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
- 发布日期:2024-02-01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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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近年来,海陵区坚持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事业的基础工作,先后出台“崇教优师”六条措施、“名师工程”培养计划等一系列教师队伍建设文件,着力培养扎根基层、素质过硬、业务精湛、水平高超的专业化教师队伍,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遇见光、追逐光、成为光”师德师风宣讲活动,定期评选“幸福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胡瑗名师”“新时代‘四有’好老师”“教育之星”等,组织优秀教师先进事迹系列宣传报道。扎实开展师德违规专项治理行动,2023年暑期共组织316个巡访组,走访445名教师。“教师妈妈”育人品牌被《中国教育报》大篇幅报道,《江苏教育报》头版头条推介,并在江苏省师德师风经验交流会分享。师德师风建设经验举措被《江苏教育报》头版推荐。
二是搭建专业发展平台。与南京师范大学共建名师培育基地,制定出台校长、教师、班主任名优人才培养办法,遴选学员,选聘导师,全面实施“名师工程”。2023年,全区有60名教师荣获市级以上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其中9名教师获省一等奖以上奖项。教师发展中心吉桂凤老师入选“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培养计划”,系泰州市唯一。里华初中缪超玮老师入选江苏省优秀乡村教师培养对象;海光中心小学窦平校长入选长三角教育家型小学校长培训班学员。
三是推进人事制度改革。面向社会招聘教师24名,校园招聘教师29名,安排2名定向培养师范生入职。吸纳12名海陵籍应届优秀高中毕业生填报优质本科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招聘公办园备案制教师30名,公办园全额拨款教师占比超过20%。完成全区850名教师岗位晋升工作。认定2500多人教师资格工作。完成优秀教育人才奖励考核,发放364万元。2023年,全区符合交流条件教师1024人,实际参与交流或分流教师340人,占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33%;符合交流条件骨干教师322人,实际参与交流或分流骨干教师119人,占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