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海陵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3-04-03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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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陵区财政局紧紧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宗旨,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建设海陵高质量教育体系。全年安排全区教育支出8.09亿元,政府投资学校建设项目资金4亿元,全力打造“有质量、有温度、有情怀、有担当”的海陵幸福教育3.0新版本。
一、推动教育均衡“齐步走”,提升财政经费供给质量。
持续巩固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构建均衡幸福教育格局。一是足额安排公用经费,不断增强供给能力。2023年义务阶段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基准定额为小学770元/生、初中1100元/生,在基准定额标准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的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2023年共安排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2817万元;学前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基准定额为770元/生,安排497.12万元用于保障幼儿园日常运行,安排1360万元专项用于促进普惠园及公办园保教品质。二是扩大优质资源供给,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安排专项资金2200万元,用于30个学校外墙粉刷、操场维修改造、设备购置等方面;同时安排政府投资专项资金和用于实施城东小学济川校区学校建设、泰州市第二中学附属初中教学楼改扩建、运河路小学、运河路幼儿园等7个学校建设项目,确保“新建一所办好一所”“办好一校覆盖一片”,满足海陵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上好学校的愿望。
二、响应教育改革“跑步走”,激发课后服务参与热情。
认真落实“双减”政策,积极拓展课后服务内涵。一是坚持教育为民导向,建构“1+N”课后服务体系。2021年起我区全额免除学生课后服务费,按江苏省课后延时收费标准,2023年预计免除学生课后服务费2400多万元。区级全额安排课后延时服务专项资金用于开设与学业辅导相结合的延时课程及引进外部优质教育资源,提升课后服务能力。二是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全方位拓展中小学课后服务。安排社区教育经费232.4万元。用于开辟“第二校园”,丰富“第二课堂”,在街道社区试点开设“乐学”周末课堂。提供“学校+社区”新载体,让学生家长一同参与社区社团活动,提高参与课后服务积极性。
三、引培教育人才 “正步走”,厚植幸福教育人才根基。
探索人才培育激励机制,扎实推进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完善待遇保障机制,提升教师“幸福感”。继续安排奖励性补贴6200万元和教师交通补贴1794万元,用于提高教师待遇,保证教师队伍稳定。二是安排幸福教育发展专项3400万元,继续核增中小学班主任岗位补助和课后延时服务专项绩效,助力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激励教师工作热情。三是安排幸福教育优秀人才专项资金350万元,用于优秀教育工作者、人才培养、管理工作考核等方面,加大对突出贡献教师奖励力度,吸引人才来海陵从教,培育海陵优秀教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