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泰州市海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5-07-18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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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四巡察组于2024年10月18日至12月18日对区发改委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3月6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自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委党组高度重视,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围绕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围绕‘高质量发展’探索推动不够,聚焦主责主业、扛起使命担当有差距”、“发展为民理念树得不牢,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压得不够实”、“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不够坚实”等四个方面26项问题,按照“可操作、可落地、可见效”的要求,共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并明确分管领导、牵头科室、参与科室、时间节点,确保整改工作有的放矢、有序推进。
一是组织领导更加有力。委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多次主任办公会、党组会和1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确保整改工作方向不偏、力度不减。
二是整改推进更加务实。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原则,委党组制定印发《中共海陵区发改委党组关于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26条问题,逐条逐项分析梳理、分类研究,细化制定整改措施,每项措施明确一名责任领导、一个责任科室及参与科室,并要求及时上报整改材料,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结果运用更加精准。根据巡察反馈意见,重点围绕经济运行监测、重大项目建设、营商环境优化等工作,将巡察整改与具体业务紧密结合。同时,坚持推进问题整改落实与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通过建章立制,不断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坚决避免在以后的工作中再出现巡察意见中发现过的问题,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 关于“推进决策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1)截止5月底,组织股级及以下人员学习《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指导意见》《江苏省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三年行动方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3次。
(2)借助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智力资源,推进低空经济产教融合合作。同时,全面摸排梳理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发展基础现状,形成全区低空经济发展调研报告初稿。
(3)依据市级出台的最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已形成新的区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初稿。
2. 关于“规划编制相对滞后”问题的整改
(1)5月30日,组织专家团队对《泰州市海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研究成果进行综合评审,形成“十五五”规划前期思路研究汇编。
(2)牵头印发《海陵区“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明确规划编制的工作重点、主要任务、时间安排、工作保障等内容。同时,进一步规范了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的工作程序。
(3)专题向区政府汇报“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目前,我委正在筹备启动规划编制,征集区级专项规划编制目录。
3. 关于“牵头上争抓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1)组织区级各相关单位解读《泰州市政策性资金项目申报指引》,在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方面对现有支持政策进行深入研究,服务指导项目单位做好策划和储备,努力提高项目申报的成功率。
(2)建立健全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谋划储备申报工作推进机制,我委负责及时了解超长期特别国债政策信息,统筹指导全区超长期特别国债争取工作。
(3)对储备库中正在实施、已完成或者短期内可完成核准、备案的项目以及年内可开工建设形成一定实物工作量的新建项目,在上级政策资金申报通知下达一月内,形成具体拟申报项目清单,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审核辅导。
4. 关于“‘高质量指标’推进乏力”问题的整改
(1)牵头制定关于加强我区经济运行的工作方案,并通过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审议,更加科学合理的分解指标任务,压实行业指标推进责任。
(2)作为政策研究的牵头部门,细化落实省、市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制定出台《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配合区考核办,积极上争对接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的相关考核细则,力争优化市考办法、改进考核方式,有力促进海陵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5. 关于“统筹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问题的整改
(1)先后召开服务业工作推进会2次,研究了服务业营业收入、服务业工资总额等指标,讨论了多式联运、冷链物流、M会员店等重点项目,进一步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2)5月19日,召开全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统筹开展服务业重点项目库动态调整工作,形成海陵区现代服务业新质生产力重点项目计划表,共计20个重点服务业项目。
(3)深入研究服务业增加值核算方法,针对细分行业明确了部门分工,压实细分行业负责部门责任,按月监测服务业重点行业发展情况。
(4)谋划开展“泰享消费、聚惠海陵”系列活动。“五一”假日期间发放消费补贴140万元,带动消费超1200万元,16家重点商超销售额超6800万元,同比增长14.7%,客流量超82万人次,同比增长26.2%。
