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公告
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信息来源: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5-07-18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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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4年10月18日至12月18日对海陵区城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3月7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实履行巡察整改责任。

区城管局党组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去抓,严肃对待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狠抓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落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思想统一到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要求上来,不断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担当,压实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区城管局党组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于2025年4月3日,研究制定了《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成立区城管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肖乐同志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整改、抓督办、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层层传导压力,形成整改合力。相关科室、中队负责同志为成员,按照分工,负责抓好领办问题的整改落实,及时整改,立行立改,压实各部门主体责任,统筹各方力量、集中攻坚克难。

(三)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推动巡察整改落地生根。

局党组针对巡察整改工作聚焦制度建设,强化长效机制,对照自查整改举一反三、狠抓落实,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逐条对照反馈问题,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努力做到条条整改彻底、件件落实到位。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高效治理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1)制定《月度防违工作例会制度》,已于3月21日、4月28日、5月22日召开会议,会上各镇街城管科长、中队长交流汇报前阶段违法建设防治工作情况、协调解决了近期工作中热难点问题。通过月度例会,加强了沟通与交流,变单兵作战为联合执法。6月9日、6月18日由区政府办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召开重点违法建设案件专题汇报会,共同协调、商讨解决重点违建问题,明确案件涉及部门的职责,推动违建问题高质高效解决。

(2)2025年4月25日,区城管局城东中队已会同街道对书香名邸小区一期4户新建的住户进行了强拆,面积140平方米。新峰尚小区目前违建问题已得到有效遏制,近期未再发现新生违建。各辖区中队落实了长效管理机制,坚决严防新生违建的发生。

(3)反馈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研究确定将防违办职能由办公室代为履行。截至目前,原防违办职能正常运转,未出现职能真空。

2.关于“压实基层源头管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制定《镇街巡防制度》并发到每个社区,坚持关口前移,将防违人员实行分片挂钩管理,落实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实现违建巡查的“无缝隙,全天候”,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将新生违建控制在萌芽状态。目前已拆除2021年以来新生违建2270㎡,九龙欧能物流3000多平方厂房违建已出具情况说明。增加深入指导频次,分管领导带队到一线现场查看投诉举报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初步处置意见,缩短了办案周期。

(2)目前已在城东碧桂园小区试点与新建小区业主签订无违建承诺书。拟三季度与区住建局召开专题协商会,加大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力度,由物业公司负责新建小区违建的巡查并上报。新建小区在全面交房时,将违建防控纳入物业与业主签订的装修保证协议。

(3)将宣传工作纳入辖区中队日常考核,将四月份定为防违控违宣传月,分别在11个镇街辖区搞了二十余次宣传,发放宣传单1200份,违建知识有奖问答2次。组织防违控违业务培训,提高办理质量、交办单回复质量。增加网络二维码投诉渠道,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成为违建防控监督员,增强了防违控违意识,有效实现了违法建设防治宣传工作的广覆盖。 

3.关于“推进存量违建处置韧劲不足”问题的整改

(1)3月21日开会,指导各镇街全面摸清违法建设底数,按照“新生违建、历史违建、影响公共安全的违建、党员干部违建”制定相应的分类处置方案及整治计划。此次共摸排7起违建,其中:立案2起,拆除5起。

(2)将2021年以来,尚未拆除的68起符合强制拆除法律程序的历史违建,在城管局按期发函的基础上,于2025年5月19日分别再次函告对应镇街。目前已拆除14起。

(3)下发《2025年泰州市违法建设防治工作实施意见》、制定了《2025年海陵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截至目前共拆除历史违建17起,总计1646㎡。

4.关于“宣传引导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

(1)每月开展2次社区宣传,共计开展4次。在开展的过程中使用简洁、易懂的语言,配合图片、视频等直观形式,并结合实际案例,说明垃圾分类的好处和不分类的后果,针对不同群体,设计差异化的宣传,通过近两个月的宣传,大大提高了居民分类的热情。

(2)5月14日,区城管局城东中队联合社区在市绘福幼儿园开展“垃圾分类,童心童行”主题活动并利用泰州微城管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扩大宣传渠道。各镇街利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广泛开展垃圾宣传;利用微海陵抖音短视频平台发布垃圾分类宣传。各社区通过公告栏、宣传册、志愿者讲解等方式推广垃圾分类,结合社区活动、学校课程等,经过宣传渠道的拓展扩大了宣传覆盖面。

