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泰州市海陵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5-09-08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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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陵区区级财政资金存放及调度管理办法》(泰海财库〔2019〕4号)相关规定,决定对区本级财政资金银行定期存款项目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及内容:区本级财政资金银行定期存款项目(2025年第1期,总第7期),金额7亿元人民币。
2. 项目金额及要求:
(1)项目金额为7亿元人民币,存放期限为一年;
(2)根据各合格投标人最终评审得分确定中标银行及其中标金额和中标利率,中标金额四舍五入保留到百万元整数;
(3)各中标银行不得将中标金额分包和转包。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国务院规划的在泰州市区设立分行级别及以上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及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一金融系统内由分行协调,只允许一家银行参与竞标)。
2. 近3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信誉良好、内部管理机制健全,且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严格遵守与泰州市海陵区财政局签订的财政账户管理协议、廉政协议等。
3. 投标金额(即投标存款额度)不得超过当期资金招标总额的15%。
4. 中标银行必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区财政局签定协议,在财政局指定时间内办理定期存单,办理时间为2025年9月,办理时间按得分高低先后排列。协议书中需约定此批财政定期存款如确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支取可按相关规定或双方协商,按各中标银行得分由低到高依次支取。财政部门应在提前划回前不少于3个工作日通知相关银行。
三、招标文件信息发布
招标公告在“泰州市海陵区政府网部门公告(http://www.tzhl.gov.cn)”公布。有意愿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0日到2025年9月11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到泰州市海陵区财政局采管办领取招标文件,并按文件要求填报相关资料。报名时请经办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更正公告。
招标人:泰州市海陵区财政局
联系人:黄怡然
联系电话:0523-86242320
四、投标文件递交
1. 投标时间:2025年9月18日14:30—15:0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 投标书的份数:正本1份。
3. 投标地点:泰州市海陵区财政局八楼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2025年9月18日15:00。
2. 开标地点:泰州市海陵区财政局八楼会议室。
3. 开标参加人员:请投标人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原则上不超过2人。
4. 开标参与机构:邀请派驻纪检组以及相关部门监督整个投标流程。
六、中标信息发布
中标公告在“泰州市海陵区政府网部门公告(http://www.tzhl.gov.cn)”发布,告知中标银行中标金额、利率及所需办理手续等相关事项。
上述安排如有变动,将另行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