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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区蝉联全国政府采购监管百强区称号
  • 信息来源:泰州市海陵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3-08-24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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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海陵区财政局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实施条例》,聚焦政府采购的制度、预算、需求三个方面,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换挡提速、优化升级”,在今年7月召开的政府采购监管大会暨政府采购20周年庆典上,海陵区蝉联全国政府采购监管百强区称号。

一、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制度。一是完善制度设计,建立“1+5+17+N”制度体系,出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建立采购人内控、供应商管理、采购监管、信息公开、政策功能五个方面的制度规定,印发框架协议采购、会议定点服务、节能环保、扶贫产品等17个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性文件。二是坚持立废结合,编制公开《海陵区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聚焦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四类主体,明确主体责任,规范工作流程,全面梳理政府采购领域政策规章,废止妨碍公平竞争的不适宜规定和做法。三是畅通监督渠道,建立起线上线下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举报窗口,畅通供应商权益受损的法律救济渠道,有效维护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细化采购预算编制。按照“编实编细、应编尽编”原则,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均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编报范围,全面完整反映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品目、数量、金额及资金来源。严格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开展采购活动,严禁无预算、超预算采购,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的刚性约束。2022年,采购预算金额4.09亿元,实际采购金额3.46亿元,节约率15.4%;今年上半年,采购预算金额1.64亿元,实际采购金额1.37亿元,节约率16.46%。

三、进一步管控政府采购需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强化对采购需求确定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提高采购需求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对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审核管理操作规则》,设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审查表》,加入申报采购实施计划审核,统筹全区各单位建立内部审查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监管关口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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