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
- 发布日期:2025-03-26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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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将紧紧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目标,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通过优化教育布局、深化集团化办学、实施“区管校聘”等一系列举措,努力办更多老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以“双创双优”为抓手,统筹“一个布局”,培育“两支力量”,落实“三个保障”,进一步推动乡村教育高质量发展,实现海陵全域从“学有所教”向“学有优教”转变。
统筹“一个布局”:持之以恒深化幸福教育改革,统筹实施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围绕“双创双优”(创成“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和高品质举办南师大泰州实验学校和二附中新校区两个新优质学校),以创促建,以创强基,以创提质,推动基础教育扩优提质、优质均衡发展。配齐配优乡村学校办学设施设备、塑胶操场、图书室、音乐室、美术室、实验室、心理健康咨询室等专用教室和学生饮水设施,不断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努力缩小城乡校际差距。
培育“两支力量”:一是培育管理力量。深入实施校长“雁阵”工程,依托名校长培养工程,加快乡村年轻校长队伍培养步伐。严格执行《海陵区教育系统校级干部交流制度》,引导优秀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幸福教育改革以来,全区交流校级干部50多人次,其中正职12人、城乡之间交流15人。二是培育教师力量。深入推进名师工程、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和新入职教师培养工程,加快乡村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教师招聘向乡村学校倾斜,签约19名乡村定向培养师范生分配到乡村学校任教,签约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31名,重点解决了史、地、生、体、艺等学科教师缺编和农村学校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扎实推进“区管校聘”,交流教师1582人,占符合交流人数的33.2%,其中交流骨干教师494人,占符合交流人数36%。
筑牢“三个保障”:一是筑牢质量保障。推动乡村学校全部参与集团化办学,打造城乡一体化教育共同体。以统筹资源为手段,共同体内各成员学校之间实行“管理互通、资源共享、研训联动”的运作模式,共建课程资源,常态化开展联合教育教学活动,围绕“共商、共建、共享、共赢”开展校际合作,逐步实现优势互补、质量共进、品质同步提升。二是筑牢发展保障。按标准为乡村学校配备保安,每年投入100多万元购买校车服务,解决农村学生上放学接送难问题。全面提供课后服务,全额免除课后服务费用。完善乡村学校贫困学生资助体系。三是筑牢待遇保障。全面落实乡村教师待遇政策,提升乡村教师收入待遇,乡村教师补贴最低标准从每月260元提高到5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