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居住在非边境管理区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须持《边境通行证》,可在公安分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海陵区府前路3号)和11个派出所分窗口办理边境通行证。需要提交的手续有:1、居民身份证(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2、边境通行证申请表;3、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