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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四高”扎实推进调解队伍建设
  • 信息来源:泰州市海陵区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5-05-23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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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海陵区司法局持续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积极构建一支政治坚定、公道正派、热心调解、群众认可、知法懂法的调解员队伍,着力锻造专业过硬的调解铁军。

一是严把关,高要求组建调解员队伍。针对全区基层调解员年龄结构偏大、文化层次偏低的现实短板,积极选聘群众基础好、社会威望高的社会人士以及具有法学等专业知识的人员从事专职调解员工作。近三年来,通过集中招聘,严格选聘16名专职调解员加入基层调解工作。公开招聘中明确要求文化程度需达到大专及以上,全区专职人民调解员高中以下文化程度占比从32.5%大幅降至6.5%,60岁以上人员占比从63.8%降至51%,队伍结构得到显著优化。

二是重培训,高水准提升调解员能力。明确调解员分级培训制度,规范培训内容、严格培训时长,全方位提升调解员“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懂调解技巧、懂信息化手段、会排查、会宣传、会调解、会制作卷宗、会做群众工作”的“五懂五会”专业素养。今年以来,组织7批次14名调委会主任、新聘调解员赴镇江参加省厅人民调解员素质提升集中实训,全区开展各级调解员培训6场次,参训人员达270余人次。

三是抓管理,高标准规范调解员队伍。修订出台《海陵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对专职和兼职人民调解员分类管理、精准施策,突破性打通兼职调解员上升通道,以制度形式明确培育成熟的兼职调解员根据跟岗学习成果可优先聘用为专职调解员。组织新聘任兼职调解员参与调查走访、纠纷调解、人民调解文书制作等,重点提升兼职调解员实战经验和调解技巧。机制实施以来,共有3名兼职调解员因表现突出被聘为专职调解员,有效激活兼职调解员队伍潜能。

四是强激励,高保障提升调解凝聚力。修订调解个案补贴实施办法,完善专兼职调解员“”基本补贴+个案补贴的取酬方式,综合考虑调解成功案件的涉案人数、协议金额、调解难易程度等因素将补贴标准划分为四个等级,年均发放奖补资金13万余元。依托法惠海陵微信公众号,开设“十佳人民调解员风采实录”专栏,宣传2024年海陵区“十佳人民调解员”典型事迹,让调解员学有标杆、比有参照、赶有方向,进一步激发广大调解员爱岗敬业、创先争优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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