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4-08-16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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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海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局和区委、区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在全过程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基础上,以制度谋治理,强治理图精俭。
一、依制而合于规,治首、治中、治末。
一是首保新能源公车更新刚性化。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相关要求,强势推进新能源汽车更新购置工作,原则上公务用车更新一律选购新能源汽车。近年以来,全区共更新公务用车10辆,其中新能源汽车9辆,占比90%,同时,对更新的油电混合公车进行跟踪管理,要求全年充电费用不得低于全年总能耗20%,有效降低单车运行成本。经统计,全区2023年全年8辆新能源公务用车共行驶54352公里,能耗累计36784元,同比纯油公车节约近2万元。二是中保公车维保规范化。全年组织开展全区公务用车维修保养专项督查,针对拆分维修、未批先修、随意保养等问题,制定实施《海陵区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标准化流程图》,细化标准,固化流程,初步实现公车维修保养程序化、制度化、标准化。对维修支出超过2000元的,实行专家监修制度,即由该局随机抽取专家对车辆实况、维修方案等进行现场核查,提出意见。2023年至今年6月,经专家核查,共驳回维修申请5次,建议调整维修方案9次,压减维修费2.21万元。三是末保公车报废利益化。针对公车报废处置方式不一的现象,出台公车处置制度,要求申请公车更新经审批同意的,旧车一律由我局委托专业化公司进行公开拍卖,以实现公车残值收益最大化。据统计,截止2024年6月,共委托第三方公司公开拍卖公车39辆,累计成交价801420元,溢价率135%。
二、定制而合于理,治用、治油、治租。
一是细化用车口径。在省、市两级公务用车口径基础上,根据我区实际制定《海陵区公务用车使用口径》,厘清区级用车范围,如:在《泰州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使用口径》中,部门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牵头3人以上)赴上级部门汇报工作或参加会议活动可使用公务用车,而区级层面上级部门直线距离均为5公里以内,不符合用车规定,故对此项用车进行细化修改。另外,根据我区各乡镇街道距离,作出不同用车要求。二是精化加油途径。结合全区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分布实际,在城区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分别选择确定6个定点加油站,并各选择一台加油机为公务用车专用,在其上方加装高清摄像头,视频录像存储时间为六个月。全区公务用车市内加油严格执行“定站定枪”制度,从源头上有效杜绝公务用车油卡私用的现象。全年对全区公务用车加油情况开展专项核查,根据油卡加油记录,逐车逐条调取录像进行比对核实。三是强化租赁管理。在严格执行社会车辆定点租赁要求的基础上,前置租用审批、后置结算审核两大环节,即社会车辆一律送经该局审批同意后,方可租用,租用结束后一律送经该局审核确认后,方可结算。凡未经该局审批审核的,租车费用财政部门一律不予报支。同时,针对基层治理突发事件可先通讯报备租车再履行手续;针对学校组织学生等大规模用车,要求用车单位事先合理规划单车往返接送人数、时间、路线等,尽租尽用,不得出现半车使用、往返多次等现象。有效解决了随意租车的突出问题。2023全年累计接受租车申请372次,经审查不符合租车口径退回51次。今年1-6月,该区社会车辆租赁费合计46万元,同比下降49.2%。
三、反制而合于善,治源头、治细节、治资源。
一是查治结合,源头治理公车能耗。与局办配合,根据全区大型活动、会议时间,巡查公务用车长时间怠速开空调现象,同时,在区政府集中办公区设置驾驶员休息室,以人为本,为问题提供有效解决方案,进一步减免公车无效能耗。二是管治结合,减免管理内耗。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公车清洗,在区政府集中办公区引入洗车房,采用统一定价,同时规定,在集中办公区外机关单位可就近选择洗车房,价格不得高于统一价格,有效防控的同时避免公车往返能源管理内耗。三是善治相合,资源高效再分配。对于公车长期闲置或使用率不高的单位进行统一收回并重新分配,根据单位人数与车辆长期实际使用人数等情况进行车型再分配,如:长期闲置公车由事务局统一收回,根据车情车况分配至需要更新车辆单位,资源再利用;长期实际用车人数3人及以下拥有商务车单位,由事务局组织调剂小型轿车,资源优化分配;组织优化公务用车拼车,针对各职能单位对乡镇街道检查,统一协调用车时间,统一派车,目前已完成5次公务用车拼车,提高公务用车使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