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泰州市海陵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5-07-25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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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对象
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场需已在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备案。
二、支持内容
支持配套完善、改造提升臭气减控以及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等设施设备。
(一)收集环节:支持刮粪板、传送带等机械清粪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新。
(二)处理环节:支持堆粪场、贮存池、风干机等的建设及配套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新,腐熟发酵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新,臭气控制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新。
(三)利用环节:支持运粪车的购置、更新,粪污输送管网的建设及动力泵等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新。
三、补助标准
实行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省级补助资金补贴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单体项目省级财政资金扶持额度不超过28万元。项目同一建设内容不得与其他省级财政资金重复支持。
四、申报要求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由申报单位向项目所在地镇(街道)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指导申报单位认真编制《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项目申报书》经镇(街道)初审同意后,将《项目推荐书》(详见附件2)和《项目申报书》一并报区农业农村局,材料一式三份。
2025 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更新政策)项目申报时间截至2025年7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海陵区农业农村局,孙侃;联系电话:86222511。
泰州市海陵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5日
附件1
项 目 申 报 书
(参考格式)
专项名称: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
工作任务名称: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更新
实施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一、实施范围
明确项目实施的区域范围或地点,地点要细化到镇(街道)、村(社区),须用GPS标明项目区域边界。
二、实施内容
分项描述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一)
(二)
三、经费预算
(一)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入)资金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万元,市县财政补助资金万元,实施单位自筹资金万元。
(二)明细预算。
单位:万元
实施内容  | 资 金 来 源  | ||||
合 计  |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 市县财政 补助资金  | 实施单位 自筹资金  | |
1、  | |||||
2、  | |||||
3、  | |||||
……  | |||||
……  | |||||
四、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年,时间自年月起至年月止,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一)
(二)
…………
注:除有文件明确规定外,原则上项目实施周期为项目立项计划下达之日起1年。
五、绩效目标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具体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1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2  | 质量指标  | |||
3  | 时效指标  | |||
4  | 成本指标  | |||
5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
6  | 经济效益指标  | |||
7  | 生态效益指标  | |||
8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9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六、组织管理
(一)项目组成员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二)项目联系人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三)管理责任人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附件2
省以上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推荐书
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XXXX(单位名称)所申报的拟投资XXX万元(其中申报财政专项补助XXX万元)的XXXXXXXXX项目,经审核,相关手续完备并符合辖区中长期规划和项目申报要求。
属地镇(街)农业农村局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属地镇(街)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