(3)5月1日区城管局联合京泰夜市、亿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的“享京泰烟火,守海陵净美,“夜”以继日,分类同行”主题活动,通过垃圾分类知识竞赛、游戏等,增加活动的趣味性。活动中邀请居民参与垃圾分类体验,增强参与感;借助 AR、VR 等前沿新媒体技术升级宣传体验,以沉浸式交互增强受众参与感;同步建立长效宣传机制,通过高频次、多样化的主题活动维持传播热度,确保品牌声量持续触达目标人群。

5.关于“个别分类设施管护不到位、使用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1)制定标准化定期巡查管护制度,明确巡检周期、内容及流程,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设备状态动态台账,确保设施故障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另一方面,推行专人专责机制,划定垃圾分类设施管理维护责任区,由专人负责设备清洁、功能检测、故障报修等全链条日常管理,实现问题 “发现-上报-修复”的闭环管理,保障设施长期稳定运行。阳光新城、阳光瑞城等小区发现个别垃圾分类亭照明设备损坏、垃圾亭门难以开启等问题已经整改完毕,使用正常。兴业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正常开展,质效良好。

(2)构建“权责明晰、协同联动”的管理体系:一方面,制定责任清单,明确物业、社区及相关部门在设施维护、宣传引导、监督执法等环节的具体职责,实行岗位责任制,确保每项任务落实到人;另一方面,建立由辖区城管中队牵头,社区、亿城第三方深度参与的常态化联动机制,通过定期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平台、联合巡查执法等方式,打破部门壁垒,形成多方协作、齐抓共管的高效治理格局。

(3)建立监督平台,鼓励居民举报设施损坏或管理不善的情况。根据居民实际需求,合理调整垃圾分类设备的数量和位置,对使用率低的设备进行重新规划或撤并。4月份工人新村28号垃圾分类亭撤销,减少主干道交通堵塞情况。4月许郑村增加分类亭,以满足居民的投放需求。

6.关于“指导督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明确镇街、社区、物业等单位在垃圾分类管理中的具体职责,建立责任清单,确保责任到人;定期巡查,由专人负责检查垃圾分类设施、清运情况及居民投放行为,达到日产日清。

(2)根据小区垃圾产生量,合理调整清运频次,特别是在高峰期增加清运次数;增加清运车辆和人员配置,确保垃圾及时清运,避免满溢;积极协调好市环卫处,对鹏欣尚城、花园半岛、海光新村等住户较多、垃圾量较大的居民小区,适时调整收运时间和收运频次,彻底解决垃圾桶满溢、清运不及时的情况。

(3)通过社区活动(每月两次)、微信群(每月一次)、宣传栏等方式普及分类知识,加强了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并对分类表现好的居民给予“分类达人”“美丽庭院”等表彰;对居民反馈的问题及时响应并处理,形成闭环管理,提升了居民的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7.关于“助力村貌整治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1)对老旧垃圾收运车辆进行排查,及时维修或淘汰不符合要求的车辆,确保新投入的100辆密闭垃圾收集车尽快投入使用,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规范作业流程,加强车辆日常维护,避免了泼洒滴漏现象。

(2)对破损的垃圾收集点进行修缮或重建,确保设施完好,根据村庄布局和人口密度,合理增设垃圾收集点,避免垃圾暴露;推广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减少垃圾外溢和异味。

(3)明确乡镇、村委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建立责任清单,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小区每天一次,农村每个月两次按照考核细则重点对垃圾收运、收集点维护及村貌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从而改善了居民的生活环境,形成常态化评估排查整改工作机制。

8.关于“街景环境提升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中队建立了动态巡查制度,每日安排人员不定时巡查,每周安排2次入户宣传;市容科在吴陵路施划了50米非机动车停车线,缓解了停车压力。

(2)中队人员上门要求柳州肥姨妈周边商户履行市容环卫责任,4月下旬协调环卫对地面油污进行了深度冲洗。经过整治,柳州肥姨妈大骨螺蛳粉店地面垃圾存量下降,油污污染区域减少80%,整改后2个月内无违规行为举报。