(5)今年出台的《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中,包含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推动生产性服务业提质、鼓励消费潜力释放、深化产业融合发展等服务业相关政策,并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
6. 关于“牵头推动工作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1)出台《关于坚持对标改革 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聚焦对标改革、提优服务、规范监管、护航发展四大主题提出40条改革举措,为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政策保障,定期跟踪各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
(2)集中学习“三比一提升”专项考核相关政策文件,精准把握考核方向。一季度,新开工5亿元(3000万美元)以上项目9个,完成年度目标29%(超序时进度),其中总投资120亿元的中电光谷项目通过市级开工认定,实现了海陵区百亿重特大项目“零”的突破,阶段性整改成效显著。
(3)深入推进“整村连片”光伏示范区建设。截止2025年5月,城西街道朱庄村户用并网容量达546.2KW;城西街道户用47KW、九龙镇户用111KW、朱庄村光伏长廊500KW正在办理并网手续,待并网总容量达658KW。苏陈镇户用签约在建容量1.2MW。
7. 关于“安全生产监管履职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组织我委安全条线全体人员开展“六问六查六看”安全检查专题培训,结合危化品管理、危险作业、粮食仓储等领域的典型案例,解析安全检查要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双重预防机制等重点内容,有效提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和风险防控水平。
(2)截至5月底,已开展安全监管检查3次,检查企业7家,参与检查24人次,累计排查出一般隐患23条、重大隐患2条,以上25条隐患均已完成整改。
(3)抓住重大节假日等关键节点,结合极端天气变化,科学、合理安排安全检查。组织管道和电力企业开展“开工第一课”专题培训,总计122人参加培训,确保培训覆盖全面、成效显著,有效提升了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与专业素养。
8. 关于“粮食应急保障思想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1)持续增强粮食应急保障意识,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联合市发改委,5月28日在东风社区开展的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周宣传活动,印发宣传页200余份。
(2)联合市场监管局开展应急保障网点走访宣传与监督检查,现场走访应急加工企业,应急供应网点,进一步强化经营者应急保供责任意识和快速响应能力,切实保障粮食供应稳定。
(3)积极对接市发改委相关职能处室,对照今年市区粮食应急演练计划和工作脚本,强化思想认识、细化应急措施,有序筹备市区一体粮食应急演练。
9. 关于“国防动员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组织学习国防动员人员管理的相关要求,经过委党组研究决定,已将科室内非在编人员调整至其他科室的工作岗位,确保国防动员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
(2)组织国动办全体人员集中学习省、市关于国防动员、民防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文件,有效提升工作人员对国防动员、防空防灾等工作的认识、理解和实践能力。
(3)夯实国防动员宣传教育基础,4月23日,联合相关部门在泰州市海军中学开展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诞生76周年主题宣教活动。
10. 关于“政策宣传力度还需加大”问题的整改
(1)安排专人负责编辑更新“海陵发改”微信公众号,加强原创内容的挖掘,比如在价格收费管理方面,5月发布“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结构相关政策简明问答”等信息,提升群众知晓率。
(2)作为价费管理部门,不断优化本单位价审工作小组人员结构,开展政策汇编的学习,根据市发改委的工作安排,利用平价商店进行线下价格政策宣传。
(3)截止5月底,共收到涉及价费问题的12345投诉15件,对这些问题均建立了快速响应和反馈机制。安排专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人。
11. 关于“民生实事与群众期盼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已完成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工作,广泛听取部门、镇街、社会群众等各方面意见,并经区人大会议审议确定10类30件民生实事,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迫切需求。
(2)注重将优化提升“一老一小”服务和大力发展“银发经济”纳入民生实事项目,据统计,2025年实施的30个民生实事项目中涉及养老、托育、老龄产业等相关方面的项目有7个。
(3)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建设内容等已经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3月印发《2025年海陵区民生实事项目责任序时分解表》,明确各项目月度序时计划。
12. 关于“项目审批监管有待完善”问题的整改
(1)在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中,积极组织自然资源与规划、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预审,确保项目投资方向与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高度契合。
(2)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督促项目单位在项目招标前期准备、招标实施过程中以及招标程序完成后的关键环节和重点事项。同时,要求招标单位在招标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批复核准的意见开展招标工作,做到应招尽招。
(3)联合区住建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对建成或在建项目的招投标审批情况进行检查。利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审批流程进行实时监控,设置关键节点预警提示,实现审批风险“早发现、早处置”。
13. 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力道不强”问题的整改
(1)定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和研判工作,2025年3月,印发《区发改委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根据学习教育安排,研究审议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问题清单,交流研讨3次。
(2)重点开展谈心谈话交流活动,比如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之间,分管领导之间,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人员之间,勉励大家砥砺品格、锤炼作风、增长才干。
