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可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人营业场所,应当在营业场所人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人标志。《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接纳未成年人进人营业场所或者未悬挂未成年人禁人标志,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