(3)中队每天安排人员对税东街、引凤路不定时巡查,通过高频巡查与快速处置,车辆乱停现象显著减少,道路通行效率提升。

9.关于“马路市场管理仍较粗放”问题的整改

(1)各辖区中队对流动摊点进行了专项整治,市容科安排专人在4月下旬、5月上旬每周对各中队的整治情况进行现场复查,并将新发现的问题以照片形式向中队通报,要求及时整改。其中,城北中队对徐家桥夜市的规范已经较为完善,道路通行率提升显著。

(2)辖区中队结合流动摊点的实际情况安排了分时段管理:东进小区西门在上班早高峰期(早7点至9点)安排工作人员疏导交通,高峰后引导摊贩有序摆放;牧校周边每日7点至21点安排执法人员定岗值守;莲花六号区北门及济川路自早7点起安排执法人员定点值守;徐家桥夜市安排夜班人员(22:30)后对占道经营摊贩进行规范管理。

(3)4月17日、4月27日、5月4日、5月21日市容科按照“三限一定”要求,对流动摊贩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露天烧烤情况4例,已通知中队及时进行了整改,目前上述4户均安装了净化装置并有序摆放。

10.关于“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

(1)中队清理东进小区西门周边、五一路商圈等路段乱贴乱画200余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6次,累计处罚违停车辆1000余辆。

(2)开展上门宣传30次,覆盖沿街商户120余家;安排人员在重点路段引导车辆停放,日均劝阻违停60次,商户自主整改违规行为30余起。

(3)“花箱认领”已经延伸至十胜街,“信用商户评选”等创新工作仍需进一步推进。

11.关于“停车便利化政策未落地生根”问题的整改

(1) 4月28日与机关事务局就停车泊位错时共享进行了对接,要求全区24家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严格依照《关于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停车泊位对外错时共享停车有关事项的通知》,再次督促落实错时共享工作。

(2)市容科安排专人每个月2次到各个机关事业单位检查错时共享停车落实情况,并对门卫保安人员进行政策讲解。

(3) 4月16日,市容科联系城南中队、万达物业经理、美团、饿了么平台主管,针对商圈外卖小哥车辆乱停放的问题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商户和平台意见,并在万达3号门和5号门施划了外卖专用停车区域5处,推进了“车有序”工作。6月份对东进路、人民路、南山寺路等7条环凤城河核心路段的停车秩序进行了规范,并对设置地锁、锥桶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等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清除锥桶、立牌等障碍物7处。

12.关于“抑尘洒水车作业不尽合理”问题的整改

(1)自2025年3月起,为优化抑尘效果并提升空气质量,将原每日白天洒水车4趟作业调整为雾炮车作业,同时新增早7点前洒水车2趟、晚20点半后洒水车2趟。整改工作于3月底全面完成,根据2025年4月最新通知,早班洒水作业已取消,保留晚洒水2趟及白天雾炮车作业。尽可能避让交通早晚高峰给群众带来的不便,截至目前因洒水引发的道路拥堵、安全隐患等问题显著缓解,切实保障了安全与便捷的出行环境。

(2)4月组织全体驾驶员分两轮开展高压喷雾操作规范及“观察-减速-避让”流程培训,全员通过考核。5月起每月开展一次复训,通过培训后,因洒水作业导致的电动车滑倒投诉量大幅减少,作业违规现象显著下降,未再发生相关安全事故,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3)针对道路积水和扬尘问题,2025年3月起,非机动车道实施早晚错峰高压喷雾冲洗,优化水压参数实现“即喷即干”,消除积水隐患。同时新增2台清扫车、2台路面养护车,每日开展6趟次专项作业,重点清理人民东路、人民西路、迎春路等路段路缘石、树池积尘区域。目前主次干道扬尘指标稳定达标,同步保障抑尘效果与通行安全;通过雾炮车与清扫车联动作业模式,设备协同率提升,资源集约化水平显著增强,形成长效治理机制。

13.关于“微修复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对2022年微修复修复情况开展了随机抽查,完成了南通路阳光新城小区南门8处水泥填补路面的重新修复,对济川路、静安路、鼓楼路等涉及沥青、道板砖、花岗岩的8处开展现场抽查,均符合要求。

