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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陵区委 海陵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信息来源:泰州市海陵区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4-04-07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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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泰州市委、泰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海陵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中,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以加快法治海陵建设为目标,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以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为中国式现代化海陵新实践保驾护航。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依法高效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服务中心大局,护航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一是加强权责清单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厘清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梳理责任划分清单共3大类10项内容。梳理公布区级部门行政许可权力事项146项。完成2023年度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对19个部门698项权力事项进行调整。完成区级试点部门全口径权责清单编写,开展权力清单运行情况评估工作,完成镇街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动态调整调查统计。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工作,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区政务服务中心与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建立联动协助机制,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的政务服务,每周选派业务骨干前往基层便民服务中心,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提供业务指导和法律知识培训。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启动“政务直通车”下基层活动,联合多个部门前往便民服务中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以服务新思维拓展政务新时空,不断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全市率先出台《泰州市海陵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集群、集中、免于注册登记管理办法》,在市内高校大学生创业园设立首站“零创空间”。集群登记模式下,集群企业或个体户办理工商登记所需提交的住所证明可用托管证明代替;集中登记模式下,一张《集中登记市场主体住所信息申报表》代替所有住所使用证明。创新推出“‘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2.0”,印发《海陵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提速升级实施方案(试行)》,试行总投资1亿元以上内资项目和1000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审批超时默认制、小型低风险项目承诺即发证、以函代证、分阶段核发施工许可等举措,推进项目快审批、快建设、快见效,成立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海陵分中心,实现审图专窗“零”的突破。四是健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全面推行海陵区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减轻、从轻行政处罚“三张清单”,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全年办理不予处罚案件76起,减轻处罚案件340起,从轻处罚案件111起,督促指导141家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22家企业提前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57家次企业通过线上修复信用。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审查各类文件426件,提出政策措施修改意见4份,发出公平竞争审查建议函2份。突出安全领域监管,分层分级包保5733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订单一部门双随机任务145次、联合双随机62次,共抽查市场主体1212户。

