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泰州市海陵区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6-05-26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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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区司法局不断强化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打造多层次、多途径、高效率的消费纠纷调解新模式。今年以来,全区各调解组织接待消费维权咨询53人次,成功调处消费纠纷166起,切实维护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专业精准化解消费纠纷,筑牢维权“专业防线”。消费纠纷常涉及复杂的商品知识与法规条例,海陵区组建“专职调解员+部门骨干”专业调解队伍,加强司法局、工商联、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维权中心、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之间的联动,及时将争议和纠纷引入调解程序。今年1月,王某购买了一台洗衣机,使用不到一个月便出现外壳脱落,与商家协商退货未果后,向消费纠纷调委会申请调解。调解员联合市监局工作人员,对照家电三包政策,详细核查洗衣机故障情况及商家售后承诺,向商家明确其法定责任,促成商家为王某办理退货退款,高效化解了这起涉及专业售后的消费纠纷。
高效快速解决维权难题,开辟维权“绿色通道”。传统维权途径耗时费力,人民调解开辟了消费者维权高效通道。针对小额、简单消费纠纷,实行“当场调解、当场办结”,最大限度缩短调解周期。针对复杂、疑难纠纷,明确调解时限,主动对接相关部门调取证据、核实情况,确保纠纷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妥善解决。今年3月,李某在某超市购买了两箱石榴,食用后出现轻微肠胃不适,要求超市赔偿却遭到推诿。李某随即向辖区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员当天受理、当天联系超市负责人,核实商品情况后,仅用2小时便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切实体现了人民调解高效便捷的优势。
柔性沟通修复民商关系,凝聚和谐“发展合力”。消费纠纷极易在消费者与商家之间引发对立情绪,破坏原本和谐的民商关系,调解员始终坚守柔性调解原则,以情动人、以理服人,注重疏导双方情绪、化解对立矛盾。5月,张某在某服装店购买一件外套,穿着一次后发现面料起球,要求退货,商家以“已穿着为由”拒绝退货,调解员介入后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向商家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商品质量的相关规定,同时引导张某理解商家经营不易,提出“商家为张某提供免费护理服务,若护理后仍无法解决问题则无条件退货”的折中方案,双方均表示认可并达成协议,既维护了张某的合法权益,也保住了商家的信誉,实现了“纠纷化解、关系修复”的双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