(2)2025年城市管理微修复项目合同中,已对合同条款进行了细化,明确约定了质量要求、质保期限、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微修复监理、审计合同中明确了质量把控方面的责任,并制定考核细则,定期对监理单位开展考核,考核不合格服务单位将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3)2025年城市管理微修复项目目前已完成了招标流程,将在6月初开展项目实施。围绕强化监督与管理,5月底召开了2025年城市管理微修复项目工作部署会,初步建立全流程监管机制,明确了从施工前准备、施工过程到施工后期各阶段的工作要点;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日常监督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全流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14.关于“‘海陵微城管’微信小程序推广使用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1)根据基层减负的要求,垃圾分类红黑榜已不再评选,已删除该模块。

(2)增加“泰有序”工作模块,结合“摊有序”“车有序”“店有序”工作的开展,征集工作意见、建议,推进市容携手共建。

(3)加强与小程序开发、运维部门的联络,要求安排专人维护推广小程序,定期更新相关栏目的内容,确保小程序正常使用。

15.关于“行业应用系统高效运用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1)对违建重点区域,城东街道书香名邸开展专项巡航8架次,通过定时定点飞行,在36栋楼顶上方违建进行悬停,采集违建证据,开展非现场执法监管。

(2)对二附中南门、徐家桥夜市开展无人机专项巡航14架次,并将巡航发现的市容问题经科室核实确认后,通过工单系统交办中队处置,形成了工作闭环。

(3)开展三期建设,完成税东街补盲AI摄像头建设,并接入工单系统;完成城东派出所、京泰路派出所、泰州电信无人机新增点位方舱建设,方舱均已上线,可以进行平台调度使用。

16.关于“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1)4月份,政策法规科结合区局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了2025年度区局行政执法培训计划。同时,为扎实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区局组织开展了岗位大练兵活动,对餐厨废弃物类、店外占道经营、挖掘城市道路、渣土运输类等案例进行现场执法演练。此次演练活动重点演示了执法用语规范使用、执法文书准确填写、调查笔录的精准问询等操作细节。通过现场沟通、普法宣传、限时整改等流程,有效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升执法能力。

(2)区局以六个主城区中队为单位,每二个月召开本辖区的城管开放日活动。前期已分别以“共建共治共享,美丽海陵你我同行”、“城管的一天”为主题,开展了二次城管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政协委员、社区等代表,走进钟楼巷“小修小补”便民服务点、鼓楼路“城警e家”、智慧指挥中心、税东街等点位,召开座谈会,加强沟通协调。城管开放日活动的开展有力搭建了城市管理与市民群众密切联系的平台,让更多市民群众走进、了解、参与、支持和监督城市管理工作,增进了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理解。在总结前两次开展的城管开放日活动优秀经验基础上,将继续开展城东、城西、城北、京泰中队为主的城管开放日活动。另外,近期区局将按计划、分步骤走访各镇街,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了解镇街执法存在的问题、面临的困难以及需要得到的帮助,加强沟通协调,提供业务支撑。目前,正在对接城东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局。

(3)选定苏州、无锡、南通等相关城市,了解相关城管部门在防违控违、体制改革、基层执法等方面存在的优秀经验,对接学习地区,做好执法人员外出学习的准备工作。按2025年度行政执法培训计划,邀请碧泓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及部分镇街城管领域的执法人员,集中开展行政执法事务方面专题讲座。

17.关于“执法规范化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1)按2025年度行政执法培训计划,五月底政策法规科将组织六个主城区中队十二名执法人员(含法制员),集中学习住建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指南(试行)》中关于执法用语、执法程序的相关规定。

(2)5月7日,政策法规科已组织6个主城区中队法制员,对12份案卷进行了案卷评查活动。通过中队交叉互查,共发现7份案卷存在14个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开展案卷评查活动,能快速提升法制员卷宗制作水平,提高案卷质量。下半年,政策法规科将持续性开展卷宗评查活动。

(3)4月份,政策法规科与监督考察科联合开展中队执法全过程督察活动,从执法视频、执法卷宗两个方面着手,对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卷宗规范等考核,共发现存在问题7处,按绩效考核共扣除三个中队合计3.5分。通过对中队执法卷宗、执法视频开展检查,规范化执法得到显著提升,各中队执法卷宗质量水平也有了提高。下一步,政策法规科将每月联合督察部门开展督察活动。

18.关于“案件处罚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1)4月份,政策法规科结合区局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了《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根据该制度,5月13日政策法规科就近期三起违建、一起市容共四起案件组织了案审。

