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
关于征集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 信息来源: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4-01-26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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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省、市、区统一部署,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健康委将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方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现就有关突出问题面向社会征集线索。

一、征集线索内容

(一)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适用法律依据错误,行政执法事项外包,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不公,随意扩大行政检查范围、检查过频、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二)“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等问题。

(三)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钓鱼式”执法,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以罚增收、以罚养人、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四)不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执法的规定,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野蛮执法、不听取陈述申辩、不问缘由,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违规提供有偿服务,对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六)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时效,对重大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执法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等问题。

二、征集方式

电话:0523-86222896,邮箱:wsjd86222896@163.com

三、征集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结束。

四、注意事项

1线索举报人应客观准确反映问题,并提供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事由等相关证据。

2举报线索时建议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3提供线索时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4以下举报将不予受理:已经人民法院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确定的行政执法案件;正在进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行政执法案件;经行政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的行政执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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