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泰州市海陵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5-09-02 16:51
- 浏览次数:
一、支持对象
海陵区内实施智慧农场(数字技术)建设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个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支持内容
(一)大田作物智慧农场建设。重点支持300亩以上规模化水稻、小麦等大田作物智慧农场建设。主要支持建设气象、苗情、墒情、病虫情等农田信息感知系统,为农事操作提供决策依据;支持建设作物生长视频监控设施,实时监测农场种植区域大田作物的生长状况、受灾情况以及其他异常情况;支持构建智慧农场综合管理系统,实现农场所有数据的统一接入、设备的统一管控、用户和权限的统一管理。大田作物智慧农场硬件设备配置建设要求可参考《智慧农场(大田作物)建设指南》(详见附件1)。
(二)设施作物智慧农场建设。重点支持规模智能温室、连栋大棚等建设设施种植智慧农场。支持打造一批具有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等技术与装备集成应用场景,形成智能化生产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和可复制的智慧种植生产模式。设施作物智慧农场硬件设备配置建设要求可参考《智慧农场(设施作物)建设指南》(详见附件2)。
三、补助标准
实行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省级补助资金补贴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单体项目省级财政资金扶持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项目同一建设内容不得与其他省级财政资金重复支持。
四、申报要求
农场建设的智能感知等设备应与相关平台实现对接并正常运行,实时推送土壤、病虫、苗情、农机作业状态等数据。
五、申报程序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由申报单位向项目所在地镇(街道)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指导申报单位认真编制《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3),《项目申报书》经镇(街道)初审同意后,将《项目推荐书》(详见附件4)和《项目申报书》一并报区农业农村局,材料一式三份。
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智慧农场(数字技术)政策]项目申报时间截至2025年9月30日。
六、联系方式
海陵区农业农村局,李先生;联系电话:86226925。
附件: 1. 附件1 智慧农场(大田作物)建设指南.docx
泰州市海陵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