(二)扎实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推进行政合法性审查标准化建设,从源头预防“三拍”决策,提高制度供给质量,不断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一是强化行政合法性审查。认真执行省市相关规定,严格推行“合法性审查333工作体系”,制定送审清单,严格履行计划立项、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法定程序。全年累计审查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政府常务会议题等92件,提出审查意见304条。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制定,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海陵实际,编制《2023年海陵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认10件继续有效,2件废止,及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加强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海陵区贯彻落实省市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为推动全区经济运行整体向好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将重大建设项目纳入决策事项,制定并发布《2023年海陵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规定,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不断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前评估。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出台《海陵区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方案》,对《海陵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开展后评估,及时反馈决策执行情况。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综合行政执法机制,重点破解“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问题,实现“良法善治”局面。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模式,保障执法体系信息化建设,一体化打造区镇两级综合指挥中心,重点建设九龙镇、京泰路街道综合指挥中心,让执法更精准高效。强化一体化平台的运行机制建设,切实为基层减负,真正实现“一库汇数据、一网管运用、一屏管决策”的运行模式。做优九龙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示范点,充分发挥引领作用,以点的突破带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现面上质的提升。积极引导区级部门加强对下放镇街行政处罚权的指导,提升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消防等执法部门联动,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和执法协作工作,协同办理案件。创新打造“城警e家”融合治理新模式,打通市容管理和交通管理的“堵点”。二是切实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完善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机制,全区11个镇街和56家法治建设责任部门实现法治督察全覆盖。加强镇街综合执法业务指导和督查工作,将法治督察与季度专项执法督查同部署、同推进,组建包含公职律师、单位法律顾问在内的案件评查专家组,开展法治督察2次、季度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4次。印发《海陵区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四项清单”》《海陵区优化营商环境柔性执法规范》和《关于统筹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工作的通知》,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制定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严格限制自由裁量幅度,推进文明执法与从严执法、柔性执法与刚性执法协调统一。制发《泰州市海陵区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汇编》,建立全过程行政合规指导机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查纠整改。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行动,抽取公安、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100余份,排查整改,实现常治长效。三是加强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备不少于4名专业执法人员,将业务本领强、综合素质高的业务骨干力量向执法一线倾斜,将基层“三整合”改革时跨层级为11个镇街调剂的26名行政事业编制重点用于充实执法力量。全区11个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局共配备行政事业编制人员49名,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执法辅助人员。组织行政执法骨干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和行政执法专项培训,全力打造一支讲政治、懂政策、擅业务的全科型和复合型执法人才队伍。针对重大工程建设、老旧小区改造、违法建筑整治等行政诉讼案件多发领域,组织镇街、部门执法人员开展集中培训6次,以案释法、学考结合,有效提升全区行政执法队伍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一是抓好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化解。健全完善重大安全风险研判机制,围绕“三个年”“两个专项”“六个一”“‘岁末年初’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坚持“小切口、抓关键、促提升”,聚焦“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扎实开展企业自查、隐患整改、部门帮扶,着力化解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集中整治一批突出问题隐患。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10家。编制海陵区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现场核查1323家疑似涉气企业,新增管控企业519家,推动企业全面纳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围绕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学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全力抓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合规性审查,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行为。全面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压减部门单位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统筹资金用于债务化解,超额完成年度隐性债务化解目标。二是加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依托市大数据局“1+4+2”数字化底座、应用、端口框架,接收有关部门应急管理关联数据,提升安全监督管理、指挥救援、物资保障、社会动员的智能化水平。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议事协调机构,明确各镇街(园区)、各部门(单位)应急管理职责和突发事件联动处置应急响应职责,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指挥体系。健全完善统一权威、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区镇村三级救灾物资储备物资保障体系。推动“海陵应急通”大数据平台升级,新增研发融合通信系统,在全市首创应急指挥“云直播”视频传输方式,实现各类应急通信装备互通互联。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共编制完成1个区级总体应急预案、25个区级专项应急预案,49个部门应急预案。镇街编制总体应急预案11个、共性专项应急预案133个、个性应急预案34个、村(社区)现场处置方案186个。三是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处置突发事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的组织指挥体系、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响应程序和措施。完成全区154个村(社区)应急资源调查,将各类应急资源数据以图表形式进行摸排梳理,同时摸排辖区存在的风险隐患,为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提供了有力支撑。举办6次区级应急演练,组织“祥泰行动6号”应急演练,实现跨层级联动、部门联动、军地联动、队伍联动,形成应急救援合力。督促检查危化、工贸领域企业应急演练,企业自行组织开展应急演练1786次。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健全完善公共舆情应对和危机沟通机制,依法及时公开发布相关信息,维护政府公信力。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矛盾纠纷多元协同化解。整合社会治理中心、综合指挥中心、非诉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建成全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推动人社、住建、卫健等17个部门进驻中心,实现矛盾联排、问题联治、工作联动。自运行以来,中心接待群众11184人,办理事项6054件,办结率87.63%,实现矛盾纠纷“一窗口受理、一揽子调处、一站式办结”。全国首创“协商+调解”工作机制,组建全区调解和智库“双一流”团队,助力矛盾纠纷快速化解、疑难纠纷调解处置、热点难点专业指导。机制运行以来,委员参与协商化解矛盾纠纷340余件,推动促成3件历史遗留的“骨头案”得到实质性解决,形成典型案例21篇。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发挥指导、监督全区行政争议职能作用,调解法院移交的诉前、诉中案件,经调解,申请人撤诉45件。二是着力提升行政复议质效。出台《行政复议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重大案件审慎地作出处理决定。推行“简案速办”“类案量审”“繁案精审”工作模式,2023年全区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1件,立案受理36件,其中撤销具体行政行为3件,驳回申请17件。开展“行政复议质效提升年”活动,检视全区2020年至2022年办理的案件,深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运用“复议+调解”化解方式,深化“复调联动”机制,坚持能动复议理念,推动构建全方位、立体化行政争议调处化解体系。三是提高信访工作整体效能。以“《信访工作条例》宣传落实年、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巩固提升年和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三大行动为抓手,全面开展越级进京访、信访积案化解“百日会战”和“双月攻坚”行动,全力“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提质量”,全区信访秩序持续稳定向好。其中,全区第1批、第2批国治件化解稳定率达99.83%,第3批国治件化解稳定率达100%,全区信访高质量考核位列全市第一。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强化多元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重要文件政策解读,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8634条、政策解读55期;及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累计办理依申请公开122件、市长信箱信件497件、区长信箱信件103件。动态管理政务服务清单,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办事流程、联系方式、监督方式等事项在“法治政府建设专栏”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基本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二是加强政务督查工作。聚焦社会民生,对10大类27件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开展材料审查、会议调度、办情通报等多种形式督查,督促解决了华港镇下溪村危桥改造、同济家园小区地下车库消防设施破损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三是强化各方监督。依法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将建议提案办理作为政府履职能力的重要检验,全年办理市级建议提案16件、区级建议提案499件,区人大代表建议办成率突破“80%大关”,区政协提案办成率再创新高,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100%。四是继续推动行政诉讼案件数和败诉数“双下降”。持续推进《海陵区提升依法治理水平压降行政诉讼发案率和败诉率工作意见》,从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法治基础保障等10个方面共同发力、全面推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3年仅发生1件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数大幅度降低。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七)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让群众共享公共法律服务福利。一是打造区级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梳理公共法律服务项目22个,健全完善“一门收件”“一站办结”“一事一评”的全闭环工作机制,落实窗口“首办负责制”,打造“前店后厂”“一揽子解决”的服务模式。实施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强基拓展工程,新建14个法律援助站(点),进一步优化“十分钟便民法律服务圈”。创新开展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全覆盖工作,延伸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全年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万余人次,为经济困难群众和刑事案件当事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65件,同比增长99.79%。二是推进助企强链服务便利化。深化“产业链+法律服务”,组织律师深入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活动11次,“点单服务”满足企业个性化法律需求。在15家企业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室,助力企业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全市率先设立“小蜜蜂”法律服务驿站,精准策应新业态行业多元化、个性化法律服务需求。重点围绕区“1+2+3”产业体系,组建海陵区助企强链法律服务团,推出与企业法律服务密切相关的60个法律服务项目,以“组团+共建”的形式,组织律师服务企业1000多家,开展专题法治讲座500多场次,助力企业防范和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三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精细化。编印《标准借条》《劳动合同》《百岁赠》《买卖合同》等合同范本2万余份,放置在区镇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方便群众按需取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驻征收搬迁现场,公示公共法律服务清单,编印《“漫说”征收搬迁法律服务》2000余份,指引征收部门依法规范拆迁程序、被征收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制定《海陵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全年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强化“有效市场、有为政府、有益于人民”的核心导向,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紧盯目标任务,拿出过硬举措,保持攻坚势头,抓好工作落实。高标准做好中央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顺利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落实情况中期评估,持续推动“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顺利实施。

