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公告
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的入库内容变更及结果公告
  • 信息来源:泰州市海陵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6-06-01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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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0日,我局对泰州市海陵区2026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关于华港镇乡村振兴四村联建项目内容需作更正的意见反馈。经相关部门研究,结合上级专项资金申报周期、政策要求,最大化争取政策与资金支持,现就有关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项目简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

建设内容概况

计划投资

(万元)

其中:上级资金(万元)

其中:区级资金(万元)

其中:其他资金(万元)

建设地点

1

华港镇乡村振兴四村联建项目(原港口食品站新建厂房)

华港镇桑湾村民委员会

利用原港口食品站(原建筑已拆除)闲置的集体土地,由桑湾村、野马村、徐家垛村、许家庄村共同出资联合建设两幢约4000平方米的厂房。项目建成后所有权和收益权归桑湾村、野马村、徐家垛村、许家庄村集体所有,分配方式按出资额比例进行分配,项目建成后对外出租,预计年收益30万元(每村7.5万元),所有收益均计入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该项目的实施既解决原港口食品站周边环境脏乱差问题,又为村集体经济增收提供了有力支撑。建设时间:2026年6月-11月。

80

50


30

华港镇港口村

2

华港镇野马村民委员会

80

50


30

3

华港镇徐家垛村民委员会

80

50


30

4

华港镇许家庄村民委员会

80

50


30

 

二、变更后项目简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

建设内容概况

计划投资

(万元)

其中:上级资金(万元)

其中:区级资金(万元)

其中:其他资金(万元)

建设地点

1

华港镇乡村振兴四村联建项目一期(原港口食品站新建厂房)

华港镇许家庄村民委员会

利用原港口食品站(原建筑已拆除)闲置的集体土地,由许家庄村、野马村共同出资联合建设一幢约2000平方米的厂房。项目建成后所有权和收益权归许家庄村、野马村集体所有,分配方式按出资额比例进行分配,项目建成后对外出租,预计年收益15万元(每村7.5万元),所有收益均计入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该项目的实施既解决原港口食品站周边环境脏乱差问题,又为村集体经济增收提供了有力支撑。建设时间:2026年6月-11月。

80

50


30

华港镇港口村

2

华港镇野马村民委员会

80

50


30

3

华港镇乡村振兴四村联建项目二期(原港口食品站新建厂房)

华港镇徐家垛村民委员会

利用原港口食品站(原建筑已拆除)闲置的集体土地,由徐家垛村、桑湾村共同出资联合建设一幢约2000平方米的厂房。项目建成后所有权和收益权归徐家垛村、桑湾村集体所有,分配方式按出资额比例进行分配,项目建成后对外出租,预计年收益15万元(每村7.5万元),所有收益均计入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该项目的实施既解决原港口食品站周边环境脏乱差问题,又为村集体经济增收提供了有力支撑。建设时间:2026年6月-11月。

80

50


30

4

华港镇桑湾村民委员会

80

50


30

除上述华港镇乡村振兴四村联建项目内容调整外,其余各村(涉农社区)申报项目均按照2026年5月20日公示内容予以入库。

特此公告。

泰州市海陵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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