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泰州市海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5-05-22 16:30
- 浏览次数:
根据泰州市民兴实验中学的申请,我委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成本调查结论,拟对该校的学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该校学费标准调整的定价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基本情况
1.学校基本情况。泰州市民兴实验中学创立于2001年,系经泰州市教育局批准成立并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学校2025年3月通过省教育评估院“四星级高中”的评估。
2.现行学费标准。该校现行学费标准是2021年7月核定,高中收费标准为9700元/生·学期。近年来,由于办学设施添置更新、教学楼宇维修维护、教职工工资上调等原因,现行收费标准已不能维持学校正常运行。为保障学校正常运行,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学校向我委申请高中收费标准调整为12800元/生·学期。
二、定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8号令);
3.《江苏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省政府令第30号);
4.关于印发《江苏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发改规发〔2022〕7号);
5.其他相关文件。
三、成本调查情况
我委以民兴实验中学提供的2022年-2024年财务资料为基础,提取了该校财务报表、科目余额表、相关证明材料、固定资产台账等资料,审核、核算该校高中的人员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固定资产折旧等成本项目,计算出高中生生均教育收费成本。2022年-2024年三年加权平均生均完全成本为22,352.12元/生/年。
四、学费标准调整方案
根据《江苏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经与海陵区教育局会商,结合成本调查结论和该校实际情况,参照周边同类学校收费标准,现就该校高中学费标准调整提出如下方案:
1. 学费标准:10700元/生·学期,下浮不限。不得以课后服务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不得通过家长委员会、第三方机构等收取费用,不得将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纳入收费项目。
2. 本方案拟从2025年秋学期新生入学开始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转入学生按照转入班级执行的收费标准交费。
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于5月29日前反馈给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86224613,邮箱:hlfgwwj@126.com。
泰州市海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22日
泰州市海陵区政府门户网站 | 开始时间:1747902542000 | 结束时间:174850734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