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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海陵区乡村地区规划管理规定》意见的公示
  • 信息来源:海陵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4-10-11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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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乡村地区民生设施建设,规范村庄规划管理,落实管控要求,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结合我区村庄发展实际,制定《海陵区乡村地区规划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进一步提升《规定》的科学性,现按程序将《规定》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通过邮寄信件、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10月10日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86234051

传真号码:86229353

电子邮箱:siqima2022@163.com

通讯地址:泰州市东园290号(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陵分局规划管理科)


附件1:海陵区乡村地区规划管理规定.docx

附件2:征求意见反馈表 .docx



泰州市海陵区政府门户网站 开始时间:1726038112672 结束时间:1728543712673

征集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但栏目的开设体现了我区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透明,进一步推动了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用好互动交流平台,积极拓宽民意征集渠道,推动信息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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