(2)集体讨论制度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执法人员纳入案审队伍,扩大了案审人员范围。在5月13日的案件会审中,公职律师就参与了集体讨论并对四起案件发表了意见。

(3)集体讨论制度规定了案审会全程要录音,安排专人记录讨论要点及决议,形成案审会纪要且全员确认。5月13日案审会中全程录音,由政策法规科安排专人记录讨论要点。后经集体商讨后,参会人员逐一确认签字。该制度的制定既系统规范了执法案件讨论程序、参与主体、回避机制等核心环节,又通过建立专业化审议标准和完善议事规则,显著提升了案件会审工作的严谨性、专业性和规范性。

19.关于“‘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海陵区城管局督查考核规定》《队伍建设月度考核细则》,自2025年5月以来,监督考核科开展各类督查活动近50次,下发《督查整改通知单》5 份。通过对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办与现场复核,推动各部门负责人落实 “一岗双责” 制度,显著提升主动履职意识。截至目前,《督查整改通知单》交办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市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群众满意度有所提高。

(2)安排专人负责“12345”政风热线工单的接收、分类、派遣、回复工作。建立工单办理台账,明确办理流程和时间节点,加强审核把关。自整改以来,未出现一起工单回复不规范和超时的情况,工单办理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

(3)2025年1月3日,正式印发并施行新修订的《海陵区城管局督查考核规定》《队伍建设月度考核细则》,对交办件办理提出更高标准和要求。要求各承办职能科室严格遵循上级部门的办理规程与审批规定。目前,未发生一起因职能科室把关不严导致回复不规范的情况发生。

20.关于“人员管理不严格、顶真碰硬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1)该执法辅助人员的违纪行为我局已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扣除月度绩效考核,调离原岗位的处理决定。监督考核科加大队伍作风建设督查力度,不定期深入一线中队了解人员思想动态,开展谈心谈话,加强教育引导。同时,要求中队负责人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监督。经过批评教育与思想沟通,该同志目前在新岗位未再出现违纪情况,各部门人员纪律意识明显增强,思想动态稳定,工作作风得到有效转变。

(2)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合同制职工劳动规章管理办法》进行了初步修订完善,下一步,待单位法律顾问合法合规性审查和征求意见后,将正式发文。

(3)2025年以来,监督考核科开展涵盖队容风纪、出勤纪律、在岗履职、办公秩序、交办督办件办理等方面的督查活动近 50 次,印发《督察通报》2 期,对2人和4个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减队伍建设月度考核分值。通过强化督查问责,队伍纪律作风显著提升。

2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 5月19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全年工作重点,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城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会后制定并印发了《2025年海陵区城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泰海城管党字〔2025〕7号)明确“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职责,做到“责任到人”,形成以上率下、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2)根据区纪委《关于做好2025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3+1”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和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分别制定了局党组责任清单、党组书记责任清单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结合中心工作和廉政风险点进一步明确党组和领导班子个人承担的党风廉政职责,并按照要求对履职情况进行半年汇报。

(3)4月份以来,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对年轻干部、新提拔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由分管领导逐一开展谈心谈话15人次,及时了解工作人员思想动态,通过学习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等进行廉政警示教育,进一步守牢思想防线。目前未发现违规违纪苗头性问题。

22.关于“警示教育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1)5月15日上午,组织党员干部前往泰州市看守所,开展“警钟长鸣,守心明纪”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以沉浸式教育拧紧廉洁“总开关”,筑牢作风“防火墙”。参观后各支部及时组织开展思想感悟交流讨论,“亲眼目睹失去自由的生活,内心受到极大震撼,这是一次直击心灵的警示教育”。同志们纷纷感慨道。此次警示教育活动,通过“现场看、实地听”的方式,将廉政教育从文件搬到现实,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理念入脑入心。

(2)组织各支部利用4月份主题党日活动,学习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海陵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践运用细则》等文件。学习后大家尤其是中层以上人员认识到,今后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要一起抓,同时注意发挥好“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的作用,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3)组织各支部利用4月份主题党日活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4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46条等相关规定。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对于党纪处分,将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的党支部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是领导班子成员的还将在党组会上宣布;对于政务处分,及时送达被处分人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