(3)2025年5月,制定2025年度区发改委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3+1”清单。同时,根据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要求,在人事管理、行政审批、执法监督等方面形成区发改委关键岗位及干部名录。
14. 关于“民主决策程序规范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3月31日,召开党组会集中学习区政府《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形成委机关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意见的文件初稿。
(2)根据区政府党组工作要求和市发改委党组相关文件精神,已形成区发改委党组会议议事制度(征求意见稿)、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征求意见稿)。
(3)注重会议记录人员能力提升,重点就书写规则、格式要求、信息提炼等方面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会议记录规范化水平,做到及时传阅、专人管理、接受监督,确保规范执行。
15. 关于“派驻监督‘探头’亮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1)根据区发改委工作职能,研究制定区发改委领导班子及“一把手”履责风险防控清单及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负面清单。
(2)督促指导发改委牵头的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形成《“清风暖企”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问题清单》。同时,对发改委开展民生领域专项自查自纠、作风建设和公务接待统一公函制度落实情况自查自纠等检查工作,未发现相关问题。
(3)加强与派驻单位干部职工的沟通联系,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2025年6月,针对高考、中考等重要时间节点,向区发改委干部发放2张助考关爱卡。
16. 关于“资产日常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联合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委机关所有固定资产开展全面清查和审计,截止2025年3月底,已按规定对固定资产财务账面、资产账面进行调整,实现账账相符。
(2)明确专人对固定资产进行逐一盘点登记,对固定资产的类型类别、货物名称、规格、购入时间、存放地点、使用人等信息开展清查核实,形成委机关固定资产信息统计表。
(3)联合海陵电信公司,对委机关各科室的固定电话进行排查,把处于闲置停用的固定电话进行了拆卸,话务套餐进行了关停,并安排专人加强对固定电话的严格管理。
17. 关于“费用报销审核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根据财务管理工作要求,及时更新完善委机关相关财务制度,截止5月底,已形成《区发改委财务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区发改委内部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
(2)建立健全加班餐报销核查机制,严格审核加班餐费用报销单据,确保加班人员、金额、票据等准确无误,对不合规定、手续不全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3)组织委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财务报销业务培训,开展相关财经纪律学习,提高财务经办人员的工作能力,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提升内部控制水平。
18. 关于“工会经费支出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1)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等形式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4月30日,集中学习《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2)积极参加区财政部门、区总工会组织的工会经费管理培训,加强工会经费的预算管理,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科学编制经费预算,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计划性。
(3)明确专人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开展防“四风”反弹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会经费使用合法合规、透明高效。
19. 关于“政治生活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1)利用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重要讲话精神,明确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的具体要求。
(2)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疏通党员思想沟通的渠道。今年以来,党总支书记与委员之间、委员与党员之间进行交流谈心,截止5月底,累计开展谈话活动9人次。
(3)结合学习教育,对照相关文件和集中突出问题,梳理形成领导班子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清单和领导干部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清单,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
20. 关于“党内活动抓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1)2025年3月,根据党建工作要求,完成本年度区发改委党支部工作计划,具体梳理了每月主题党日计划举措,确保与往年计划不雷同。
(2)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已开展支委会6次、党员大会2次,党课2次,从日常管理教育,组织关系转移、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等各方面进行规范,保证“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3)健全完善离退休党支部“联络员”制度,明确专人联系我委2个离退休党支部,结合老同志特点创新学习形式,截止5月底,累计采取“线上学习+送学上门”活动2次。
(4)加强对老党员、老干部的关怀和尊重,充分征求离退休党支部老党员意见,形成2025年重阳敬老活动暨“银发建言”座谈会建议方案。
(5)利用主题党日活动,逐字逐句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并开展交流研讨活动。
21. 关于“党员管理仍需强化”问题的整改
(1)组织“90后”年轻干部赴周恩来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研学、列席党员大会,截止5月底,开展非党员青年干部谈心谈话3次,接收年轻干部入党申请书2份。
(2)用好用活“1+2”培养机制,经支委会研究,明确2名中层干部作为1名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个别指导和帮助。
(3)深化“党建档案即时对接”制度,重点聚焦新录用、新调任、新入职的干部职工,及时将党员信息更新到委机关党总支党员系统。
22. 关于“谋划不系统”问题的整改
