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07-03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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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落实省、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以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目标,持续完善信用制度,全面提升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为服务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海陵区作为县级地区信用管理与服务试点地区,围绕“信用+基层治理”主题,制定了《海陵区“信用+基层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决策依据
此次制定的《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关于组织开展县级地区创新信用管理与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3年推进县级地区创新信用管理与服试点工作计划的通知》《关于印发2023年泰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的具体措施,也是为了全面深化“诚信海陵”建设。
三、起草过程
区信用办走访山东省荣成市、泰安市岱岳区进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调研学习工作,根据试点工作要求以及海陵区实际形成《实施方案》初稿,并根据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通过政府内网开展了关于《实施方案》初稿的多轮意见征集,并根据牵头部门意见反馈进行内容调整,形成征求意见稿。6月9日—6月25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报司法局开展文件合法性审查,根据反馈意见作进一步完善,最终形成文件草案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有四项内容:
一是构建三级联动信用机制。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形成区、镇街、村(社区)的三级联动;强化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标准化、规范化的进行收集管理;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实施信用“六进”工程,即信用进农村、社区、企业、校园、机关、商圈。
二是打造两个诚信街区。以税东街和海陵路为试点,运用信用赋分、分级分类监管,多措施激励守信商家,同时也约束商家规范行为。
三是建设一支守信网格员队伍。促进信用与网格信息“双融合”,实施网格员信用管理,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四是创新“N个”居民应用场景。探索居民(村民)信用积分机制,加强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的管理,让信用形成正向激励机制,不断优化基层信用环境。
关联阅读: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陵区“信用+基层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