23.关于“巡察整改有断档”问题的整改

(1)5月19日局党组会组织学习了《关于建立巡视(巡察)整改交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泰海委发﹝2024﹞2号),会议明确今后巡察整改交接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领导和科室全力配合,共同做好交接。各支部也在4月份组织了相关的传达学习。通过学习全体领导成员进一步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严密性。

(2)4月9日在区城管局四楼会议室,对各支部一季度的党建工作台帐资料组织了检查指导,重点是三会一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各支部通过互查交流,发现了自身的不足之处,各支部书记表示检查后明白了工作的不足之处,会尽快完善提升。检查指导促进了支部日常党务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夯实了党建工作基础。

(3)5月16日上午区城管局邀请区委组织部相关业务骨干来我局授课,重点讲解了党员的发展工作。同时印发了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规范程序,要求各支部组织党员自学。培训后,全体党员进一步认识到党务工作的政策性和程序性要求非常高,党务人员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日常工作的信心和能力。

24.关于“派驻纪检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深化调研走访。深化调研走访,通过“四不两直”深入基层开展“下沉式”调研,到派驻单位基层科室开展明察暗访活动4次,走访大厅办事群众3人次,建立“问题清单”机制,对调研发现的苗头性问题现场反馈、跟踪督办;通过查阅台账、现场检查、随机访谈等方式开展城管执法领域廉政风险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1条。          

(2)常态化谈心谈话。制定年度谈话计划,覆盖派驻单位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重点针对“八小时外”生活圈、社交圈,通过“拉家常”式谈话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和作风倾向。目前,已开展谈话2人次。开展清风关爱行动。针对监督对象举办的生日宴、升学宴等各类宴请活动和履新到关键工作岗位的重点人员,及时发放关爱卡7张。

(3)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要求,对违规吃喝等问题开展专项督查,认真收集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表现情况。         

25.关于“合同制人员补贴发放未形成制度化”问题的整改

(1) 对2023年1月发放洒水车驾驶员夜班情况进行了调查,系根据区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除夕备班,符合补贴发放要求,并补齐相关佐证。

(2)6月初制定了《合同制职工劳动规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合同制人员加班补贴发放要求,规范合同制人员补贴发放,经党组会审核后正式发文。

(3)财务科室加强审核,严格按照规定对相关补助、补贴认真审核,截至目前相关补贴手续、流程均符合规定。

26.关于“合同签订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1)智慧城管二期项目已于2025年2月份建设完毕,并通过专家组验收,目前常态化开展无人机日常巡航与学校周边、夜市摊点等重点区域专项巡航,定时飞行取证,开展非现场执法监管。

(2)2025年的合同签订中,建立了部门多层级合同签订审核机制,科室对建设时间、竣工时间、服务期限、履约责任等合同重要事项进行了明确,财务部门审核资金拨付相关条款,单位法律顾问进行法律规范性审查,通过明确各环节要点,从源头优化合同签订流程。

(3)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深化专人专管,对服务进行全程跟踪;召开业务交流会5次,要求乙方单位定期提交服务报告,反馈服务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目前已收到6份服务报告,通过对报告分析及实际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了识别率、夜成像等3项服务问题,服务质量得到有效监督和提升。

27.关于“制度修订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1)截至4月3日,已对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现有成员5人,目前政府采购工作运行正常。

(2)截至4月3日,已将《海陵区城管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并由党组会审核通过正式发文。

(3)巡察整改以来,定期对相关规章制度开展自查自纠,对需要完善的《合同制职工劳动规章管理办法》进行重新修订。

28.关于“采购方式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1)为确保招投标工作科学高效开展,后续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紧密围绕项目具体内容与独特特征,精准匹配与之相适应的采购方式。通过对项目的资金性质、规模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时间要求等要素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评估,合理选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切实提升采购活动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2)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系统地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评估。充分考量项目预算金额、技术复杂程度、采购时限要求、供应商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精准匹配与之相适应的招标方式,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合法合规、公开透明,有效提升采购效率与质量。

(3)在政府工程项目第三方服务费用管理工作中,将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相关部门制定的取费标准,建立健全动态监督与核查机制。针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申报的费用,严格对照服务内容、服务周期、服务质量等要素,逐项核验费用明细,确保收费项目、计价方式、费率标准完全符合规定,杜绝超标准收费、虚增服务项目等违规行为。