(1)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组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方面的重要论述,树立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健全完善委党组定期研究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机制。
(2)对委机关全体干部队伍编制、任职、性别、年龄、学历、专业结构等方面进行摸排和梳理,形成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专项调研分析报告和干部队伍发展规划。
(3)根据区委组织部的相关工作要求,形成委机关年度年轻干部配备情况进度表及计划表,注重抓实年轻干部梯次培养、系统培育,不断完善“选育管用”成长链。
23. 关于“操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3月31日,党组会集中学习中组部修订的《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干部任免工作,严把干部选拔任用讨论决定关。
(2)在干部任免工作中,严格按照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进行。同时,做好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规定要求。今年以来,委机关调整股级干部1批次。
(3)委党组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管理,适时对干部任免事项进行“回头看”,对组织任免程序进行定期检查,提升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24 关于“档案不重视”问题的整改
(1)4月30日,召开党组会集中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等政策法规,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精神实质,确保在审核过程中尺度统一、标准一致。
(2)明确专人负责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对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标准,仔细核对“三龄两历”(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已补齐部分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合同。
(3)完善档案日常管理机制,紧盯干部职工新录用、调入、调出等关键环节,确保干部人事档案资料收集全面、信息甄别精准、整理归档及时。
25. 关于“省委巡视反馈‘促进保障服务业发展措施不扎实’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每季度召集统计、商务、教育等部门召开服务业工作推进会,研究讨论服务业经济发展情况,分析当前形势,部署重点工作,奋力实现全区服务业发展目标。
(2)服务业经济支撑稳固,按季监测服务业经济发展态势,针对服务业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一季度实现服务业增加值157.38亿元,增速8.5%,高于一季度GDP增速约2个百分点。
(3)深入研究综合考核实施细则,成立考核指标研究工作小组,积极对接省、市发改部门,不断强化服务业相关指标对GDP增速的有效支撑。
26. 关于“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指出‘职能部门监管力量不足’”问题的整改
(1)3月27日下午组织召开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场所安全生产培训会,邀请安全专家解读《泰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规定》,并针对当前区内涉粮企业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突出问题进行了剖析,提升粮食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
(2)围绕粮食收购和安全生产监管要求,在夏粮收购期间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质价政策、公示制度、资金支付等要求,严厉查处收购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排查并消除收粮企业在仓储、消防、用电、作业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3)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沟通,充分学习周边兄弟市区先进经验,形成区发改委关于涉粮资金规范使用管理的建议办法(初稿),明确相关科室和人员在涉粮资金使用中的职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前期集中整改,我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体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得到了进一步深化,政治站位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下一阶段,区发改委党组将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坚持以严的要求、实的行动,充分利用好前期整改成果,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深入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确保问题真抓实改。在今后的整改过程中,坚持工作节奏不变,推进力度不减,督促检查不松,善始善终,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对正在整改中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协调推进力度,分析研究深层原因,强化督查督办,按照整改方案序时进度予以解决;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认真总结梳理成绩,巩固整改成果。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强化党的建设。坚持以实干为导向,以实绩为标准,督促全委干部转作风、优服务、谋跨越。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把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筑牢思想防线,坚守行为底线。
三是主动举一反三,注重长效常态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标本兼治,强化结果运用,针对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完善一批务实、管用、有效的规章制度,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促进党建工作领跑、干部作风转变、发改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实现全委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23-86222728;邮政信箱:泰州市海陵区人民东路26号(泰州市海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电子邮箱:tzhlfgwbgs@163.com。
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