二是强化督导考核,推进落实法治责任。创新打造“督察+述法”新模式,深度融合法治督察和述法工作。完善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机制,对镇街和法治建设责任部门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督察,全面了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法治责任履行情况。在专题述法大会上,对督察结果中的优劣单位重点点述、重点质询,放大法治督察效能,强化“关键少数”对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落实。

三是落实学法制度,巩固强化法治思维。抓住“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纳入2023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全年共安排6次集中学习。为全区县处级领导干部每人发放一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提高其法律素养。召开依法行政培训会议,提升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能力。组织开展全区领导干部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建立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任期内法治专题轮训机制,开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3次。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深入镇街、部门、企业宣讲。

三、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干部的法治观念不牢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制度要求不严格,没有完全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具体工作贯通起来抓落实。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程序意识薄弱,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情形。各部门、各镇街依法行政水平不平衡,不能适应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三是基层法治建设力量有待进一步增强。镇街、部门法制审核人员数量、能力水平不能完全满足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存在着“小马拉大车”的问题。

四、2024年工作打算

2024年,我区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围绕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推进、高水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促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细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职责,明确2024年工作目标,并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的考核评估,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促使法治政府建设职责进一步落实。

二是全力推进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做好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大胆探索,培育具有海陵辨识度的特色亮点,争创第三批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项目),以示范创建活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质效提升。在全区继续推进“‘陵’心聚力·法护民生”法治惠民重点实事项目,引导各镇街、各部门打造法治政府特色品牌。

三是持续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找准制约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难点”“痛点”和“堵点”,纵深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持续加强诉源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品质和群众满意的“双提升”。

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员会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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