29.关于“购买第三方服务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1)为保障工作决策的科学性与有效性,在后续工作中,针对专业性建议或报告,将建立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接收到专业建议或报告后,立即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业务骨干进行深度研讨与论证,充分评估其可行性、适用性及潜在影响。严格依据论证结果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明确责任分工与时间节点,确保各项措施精准落地执行。

(2)在政府工程项目第三方服务费用管理工作推进过程中,若因不可抗力、政策调整、客观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既定措施未能实施的,及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主管部门,详细阐述事件背景、未实施具体原因、对项目推进及财政资金管理的影响等内容,确保原因分析详实、逻辑清晰。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及业务人员进行专项研究与核准,切实保障政府工程项目第三方服务费用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3)为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后续工作中将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坚持 “制度面前无例外、执行标准不打折” 原则,以零容忍态度杜绝任何形式的选择性执行、变相规避、打擦边球等行为。通过建立常态化合规审查机制,对执行过程开展全链条监督,确保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均严格对照法定程序与标准推进,切实维护法规制度的权威性与严肃性。

30.关于“加班费报销审核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自巡查整改以来,已加强审核力度,采取“初审——复审”双人审核机制,凭证统一装订前由内审人员再次检查,未出现违反中央精神和财务制度的报销。

(2)财务人员组织加强单位各项内控制度的学习,已及时掌握最新内控制度。加班用餐按照区城管局《加班用餐管理规定》进行报销,同时根据监督考核科2024年最新制度要求各中队加班报备,财务于2024年对于加班用餐附件进行补充,要求各中队提供工作日志和加班报备表。

(3)财务人员针对审计、财政等检查,扩大影响,2025年已对内勤人员进行培训1次,此次培训主要对财务报销流程及报销手续进行全面讲解,包含加班用餐注意事项、公务卡使用注意事项、政府采购流程、附件要求等各方面,从而提高报销的准确性和工作效率。

31.关于“记账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1)针对授权日期修改的问题,已经恢复原样,并全面回看2025年所有凭证,未发现此类问题。

(2)针对燃气费的支出问题,帮助食堂管理人员进行收支梳理,采用预付购买燃气的方式进行转账支付,从2025年4月起,已从食堂专项资金列支。

(3)2025年4月,针对赵宝剑劳动者受害侵权案件已进行了账务科目调整,做好了会计差错更正。

(4)财务人员积极参与各项财务培训,2025年与其他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交流互相学习1次,主要针对讲课费标准、注意事项、记账规范等进行交流,账务处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32.关于“未按规定采用公务卡结算”问题的整改

(1)加强了公务卡的办理,目前我局使用的公务卡数量26张,基本保证每个业务科室至少有1张公务卡可使用。公务卡支付,由专人审核报销,对于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的情况,对相关人员已进行提醒:城中中队2025年1月1日由于就餐饭店无法使用公务卡而使用个人卡支付加班误餐费,已提醒经办人注意公务卡的使用;着重关注差旅费的报销,重点审核是否用公务卡支付:2025年1-4月,我局人员出差2次,公务卡使用频率达到100%。

(2)在财务组建的工作群中,针对公务卡使用适时宣贯,强化公务卡使用意识。2025年元旦、春节、清明节24小时值班全部使用公务卡,公务卡使用频率达到100%。

(3)已与各经办人员传达,凡属公务卡结算范围的支出,必须使用公务卡,否则不予报销。发布工作提醒至各科室,主要强调公务卡的使用注意事项。

33.关于“勤俭节约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巡察整改后,安排专人负责电费、话费缴纳工作,对全局固定电话使用情况进行了再排查,及时注销了三部使用频率不高的固定电话。

(2)在全局开展“过紧日子”的宣传,引导干部职工及时关闭水电、进行双面打印,树牢勤俭节约意识。

(3)结合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不断提升勤俭节约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思想引领,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将持续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治巡视巡察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切实担负起局党组主体责任和班子“一岗双责”,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继续抓好整改,确保措施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局党组将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保持力度,直至见到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根据制定的制度和规范,严格落实,定期自查,打好持久战。

(三)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全面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健全日常监督考核机制,规范工作纪律,提升党员干部执行力,真正使问题整改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在今后工作中常抓不懈扩大整改成果,真管真严,长管长严,推动城市管理工作稳健发展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23-86655075;邮政信箱:泰州市海陵区城中街道税西街49号;电子邮箱:tzhlcg@126.com。


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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