工作臂膀,方便群众办事。加强和改进社会政治领域民政执法监管体系建设,探索将市场经济领域民政执法事项纳入综合监管执法范围。

(四)加强队伍建设

增强民政工作力量,切实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通过购买服务、设置公益岗位、聘用社工等方式充实基层民政力量,按要求配备基层民政服务人员。落实分类培训制度,持续提升基层民政工作队伍专业水平和执行能力,重点加强养老、殡葬等民政行业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落实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引导民政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改善民政服务条件,对照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和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加快推进民政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先行先试,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五)统筹安全与发展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安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网络安全、保密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持续深入开展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舆论引导,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全力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严格执行“四早”措施,督促指导民政服务机构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有效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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