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开发区综合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各园区管委会,区各直属单位:《海陵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已经区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各园区管委会,区各直属单位:《海陵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海陵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泰海政办发〔2022〕46号)停止执行。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各园区管委会,区各直属单位:《海陵区“信用+基层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市农业开发区综合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各园区管委会,区各直属单位: 《海陵区营商环境“123”改革创新举措》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