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公告
关于拟筹建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公示
  • 信息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2025-04-09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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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申报人拟在海陵区同济家园春晖路5号19室筹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申请行政指导,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4月7日至该地址进行现场勘验,走访了社区居委会,电话联系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了解相关情况。我局许可科负责人于4月8日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联系上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办公室蒋主任,明确答复该学院是高等教育学校,2022年下半年不再招收初中3+2学生,现在招收高中毕业生或职中毕业生。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深化文化市场“放管服”改革的意见》相关要求,申请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以及含互联网上网服务和歌舞、游艺娱乐项目的文化娱乐综合体,其实际经营区域出入口与中小学校园主门的交通行走距离超过200米(含200米)并符合其他法定设立条件的,可依法审查批准。

经研究,申报人拟在海陵区同济家园春晖路5号19室筹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我局同意筹建。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5日。

如有意见向海陵区文体旅局许可科反馈,联系电话:052386242136或052389993180。


泰州市海陵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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